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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hapter5

      读者和主角绝逼是真爱 作者:颓

    hptr5主角:……

    读者:“喵呜~”

    主角:“……”

    那句话出口的瞬间杜泽回过神来,他发誓他从对面的骷髅脸上看出了忡愣——连明明做不出表情的骷髅都表达出了他的诧异,他到底犯了大的二。

    《混血》看太几乎倒背如流的脑残粉伤不起……求倒带!

    正当杜泽内心万匹羊驼在咆哮的时候,神座底下的骷髅动了,他吃力却很坚持地伸出了全是骨头的手,惨白的食指遥遥指向杜泽。杜泽的瞳孔猛地紧缩,他觉得他从来没有那么快过——用力偏过身体,以躲过那直指他心口的骨矛!

    对方想要杀死他。

    不知为何,这刻他想到的是他会死在主角手里,却比他会死亡这件事让他难受。

    骨矛堪堪从杜泽的腋下穿过,带走几块衣服碎片,杜泽被硬生生吓出身冷汗。修诧异地看着毫发无损的杜泽,他抓着死神镰,似乎想要支撑着起来。然而刚刚那次魔法似乎耗尽了他所有的能量,骷髅颤颤巍巍地支起了身体,却在下刻重重摔回了原地,那沉重的声响简直让人觉得他那脆弱颤抖的骨架会直接摔得粉碎。

    即使这样,修还是不死心地想要动起来。他的指骨颤抖地伸张着,似乎想要再次抬起却无能为力,只能在地上虚弱地划起几道痕迹。这种颤抖无力的挣扎耗尽了他最后的分力量,骷髅无力地仰着头,即使全身都动弹不得,他依旧执着地望着在远处的杜泽。黑洞的眼眶中魂火在幽幽地跳跃着,似乎在倾述着某种无言的渴望和戒备。

    杜泽还没来得及庆幸劫后余生就被对方的动作所惊扰,他将这切都看在眼中,整个思维都像是被冻住了。

    这样可怜而难堪地挣扎的人……是主角?

    在他的认知里,主角应该是意气风发的。他们是天之骄子,可以年少轻狂,可以在谈笑间让敌人飞灰湮灭,可以享受所有人对他们的宠爱。即使时受到挫折,也是为了大的突破,加屹立在所有人上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其他人追杀得无路可逃,宛如只苦苦挣扎的凶兽样苟且偷生。

    那些曾经让杜泽仅仅感到无奈的小说桥段,在这个世界中,是真真正正地被个人所背负着的经历:那个人被全大陆追杀了两年,被同伴出卖,被他人憎恶,被世界遗弃。他孤身人,无路可逃,无路可去。那个人是真实的,可以看见甚至可以触摸得到——就在杜泽面前。

    那个人是主角,他的名字叫修。

    杜泽从来没有像这刻这样觉得残酷。试想下,如果把那些经历放在他身上,现在别说人类了,他会试图杀死所有看到的生灵——既能铲除有可能出现的威胁,又可以获得灵魂补充能……量……

    杜泽沉默了瞬,为什么他觉得找到了他差点被主角干掉的真相?

    亡灵族恢复身体自然不可能用光系的治愈术,那样和自杀无误。对于亡灵族来说,吞噬灵魂既能将身体维持在巅峰状态,又能增长实力——于是他现在在主角眼中就是瓶清爽可口的紫药吗!?(ps:在网游中,红药般是用来恢复血量,蓝药用来恢复魔力,紫药是两者都恢复。)

    杜泽瞬间想起了黑化主角那两句经典价值观台词:还有利用价值的、价值利用完的。

    于是为了让他发挥移紫药的作用所以主角决定干掉他?tf,《混血》的主角不可能那么黑化!(ps:tfhtth**)

    ……好吧。杜泽默默回想了下《混血》的剧情,发现主角确实是从失落之地开始黑得塌糊涂,至于导致主角黑化的罪魁祸首……

    作者,你还记得大明湖畔与你起膝盖中箭的读者吗?

