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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军]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 作者:钟晓生

    黑狗坐在马路牙子上抽烟,他的正对面是个高门大院——那是重庆的布匹商人叶向民叶老板的家,叶公馆。黑狗脚边已经有七八个烟头了,这昭示着他究竟在这个地方坐了久。

    街上很热闹,最近尤为的热闹,因为国民政|府把首都迁到重庆来了,各路人马像潮水样涌进山城重庆,整个城市鱼龙混杂,倒也比从前了几分热闹和生气,但这种生气之中又掺杂着死气,鲜活而又沉闷,扭曲。这是种无法解释的矛盾——因为这年是1937年。

    个穿着补丁短打的十四五岁的男孩怯生生地走近黑狗,试探地捡起他脚边的个烟头,然后立刻退开步,等待黑狗的反应。黑狗只是看了他眼,并没有说什么,默认了他的行为,于是那男孩又重新靠了上来,蹲下身捡地上其他的烟头。

    黑狗知道这些人是做什么的。他们捡了别人丢掉的旧烟头,将里面剩下的烟丝取出来,用卷烟纸重新包裹,然后廉价贩卖。

    在那男孩捡起第四个烟头的时候,黑狗出其不意地伸脚踩住了那男孩的手,张嘴吐出串叫人听不懂的话来:“sotabakura desuka?”

    男孩被他问得愣愣的:“啥……你说啥子?”

    黑狗道:“i kura?”

    男孩又愣了下,表情变得十分惊恐,小小的身躯颤抖起来:“你、你、你是日本人?!”

    黑狗用力吸了口烟,朝那男孩喷。浓烟喷在男孩的脸上,男孩立刻流着眼泪咳嗽起来。他用力拔出自己被黑狗踩住的手,烟头也不捡了,连滚带爬地向后跑去,边跑边恐惧地地喃喃着:“日本鬼子来了……鬼子来了……”

    黑狗哈哈大笑。他喜欢看别人惊慌失措的表情,这让他感到愉悦。因为他自己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感情了。因为他丢失了他的灵魂。

    捡烟头的男孩离开后,黑狗又重新点了根烟,继续盯着对面的大门。

    没久,大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两个年轻男人,走在前面的约莫二十来岁年纪,肤白无髯,相貌清秀英俊,身材高挑瘦削,穿着笔挺的西服;走在后面的那个三十来岁年纪,穿着长袍马褂,亦步亦趋地跟在年轻男子的背后。

    黑狗等的人出来了,于是他掐灭烟头,双手□兜里,吊儿郎当地穿过马路,在距离那两个男人三四米距离的地方停下。

    穿着西服的年轻男人看见他,张俊脸黑成了炭:“又是你。”

    黑狗对他歪着嘴痞痞地笑了笑:“叶二公子中午好,我替黄三爷问候你。”

    这位叶二公子就是叶向民的第二个儿子叶荣秋,今年二十二岁,在重庆的这些公子哥里是出了名的清高和傲慢。曾有位和叶家有生意往来的香港商人说过,叶二公子的笑容就像香港的雪,生平能见到次就已是荣幸。而黑狗口中的黄三爷,则是重庆地界上的位大佬——如今重庆市数数二的大佬。

    其实说起来,叶家早在清末的时候就已在重庆的商圈里崭露头角,生意做的最大的时候整个四川省的布商都要唯叶家马首是瞻,然而民国之后因为当家人些错误的决断,又逐渐没落了,尤其近些年时局越来越差,生意也越来越难做,叶家如今的铺子只剩下二十年前的十之二,收入不过勉强维持着上等人的体面罢了。而这黄三爷与叶家正正相反,听说他年轻的时候还在叶家做过小工,他是这十年里才出头的,并且迅速崛起成为了重庆的大佬——叶荣秋是顶顶瞧不上这位大佬的,因为他认为黄三爷发的是国难财。越是乱世,烟酒赌博的生意就做是好做,少人倾家荡产贩儿卖女就为了换那口大烟的快乐,而政|府分|身乏术,腾不出手去管这些家伙。因此黄三爷靠着这些勾当当上了呼风唤雨的人物。

    叶荣秋瞧不上黄三爷,可偏偏黄三爷很瞧得上叶荣秋。许是坐的位置高了,眼界也变得高了,少投怀送抱的美人黄三爷都不肯要,偏偏就看上了难啃的硬骨头叶荣秋。

    是的,他看上了叶荣秋。黑狗第次听见的时候可觉得新鲜:男人也能看上男人?墙上凿个洞也能杵,为啥非得杵男人的屁股眼子?

    黑狗是黄三爷的个得宠手下,他在这里,就是黄三爷派他来的。黄三爷让他看住了叶荣秋,把他每天做的事、去的地方、见的人都汇报给自己,如果叶荣秋和什么人太亲近,不管男的女的,黑狗都可以用三爷的名义给那人点教训,让那人从此再也不敢在叶荣秋面前出现。

    如今黄三爷坐大了,想在重庆活下去的人都得畏着他,叶家也不例外。他想要叶荣秋,不管是生的熟的,完整的还是零散的,勾勾手指就能办到。可他偏不,他要点点的打散叶荣秋的傲骨,直到他心甘情愿地跪在自己脚边做自己的禁脔。

    而他之所以派黑狗来执行这个任务,因为他觉得黑狗是最适合的人选。黑狗就像他的名字样,他是条恶犬,而且是野生的藏獒,他凶狠、不通人情,对于任何事情都漫不经心,他没有执念,从来没有见过他为了个人、件东西而上心过。

    看得出叶荣秋已经很生气了,但是他的涵养让他克制着,恶狠狠地剜了眼黑狗,就坐上了已在路边候着的黄包车。

    黄包车起驾,黑狗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跟上。坐在车里的叶荣秋余光瞥见后面那个晃晃荡荡的身影,用标准的重庆话小声骂道:“龟儿子。”

    黄包车在家茶馆门口停下,叶荣秋走下车。茶馆的门口有个卖报小童正在吆喝:“大事件!大事件!战场前线情报!上海沦陷!部队征兵征粮!支援前线!”

