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来自坟墓的女巫〔三〕
[HP]行于荆棘与繁花 作者:小柿子君
自从洛哈特捡到了小女孩到现在,已经快十个月了。她的记忆直没有恢复,尽管种种事情都表明她是个货真价实的女巫,或许还具有很高的天赋(因为洛哈特已经成功地逼迫她背下了好条家庭实用魔咒,如果不是因为她太小不能拥有魔杖的缘故,洛哈特都打算让她处理所有生活的琐事了),但是她实在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在个麻瓜村庄的坟墓里被发现,就算之前她真的死了,也不太可能被扔到麻瓜的领域去(难道她是个私生女,她曾这么想过)。
她每天都要仔仔细细地看遍《预言家日报》,说不定哪天就能看到关于她的寻人启事,另她失望的是,除了九月末出现在头的巨幅有关洛哈特的新书报道,她再也没从报纸上的任何地方找到丁点关于她自己的信息。
没错,《预言家日报》头,洛哈特在接受他们采访的时候透露道,感谢他可爱的桃乐丝,没有她的支持,他难以想象自己的生活会有糟糕,毕竟他总是忙于各种各样的事情。这句话被放置在了左下角个不起眼的地方。
桃乐丝·洛哈特,也就是小女孩,虽然她本人十分的不喜欢这个名字。据洛哈特说,桃乐丝的意思是梅林的馈赠,在《与西藏雪人在起的年》里,有个幸运的家伙也叫这个名字,她曾躲过雪人的袭击,逃出了雪崩。
噢,她最后还不是死了,而且还死在了第二章,桃乐丝在心里补充到。可是她不记得她的姓名了,她别无选择。
洛哈特有只猫头鹰,叫茄妮,每天早上它都会出现在餐桌上,扔下份《预言家日报》,自从桃乐丝出现在洛哈特家后,它都会准确无误地将日报空投在桃乐丝的头上,然后傲娇地落在洛哈特的肩膀上,盯着那两撮翘翘的头发顽强地立起来。
洛哈特还有只极其会说恭维话的镜子,桃乐丝曾经听它对洛哈特说,亲爱的主人,你简直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殿下。可是,它每次见到桃乐丝,都会尖叫道,肮脏的、丑陋的、烦人的小鬼。
事实上,事情在第三个月就出现了转机。因为桃乐丝已经受够了。如果不是洛哈特而再再而三地在餐桌上吹嘘他的“丰功伟绩”,如果不是他成天把他那闪闪发光的称号挂在嘴上,如果不是他宠溺着他那只该死的猫头鹰到处折腾增加她的工作量……她想她定会保持好她胆小温顺唯唯诺诺的姿态。她承认刚刚醒来的时候,因为身体极度的虚弱,记忆缺失,无依无靠,她内心充满了恐慌,她真诚地感谢洛哈特给了她个家,免她四下流离,但是她的低姿态换来了什么——不属于男人的聒噪,陈词滥调,猫头鹰的粪便,天哪,他还妄想让她背下他的小说,以在公众面前彰显他的魅力。她感觉自己从小到大从来没被如此对待(尽管她失忆了),她真的受够了。
感谢梅林,让她在那间万能的储物室里翻到了洛哈特的成绩单,拉文克劳,他居然在他六年级的时候拿到了4个p,个d,真是难以想象,他是怎么毕业的。她将这份成绩单小心地收藏起来,并且在当天派上了用场——当天,洛哈特凭借他优秀的相貌再次获得了《巫师周刊》最迷人微笑奖,他在餐桌上喋喋不休地讲述着他与歌手米拉克的暧昧的时候,桃乐丝如愿以偿地把成绩单拍到了他的脸上。
“你最好闭嘴,让我能够安安静静地吃口饭,不然我可不敢保证它会不会再次让你上头,尤其是,你连清理新都不会的秘密!”