    《混血》的剧情会发展成那样,虽说写文的是页知邱,但说与杜泽毫无关系……谁信啊混球!马甲“肚子”留的那两张评论已经被盖成突破天际的高楼大厦了好咩。每个新来的读者先是膜拜那直入云霄的楼数,然后就会有老读者出现,为他们科普着这场旷世绝恋的相爱相杀,新读者恍然大悟,然后在被《混血》虐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加入“看文、留评、刷肚子”的行列中。

    那个最苦逼的蠢萌读者表示实乃人间惨剧,竟无语凝噎——天知道他有想默默吊死在作者家门口:作者,放开那个主角……还我萌主啊混蛋!

    杜泽脑中闪过道光,他盯着眼前的黑袍骷髅,突然觉悟了。

    原来这就是他穿越到《混血》世界的原因吗?是说每个穿越者都?pgt;

    凶约旱氖姑和主线,他的使命就是去[删除线]还债[/删除线]纠正主角,从此坚定萌主路线万年不动摇。

    愿我有生之年,得以见萌主君临天下——怎么觉得好带感……

    杜泽的节操余额不足,请及时充值。

    脑补出主线的呆萌读者瞬间动力满满,连刚刚差点被主角干掉的憋屈感都抛到脑后了。杜泽推了推眼镜,终于将注意力转回眼前的主角身上,然后震惊地发现他那“拯救主角”行动还未开始就要夭折了。

    ……主角他要挂了怎么破?作者

    眼前的主角安静地靠在神座上,镂空的眼眶漆黑片,他简直像是成为神像的部分,都是同样的死寂和无机质。杜泽惶恐地开始回想《混血》的失落之地剧情,那时候的主角是怎么得救来着……

    神兽出没请注意。

    对了,是神兽!在失落之地中,主角遇到了只神兽。那只神兽不仅救了主角,而且成为了主角人生中第只萌宠。作者是这样描写那只神兽的:外形像猫,声音像猫,性格像猫……口胡你怎么不干脆直接写是猫得了!

    好吧,那只神兽和猫还是有点区别的。神兽有九条尾巴,每条尾巴代表条命,可以蘀死……这特么不还是只猫!总之那九条尾巴就像是复活石样的存在,神兽就是用了条尾巴蘀主角“死”了次,救活了主角。

    所以现在的关键是去逮神兽吗……

    杜泽环顾四周,以剧情的发展情况来看,神兽的刷新地点应该就在这废弃神殿里。在片废墟中要找到只神兽,应该不算难……吧?话又说回来,神兽应该长得和九条尾巴的猫差不吧,就像是在石壁上探头探脑的那只猫样——

    杜泽:……口。

    杜泽直勾勾地盯着石壁上那只……猫。还真的是猫啊口胡!那三角形的耳朵,圆溜溜的兽眼,软塌塌的胡须,毛茸茸的身体,无不出卖了它是只猫的事实。但等那软绵绵的小动物艰难地爬上石壁、露出它那大于1的尾巴后,杜泽只觉得森森地被作者欺骗了感情。

    ——还小生威武霸气的神兽设定来!

    那只猫……咳,神兽爬上了石壁后,眼睛亮晶晶地盯着神座底下的主角,像是窥见了最心喜的事物。然而当它抬头瞥见了不远处的杜泽时,神兽呆了,蓦地发出“喵呜——!”的凄厉叫声转身逃得无影无踪。

    别走!(尔康手)

    杜泽……杜泽欲哭无泪地望着那空无物的石壁,然后悲痛欲绝地看向动不动的主角。

    这剧本不对啊作者!

    ******

    ******

    修只觉得脸上很痒——痒?

    他居然没有死,并且有感觉了?修惊讶地睁开了眼,然后看见了那只生物。

    那是只……猫?它通体漆黑,只眼是金色的,只眼是蓝色的,修的注意力随即被它身后的尾巴所吸引,眼前的魔兽虽然像猫,但它却有八条尾巴。

    此时那只魔兽正用那金蓝的眼睛,歪着头看修。见修醒了,它凑了上来,伸出粉色的舌尖柔软地舔了舔修的脸,咕噜噜地发出满足的叫唤:“喵呜~”

    ——《混血》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