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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计划,拍摄前期宣传资料已经很忙,我还是抽时间来这里学做菜。

    因为我不只要她的身体,也要她的心。这样,我才能安心的离开。

    等待。

    我一生之中还从未等待过别人。

    我静静坐在椅上,面沉如水,胸中的不安气恼担忧随着时间的流逝增长,几乎让我坐不住。

    该死,我为何要承受这些?

    在我忍不住要出去找她的时候,她终于回来,却是跟菲力一起。

    她不是说去找同学吗?为什么瞒我?我叮嘱她早点回来,她完全不放在心上吗?跟菲力一起到这么晚,他们做什么了?做了什么?!

    那荆棘轰然一声,妖魔一样疯长起来,千根万根,绕着我的心脏,密密匝匝,越勒越紧,直至血肉模糊。倘若再多呆一刻,我就会在所有人面前痛得弯下腰去。

    或者,一拳打倒菲力的脸上去。

    我平静地起身离开,面色如常。

    她居然追来。

    愧疚吗?歉意吗?那不是我稀罕的东西!

    我攫住了她,好,没有心就没有心吧!那就让我不必再压抑,恣意地占有你的身体!哪怕此生以后,你恨我怨我,我只把你紧紧绑在身边,随心所欲享用你的身体,那也很好!

    她的眼神惊惶,这仿佛是那荆棘的养分,它更加疯狂地舞动,荆棘上鲜血淋漓。

    痛。

    我闭眼,吸气,无所谓,即使这样一来,她对我的好感与信任将荡然无存,即使我以后将永远被心中疯狂的荆棘折磨,至少我得到她的身体。

    她挣开我的唇,急急地说:“别……别这么难过,我会心疼。”

    我僵住。

    千万条荆棘抵不上她一句话,瞬间都消退干净。

    我想我已经十分满足。

    看着窗外的云海,想着她电话中说的每句话,她的祝福和她的心疼。

    身体中盈满一种不同于欲望的热流,令我迫不及待想见到她,拥抱她,亲吻她,再把这热流融入她的身体,让她跟我一起感受。

    只轻轻碰到她的脸,欲望就全面爆发。

    激情过后她在我的怀中沉睡,我觉得满足安定。

    那荆棘,已经消失了吧?

    我抚摸她的发,小东西,你是属于我的,永远,你知不知道?

    却没想到,好心情又被她一句话破坏。

    什么叫做等她喜欢上别人会来告诉我?我早已认定她,她的眼睛却仍在四处寻找。

    原来满足安定,只是我自己认为的假象。

    原来从希望中跌落下来,比从来没有希望更令人难以忍受。

    胸中又隐隐抽痛。

    当我又看见菲力的时候,我只听到一声轻响,荆棘欢快地生长开来。

    我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当我明白这是误会的时候,我感到吃惊,我怎么会这样?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令我自己都厌恶。

    如此患得患失,如此紧张,如此不安,如此——渴望。

    我在渴望什么?

    在我得到她的友善她的自愿她的心疼之后,我食髓知味,贪心地想得到更多。

    一面担忧失去拥有的,一面渴望着更加美好的——

    她的爱。她全心全意的爱和忠诚。

    她跑开去,我嘴角的笑容支持不住地落下来。

    我要怎样才能得到?

    手抚上胸,我终于清晰地明了,那荆棘在那里,一直在那里,只有她的爱才能把它连根拔去,除此之外,得到越多,只是使它越敏感。

    轻轻一碰,就泛滥成灾。

    折磨

    在故事的最后,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合上手里的小说,看向窗外,柔软的白云像小山一样层层垒垒。

    我跟聂唯阳,最后能够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吗?

    他爱我,这份爱,只是因为我是那个终于出现的让他身体产生欲望的人么?

    又想想他的多疑猜忌和随心所欲的霸道,我真的没信心。一次的无故猜疑我可以不甚在意,那么第二次,第三次呢?我也不是每次都能接受他用强吻来道歉。

    可是,我仍然无法抵抗他的吸引,他的温柔他的克制他的狡黠甚至他独一无二的激情,都印在我脑海心中,时不时会跳出来张扬一番。到现在,坐上了飞往比国的飞机,究竟是为了履行诺言还是因为自己也希望,我也没办法分得清。

    我叹气。如果对象是菲力,或许我会觉得一起生活下去的可能性大一点,可惜,菲力对我又没有吸引力。

    果然,人总是自寻烦恼呢。

    “请问,你的书,能借我看一下吗?”旁边有人问

    我转头,咦?记得原来旁边坐的是一个长得像肯德基老爷爷的金发老头,什么时候换成了一个漂亮的江南美少年?明眸皓齿,笑容清澈,虽不高大俊挺,但是纤细匀称,是梅子见了肯定会冲上去搭讪的那种型。

    美少年似乎看出了我的奇怪,微微一笑:“原来坐在这里的人,跟我换了位子,去跟他的家人坐在一起了。”

    “哦!”我回一个灿烂的笑,把书递过去:“给。”

    “谢谢,”美少年微笑,声音清醇如同五月溪水,“我叫平平,你呢?”

    待到空姐说目的地就要到达的时候,我跟平平已经相谈甚欢。苗苗原来曾说我是“容易交朋友的体质”,大概也多少有点依据。

    平平所生长的城市跟N市相距不远,家境不是很好,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