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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魔(警察精英遇上美少年) 作者:吴沉水

    是谁。

    黎承睿皱皱眉,也许这才是陈子南真正心心念念的欲望对象?

    他将之收入证据袋,此时,他的电话响了。

    黎承睿看号码是黄品锡,立即接通,说:“是我,查得怎样了?”

    “阿睿,那个,”黄品锡的声音明显犹豫,甚至带着不忍,吞吞吐吐地说,“我,我查到那个跟吴博辉有腿的女人了……”

    “是谁,带回警署询问了吗?”

    “那个,我个人建议,还是不要带回警署的好。”

    黎承睿诧异地问:“为什么?谁啊?是警署里哪个同事的家人吗?”

    “呃,可以,可以这么说。”

    “管她是谁,你带回问话是符合程序的,而且又不是抓拿归案,怕什么?”

    “不,不是怕,我,反正这个人绝对不能带进去。”

    黎承睿突然明白了,问:“她老公在我们那?”

    “也不算老公……”

    “不要叽歪了,快说!”

    “那我说了啊,你淡定点,”黄品锡叹了口气说,“那个女的,是阿珊。”

    黎承睿只觉轰的下脑子空白,过了几秒,才愣愣地说:“你说什么,再说遍。”

    “是你那个未婚妻阿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以下读者砸的地雷:

    xuanmuff、颜子夜、zhang531137963

    我这两年有些烦耽美中出现的女炮灰,所以自己的文里不想写女炮灰,从黎承睿未婚妻的角度看,他未必有好,人家也只是惯性地要跟他结婚而已。

    11

    11、第 11 章 ...

    认识黎承睿的人都知道,他有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名叫程秀珊。

    黎家与程家是几十年的老街坊,两家父辈来往甚密。黎承睿与程秀珊从小块长大,高中时代自然而然确定了恋爱关系,这么年相处下来,两人平平淡淡,无波无澜,年纪到了,便顺理成章地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

    黎承睿对此从不怀疑,也没有产生过抗拒。他跟程秀珊之间太熟悉又太般配,就如众人眼中的模仿情侣,不在起都天理难容。

    即便是后来遇见了林翊,他的内心掀起惊涛骇浪样的情感,他清楚自己对那个少年产生非比寻常的情愫,但他并不打算去为此做出任何不合适的事。因为他的脑子里有深深的道德约束,他是个循规蹈矩的人,他打心底认为,仅凭感情,没人有权利去改变个男孩的生活,甚至,他也没权利去改变自己的生活。

    他黎承睿出来,不仅是个单独的个体,还是各种社会身份,各种人际网络的交汇点,他是执法队伍中的员,长期的纪录要求令他下意识里并不反感服从这种事,因为服从是保障整体行动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在执行任务中,他服从上级的指令;在家中,他服从长辈的期许;在社会关系中,他服从亲朋好友们所期待的有正义感有是非观的好警察好男人形象;在跟程秀珊的交往中,他服从于个有担当有教养的男人对个女人该负的责任感。

    何况,在这么年相处,程秀珊无疑已经成为他家人样的存在,他们了解对方的习性脾气,知道对方的喜好。程秀珊与其说是他的女人,不如说像他的好友。他们能块欣赏枪械,块讨论a片女优的身材,他们有他们自己年积淀下来的默契,也能恰如其分做到相互理解,偶尔睡到块时,对彼此的身体也不排斥,长时间单独相处时也感觉舒服,他们就如相伴年的老夫老妻那般,即便不刷牙不洗脸也能在对方面前放松自若,毫无负担。

    曾经黎承睿以为,如果要选个女人块过辈子,程秀珊是最好的选择。

    他是真的从未想过跟程秀珊之外的女人结婚的可能性,他也没想过去背叛程秀珊,他觉得程秀珊对自己的感情应该也是这样,不然,这么年下来,他们不会相处融洽,毫无阻滞。

    可突然之间,这个女人年来在自己生活中经营的形象却被这样个消息弄得轰然倒塌,种深刻的陌生和荒诞犹如爬墙藤蔓般从脚腕处蜿蜒攀上身体,直到将他整个人淹没,在灭顶的冰凉中,黎承睿想,难道自己认识的知道的,相处了十几年的女人,从来都不是真正的程秀珊?