    叶荣秋用力地皱了下眉头:“连上海也沦陷了?”他掏出个铜板,从卖报童那里接过报纸,进了茶馆,往楼上雅间去了。黑狗没有跟上去,在茶馆前坐了下来,又点上了根烟。

    今天叶荣秋约了位老同学在茶馆里见面。这位老同学名叫冯甄,是叶荣秋难得看得入眼的人。冯甄家境平庸,但是文采斐然,在大学时曾是诗歌社的社长,叶荣秋很欣赏他写的诗。两人约好了今日起吃晚饭,冯甄会带上自己最近的诗集,再顺便聊聊最近发生的国家大事。

    叶荣秋到的时候冯甄还没有来,于是他拿出在楼下买的报纸看了起来。

    战报其实只占了面很小的块,如果有捷报的话倒是可以占整个面,可惜没有胜仗——从战争开始到现在,连连败退,几乎没有打赢过场仗——哪怕是小小的次交火。

    叶荣秋看得气闷,随手将报纸丢到边。老同学不来,他没有事可做,便胡乱地想起了心思。

    他想起了自己第次遇见黑狗的情形。

    那是两个月前的个晚上,他和朋友在火锅店里吃完火锅,走到楼下,他的脚夫拦住了他,示意他晚点出去,因为门口有人正在闹事。

    两分钟以后,外面的动静平息了,他在仆人的保护下出了茶馆,看见外面令人惊心胆战的狼藉景象。闹事的共有六个人,其中五个人都如同烂肉般躺在地上,满地都是血,有的人头脑还汨汨往外冒血,让他疑心这些人是否都已经死了。只有个人还着,那人靠在墙上,只手里提着根沾满鲜血的钢棍,另只手里捏着根烟,时不时吸口,然后长长地吐出口烟。

    仆人小心翼翼地护送着他走进那人所在的巷子,从那人面前走过的瞬间,他侧目看了那人眼,这才发觉那人脸上身上也全都是血。然而那人的表情很安逸,眼神空洞麻木,仿佛他身上的血不是他流的,地上躺着的人也不是他打的。

    叶荣秋忍不住心里的厌恶,在擦身而过的瞬间冷冷地说:“有本事就去打日鬼子。”他倒是骄傲地很,并不畏惧这罗刹,可他的仆人显然怕极了,听到了少爷的话,缩起脖子加快了脚步护着少爷往前走,生怕黑狗尚未打得痛快。但是黑狗并没有与他们为难,仿佛根本没有听见这句话般,依旧寂寞地抽着烟。

    走出了那条巷子,叶荣秋又不屑地补上了句:“垃圾。”他自是不会承认,他心里其实也是有些害怕的。

    后来叶荣秋知道,那天晚上的那个男人就是黑狗,并且他从仆人那里得知,那晚是黑狗对五,而他是最后唯着的那个人。

    叶荣秋打心底里厌恶这些成天斗狠逞凶的流氓混混,他心想,这些人活着还不如死了,就应该让他们去战场最前线堵日本人的子弹眼。叶二少爷也厌恶日本人,因为日本人搅了他修身养性的清静。但是如果叫叶二少爷上阵打鬼子,他也是不愿的。因为他自命不凡,自以为是上人,他的命金贵的很,这些有伤性命的事情应该交给那些下人去做——譬如黑狗,譬如黄三爷,譬如马路上千千万万嘈杂的、令人生厌的家伙。

    想到这里,叶荣秋忍不住又拿起报纸看了看。上海沦陷。沦陷这两个字让他觉得心里有点堵。

    叶荣秋在茶馆里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冯甄还没有来。按理说冯甄应当是个守时的人,并不会迟到那么久。他想起蹲守在楼下的黑狗,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于是赶紧跑下楼去。

    茶馆的门口闹哄哄的,人群围了个圈,不知在围观什么。叶荣秋拨开人群走了进去,看清里面的情形,顿时倒抽了口冷气。

    冯甄倒在地上,脸上青块紫块的,嘴角还有淤血。他的眼镜落在旁,眼镜腿儿断了条,边的镜片碎成了蜘蛛网。黑狗骑在他身上,笑嘻嘻地将手里点燃的烟往冯甄嘴里塞:“来噻,吸口,巴适地很。”

    叶荣秋气得发抖:“你!住手!”

    黑狗回头,看见叶荣秋,又笑了起来,指着叶荣秋对冯甄扬扬下巴:“喏,三爷看上了他的屁|股,叫我来看管他的屁|股,莫叫别个碰了。你晓得不?晓得,往后就离他远点。”

    顿时所有围观群众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叶荣秋身上,包括冯甄,也诧异地盯着叶荣秋。叶荣秋只觉被人当众狠狠抽了巴掌,阵天旋地转,脸火辣辣的疼。他瞬间起了扑上去狠狠掐死黑狗的念头,然而他是个有涵养的读书人,做不出这样的事。

    叶荣秋涨红了脸勃然大怒道:“你闭嘴!龟儿,回去告诉黄三,叫他滚球!我叶三跟他势不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