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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竟然掉了。应当是他方才给程思齐用灵气梳理时没注意,也抽了狗尾巴草上的灵气,才导致法术失效了。
无厌叹了口气,将散在一旁的袈裟捡了回来,半披在肩上。
不能再用法术,便还是做回和尚吧。
袈裟衣角微荡,被少年抬手攥住。
程少宗主捏着无厌的袖子,同他对视一会儿,突然一抹嘴上的鲜血,弯起那双清润的丹凤眼笑了起来,“你这样……可真像个妖僧……”
衣衫不整,血渍斑斓,一副刚从哪只妖精被窝爬起来的模样,可不就是妖僧吗?
“谁更像妖?”
无厌笑了声,捏了下那条在榻上轻轻摆动的狐尾,“不怕我了?说说,怎么就成了个小狐狸精?”
程思齐神色间褪去了许多戒备,被人抓着尾巴也不敢动了,耳朵颤了颤,敛了笑容道:“我也是现下才知道的……我一直以为我是人……”
他注视着无厌,低声说:“我告诉你,你会杀了我吗?”
“不会。”
虽然知道程思齐不会仅仅因为这两个字就相信他,说出来的也不一定就是真相,但无厌还是温柔了神色,笑着摸了摸程思齐的发顶,“疼你还来不及呢,况且……狐狸肉难吃得很。”
作者有话要说:修大纲的一个bug,来晚了!对不起宝贝儿们!明天多更!qaq
第五章
脑袋被轻轻一按,有略带薄茧的手指穿过发间,擦着了点毛软软的耳根。
程思齐垂了垂耳朵,一边从软榻旁的格子柜里扒拉出来无厌要过的一些伤药,一边道:“你认识我,应当知道我的事吧?我爹是淮阳上一任知府,我娘是他唯一的发妻,我是独子……”
无厌自然不能说半点不知道,便随意“嗯”了声,等下文。
“我知道你……神通广大,但还是要上药。”程思齐捧着药瓶凑到无厌身边,掀开他的袈裟,看他肩颈上的伤口,脸上闪过一丝疼惜与愧疚。
他看了无厌一眼,“我给你绞条帕子……”
用丹药来治这种小伤未免太过大材小用,无厌便没拒绝程少宗主的殷勤,边看他拖着条毛绒绒的白狐尾忙碌,边催促道:“然后如何了?”
“不是然后。”
程思齐给无厌清理伤口上药,神情专注,抿了抿唇,道,“是以前。我很小的时候其实只有娘亲。我们住在建陵的一个小山村里,父亲那时还不是知府,而是村子里有名的才子,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进京赶考了。听村里人说,父亲要进京的时候,娘亲已经怀了身孕,路途颠簸,恐有闪失,便没陪父亲上京……”
耕读之家,听起来倒是不错。
玄剑宗的剑修虽然很多都是油盐不进的铁疙瘩,但大多数时候都是难得的靠谱,绝不可能给他们的少宗主选个糟心的出身。
那这其中……到底出了什么变故?
无厌手指敲了敲膝盖,听着少年近在咫尺的微哑悦耳的声音,静静思索着。
“父亲第一次没有考中,便寄读在京城,又过了三年,金榜题名。”
程思齐的声音顿了顿,低落了一些,“这时候我也四岁了,本来娘亲是想带我一同上京去找父亲,但没想到,离开的前一晚,山里下了暴雨,发了洪水……村子全被淹了,娘亲带着我一路逃难,为了让我吃饱一顿饭,跪到人家摊前磕头……”
无厌微眯起眼。
这程夫人,是个这样的人吗?
程思齐的话音没停,“后来我们终于进了京,才知道,父亲被派到了很远的地方去做官……娘亲替人家做活儿攒了点钱,我们就又去找父亲了,好多人都劝娘亲不要找了,父亲这样发达,怎么还会要糟糠之妻呢?可娘亲不听,一直找,直到几年前,我们终于找来了淮阳……”
直起身为无厌缠着纱布,程思齐轻轻眨了下眼,有些莫名的流光从中轻轻划过。
“父亲见到我们很高兴,那么多年他竟然一直没有再娶,也没有纳妾,而是四处打听我们的消息。我到了淮阳,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知府公子,过得日子堪称锦衣玉食……父母亲爱,阖家完满,我便觉得再无什么可求了。”
程思齐声音一顿,抬手给无厌肩头的纱布打了一个结,语气沉了下来,“直到那天,我在街上,遇见以前建陵村子的乡邻……”
逃难出来,流落至此的老乡是曾同他一起玩耍过的邻村伙伴。
只是经年之后,一个水坑里打过水仗的小娃娃们,一个长成了清俊斐然的知府公子,一个却潦倒成了街头混吃等死的乞儿。
程思齐见到儿时玩伴的境况,在伙伴的哭诉之下,动了恻隐之念,便随手接济了对方一些银两,却不想,因此就粘上了一个甩不掉的臭虫。
臭虫得了便宜,不肯放过程小少爷。
但程思齐也不是什么妇人之仁的烂好人,一毛不再给,直接将人扔了出去。
臭虫扒着门框,咬牙切齿地喊:“小杂种!你还真以为你是什么知府公子不成?你娘分明就是被山里的妖怪睡了,生出你这么个孽种怪物!你出生的时候天雷都把后山烧了一半,身上还带着毛……”
程思齐一怔,旋即粗暴地撕下一块袍角,塞进了那乞丐的嘴里,沉声道:“扔出去,以后看见一次打一次!”
乞丐呜呜挣扎着被扔出了后门。
程思齐气得够呛,直到晚间脸色也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