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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 作者:无射
《寄生》作者:无射
文案
裴明昊在某一天跳楼身亡,但是他的第二次生命才刚刚开始。
入侵了他躯壳的不明生物与人类之间展开了精彩的互动。
不识人类情感的彪悍受,与穷追不舍的强势攻,
你喜欢科幻耽美吗?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 竞技
主角:裴明昊,何远飞 ┃ 配角:裴越 ┃ 其它:寄生体,寄主,科幻
寄生(parastisu)。
一种生物从另一种的体液、组织或已消化物质获取营养并造成对宿主的危害,更严格地说,寄生物从较大的宿主组织中摄取营养物,是一种弱者依附于强者的情况。
然而,寄生物与宿主如果产生了协同进化,常常会使有害的“负作用”减弱,甚至演变成为互利共生关系。
楔子
裴明昊从一幢25层楼高的建筑物顶跳下,在生还率不到千万分之一的物体运动规律下毫无意外地落到地面。
这是一幢盖了五六年还未完工的烂尾楼,工地里乱七八糟地堆满了建筑材料和垃圾,裴明昊就像一个装着水泥粉的破麻袋摔落在这片晦暗、肮脏、灰尘遍布的角落里。
按照裴明昊的个性,就算跳楼自杀也绝不可能像另外一些人那样,从市中心灯火辉煌的唐城大厦顶楼自由落体,为自己的人生做一次豪华而万众瞩目的谢幕。裴明昊活着的时候,就连进那种门口站着侍者和保安的大楼都有点腿软,更何况是一心想死。
裴明昊的身体现在就像一具开始溶化的泥塑,产生了奇怪的变形。他的骨骼多处粉碎,内脏也几乎全部破裂了,暗红的血霎时间泉涌而出,染红了一大片砖土,如同顽皮的孩子猛然将一个装满水的塑料袋拍破。他的颅脑也受了致命的撞击,只剩下一小部分神经电流还在灰质白质的神经回路里盲目乱蹿。
基本上,裴明昊可是算是死亡了。他现在的濒死状态维持不了几毫秒。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说是“听”,是因为那股神经电流直接进入了大脑中已经无法运转的听觉神经线,强制性地接通了他即将消失的意识。
[你希望‘死亡’吗?]
[是的……不!我还不想死!不想永远消失!不——]
[人类总是这样,出尔反尔,浑浑噩噩,不论怎么进化,仍然是依靠本能活着的低级生物……既然你不想‘死亡’,就把生命体给我吧,我会让你‘存活’下去。]
[……]
[觉得还有什么东西让你‘舍不得’吗?肉体,精神,还是你现在仅存的、我一离开就将马上消亡的意识?]
[……我明白了。我现在已经一无所有。与其让我的尸体在垃圾堆里腐烂,直到几天后臭味终于被人闻到,几个警察围过来鉴定身份,然后直接扔进火葬场,不如就给你吧。至少让这副身体活下去,让‘裴明昊’活下去……]
外来的那股神经电流输入的信息中断了。
一根像蚕丝般洁白细长的丝线状物体蜿蜒着爬上他支离断碎的身体,从后颈第一节脊椎处缓缓地钻了进去。
城市夜空的月亮又大又圆,却黯淡无光,酷似某种动物灰白色的尸骸。临近大楼勉强投射过昏黄的光线,映在砖瓦堆上的一团黑影剧烈地震颤、抽搐、突起、凹陷,不断变化成各种怪异至极的形状,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寂然不动了。
这是繁华城市中某一处人们不屑一顾的角落。
第1章 寄主是个自杀的人类
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看上去糟糕透了。
满身血污、头发纠结,棕色的毛衣和蓝色牛仔裤裂着好几条破口,粘满了灰尘。我游荡在不算偏僻的街道上,就像个疯子或酒精中毒的流浪汉。
我可以把寄主的身体修补得很完美,重整骨骼、连接肌腱、血管和神经、修复内脏……但是对非生命体的衣服之类的东西却没辙。我甚至连身上的血迹都没法清理掉,希望面前不要突然出现个警察,把我当嫌疑犯什么的抓起来,那样会有点麻烦。
好在现在是凌晨三四点,街道上几乎没有什么人。我一路适应着这个新躯壳,摇摇晃晃地爬进街心公园的喷泉里,把身体上的血迹和灰尘冲刷干净。在这过程中,偶尔路过的几个生活作息时间异常的人看了我几眼,很快走过去了。——那种眼神就好像看到别人家的水池里爬满了蟑螂。不过我无所谓,甚至有点感激人类对自身相关之外的事物漠不关心的本性。
我在喷泉边沿的瓷砖上坐下来,浑身湿嗒嗒的,但是既不觉得难受,也不冷。我习惯这种潮湿阴冷的感觉,甚至喜欢它。我开始读取宿主存于大脑神经中的咨讯,关于这个世界、人类社会、城市、生活……等等,还有这个身体以前的所有经历。
这非常简单。人类的脑容量很大,但他们不善思考,也不懂得怎样更加合理地开发利用。
就像这个身体原本的主人,叫做“裴明昊”的人。他毕业于f大化学系三年了,一份正式工作都没有找到,倒是被非法中介公司骗了五六次。家庭情况很简单,贫困,父母双亡,有个哥哥在国外,已经很久没有跟家里联系,生死未卜。他之所以产生厌世的念头并最终付诸行动,主要是因为从大二开始相恋了六年的女朋友最后还是抛弃了他,跟一个有钱的商人订婚了。他不甘心地跑去找她理论,毫无悬念地被狠狠羞辱了一番,于是万念俱灰。
一个懦弱的可怜虫,我想。他这一生唯一做过勇敢的事情,就是有胆子从25层高的楼顶跳下来。——其实8楼就足够了,这样衣服也不至于破得这么厉害。
总而言之,这个叫“裴明昊”的青年又一次验证了我对人类的看法:弱小、无知,并且永远不知道为什么活着。
而我不同,我一出生就知道为什么活着,并且始终不渝地朝那个目标努力。
微弱的晨光撒向这座城市,和公园喷泉边上的我。高楼密布的城市,看不到太阳是如何从天际升起的,它如同命运的转折点一样突如其来。
我发现衣服逐渐被风吹干的同时,肚子发出了咕噜噜的奇怪声响。差点忘了,现在我的宿主是个人类,他需要不断摄入食物来补充热量,以维持身体机能正常运转。我开始摸身上的口袋。
一小叠零碎的钞票、半包湿漉漉的香烟、一个打火机、一小串家里的钥匙,没了。
钞票粘满了血迹,又在喷泉里浸泡了不少时间,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