洛哈特目瞪口呆地看着那泛黄的羊皮纸,既然这样,他的手放到了他的魔杖上,而桃乐丝只是放下刀叉笑咪咪地看着他:“哦,亲爱的洛哈特先生,你是打算送我去见梅林吗?我想那样会上头的。不过如果你只是打算对我使用遗忘咒,你大可以试试……”其实她的大脚拇指已经紧张地抓住了鞋面,尽管她有万全之策,可是她不愿意失去现在这样安稳的生活,她是在赌,赌洛哈特不敢,也舍不得。
洛哈特轻轻地咳了咳,他的桃乐丝似乎变了,前几天的早上,他居然看到她脸不愉地把张画卡扔到了镜子上。戈德里克·格兰芬——那个有着狂野的如同狮子鬃毛的红金色长发的老男人,他家桃乐丝的品位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恐怖。镜子继续尖叫着——主人才是世界上最英俊的人,然后他看到了桃乐丝捂着耳朵跑了出……
“亲爱的桃乐丝你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会对你使出忘皆空呢,我只是想让你替我把小花园里的杂草清理干净。”他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把魔杖拿给了桃乐丝,不动声色地继续问道:“说说看,浴室里的镜子怎么了,我好久都没有听到它的尖叫了。”
镜子?桃乐丝露出了个大大的笑容:“就像这样,吉德罗——”她把只高脚玻璃杯扔到地上,顿时玻璃碎片溅得满地都是,“恢复如初。”高脚杯完完整整地出现在了地面上,她无辜地眨了眨眼:“为了练习这个咒语,我把镜子砸碎了五十次,可把茄妮吓坏了。”
洛哈特目瞪口呆,他盯着桃乐丝手里的魔杖,在考虑要不要将它拿回来。
最终洛哈特没有这么干,他可不认为个小小的未受过教育的女巫能够威胁到他。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挺乐意看到那个死气沉沉的小鬼变得活泼点的,只要她不轻易将他的秘密泄露出去,以及不要捣乱的太过分,他也是可以睁只眼闭只眼的。
之后,洛哈特便直忙于推广其全线的美发产品,他不知道他温顺可爱胆小柔弱的桃乐丝已经不再收敛她的本性了。当然桃乐丝本人愿意称之为,她已经重新将生活掌握在自己手里,所以她当然可以不用过那种委屈求全的生活。
直到有天,桃乐丝甜甜地问道:“吉德罗·洛哈特,你什么时候能把那只好吃懒做,把墨水泼在信封上的该死的猫头鹰关进笼子里?”他非常迅速地将茄妮塞了进去时,他突然想到,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看着她扬起张无害的小脸,安逸的生活已经使她不再瘦骨嶙峋,大大的蓝宝石的眼睛里流露出的不再是迷茫与忐忑,她坐在那里对他说那句话时,简直就像个客气的小女王。噢,定是他最近忙坏了,他盯着桃乐丝柔顺的金发,突然产生了个想法。
“好了,桃乐丝,我帮你解决了茄妮,你也得帮我个忙。”
从此之后,桃乐丝的工作又增加了项,她得给洛哈特的美发产品做宣传,而作为回报,她将获得百分之的产品收入。
而真正使得桃乐丝拥有了永久居住权的是在洛哈特的生日那天。两只猫头鹰在午夜飞进了洛哈特的卧室,并成功地吵醒了他。整箱的奥格登陈年火焰威士忌,真是太棒了,他下子清醒过来,从猫头鹰的爪子上解下羊皮纸,他迫切地想要知道是谁这么善解人意地送给他这样的礼物。熟悉的圆体字出现在他眼前,竟然是桃乐丝那个小鬼——
致我亲爱的吉德罗先生,我想趁你现在高兴的时候说点事情,我已经通过茄妮在三十个不同的地方藏下了些东西,包括你的成绩通知单,你使用清理新失败的照片,我代写的信与你真实的笔迹,以及上个月米拉克女巫出现的照片。我郑重地向你保证,旦我失忆了,死亡了,无人照料它们的话,它们定会在个月后被发现。
我非常喜欢呆在这里的日子,你是我如今唯的亲人,又及。
洛哈特觉得又气又好笑,这个小鬼是在变相地威胁他吗?果然是因为他最近太纵容她了,三十个地方是吧,他定会找到的。至于去留,看在这箱奥格登陈年火焰威士忌上,他勉为其难地答应吧。
从这天起,除了死亡再也不会有什么能让洛哈特和桃乐丝分开了,因为他们已经相互认可对方为亲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