    在他面前永远知性聪慧的程秀珊,只是他所理解的小部分,那个女人,他其实远远不懂。

    可即便如此,他也想不明白程秀珊为什么要背着自己去跟个医生偷情?黎承睿努力回忆吴博辉的脸,脑袋大而圆,五官平淡而无特色,身材不高,露出的手掌很肥短,就算黎承睿再不自恋,也必须承认,单就外形而言,自己比吴博辉要好不只个档次。而重要的,是这个跟她偷情的医生还牵涉进桩很可能因猥亵男孩而引发的谋杀案中,他说不定就是真凶。

    这样的人,到底有什么吸引了程秀珊,吸引到她要走背叛自己的步?

    黎承睿只觉自己脑子里很乱,他深深呼吸了下,迫使自己冷静下来。然后,他掏出电话,给黄品锡打过去,简单地说:“明日带阿珊来问话吧。”

    “阿睿,这件事交给我就好,你不用管。”黄品锡想了想,又补充了句,“其实,不需要带去我们那的……”

    “瞒不住的。”黎承睿打断他,冷静地说,“她是关键证人,身上也许有重要线索,不能瞒。”

    黄品锡下沉默了,然后说:“兄弟,或者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枝花……”

    “我同她的事,以后再说,”黎承睿闭上眼,吁出口气,然后说,“明日按规定我不方便直接参与,但我会在隔壁的。”

    “你不来也没关系,不要勉强。”

    “没事。”

    “也许现在说这句不合适,”黄品锡支支吾吾地说,“不过现在发现,总好过以后老婆跟人跑路你是最后个知情者……”

    “品叔你可以闭嘴了,”黎承睿又好气又好笑,却还是在临挂电话前说了句:“谢谢。”

    他挂了电话,突然觉得心里像长草样荒芜杂乱,他这个时候不想回公寓,下了车库,开了车,茫然地上了路,忽然之间,很想看看林翊。

    这个念头冒出,渴望的情绪便排山倒海,他忍耐不住,就如冬夜里行将冻僵的人渴望温暖的火种,就如幽暗大海上的帆船渴望盏指引的灯。

    他的男孩,也许靠近他,看见他呆乎乎的表情,跟那么深黑的眼睛对视,这身的疲惫和犹如裹了泥巴样的肮脏感会得以清理。

    他毫不犹豫地开车往林翊家走,像要冲开看不见的障碍般,他凭着心里的血性和欲望奔赴到男孩楼下,空气因为这种近海城市的湿气大而变得有些灰蒙蒙,他路上没有思考,只有本能,那本能就是见他,抱住他,必要的时候占有他。

    他亟待少年清新的气息环绕自己,或者说,亟待说,亟待少年用他的清澈无瑕来洗涤自己在生活中遭遇的这些压力和挫败感。

    可等到车来到林翊楼下,黎承睿却冷静了。

    他想其实他是能走到那步的,把男孩占为己有并不是不可能,可在那样之后呢?他有什么资格弄糟那个男孩既定的人生?他有什么立场,替另个活着的个体决定他的性向和选择?

    黎承睿苦笑了下,到底是舍不得。

    他熄了发动机,静静坐在车里,然后他摇摇头,下了车,点燃了根烟,吸了两口后再掐灭。

    这时他的电话响起,黎承睿看,程秀珊的名字跳跃着。

    他任电话响了许久,也犹豫了许久,按下通话键的那个手指,怎么也按不下去。

    这时黎承睿莫名想起当初他在美国受训,很难得才能回港次,少人猜他跟程秀珊定要分手了,因为双方都条件不错,分居两地,各自都有各自精彩的人生。可他们俩谁都没提过分手这两个字,宁愿靠着电邮,靠着电话坚持了下来,那时候也没觉得有难受,甚至后来见了面还能彼此调侃下对方。

    程秀珊说:“老实讲,在美国有没有背着我跟鬼妹偷食?”

    黎承睿笑哈哈地说:“她们个个太凶残,我顶不顺啊。”

    程秀珊给了他个白眼,狠狠拧了他的胳膊说:“够胆偷食就不要让我抓住,不然阉了你听到没?”

    黎承睿想自己当时回了句什么来着,似乎是程秀珊你不得了母夜叉比鬼婆还凶残之类,两个人嘻嘻哈哈,打闹了半天。

    当年隔得那么远都过来了,怎么现在离得近了,近到都谈婚论嫁了,反而过不下去?

    他长长叹了口气,又狠狠拳砸在自己车上。

    这时突然听见有人叫他:“黎sir。”

    黎承睿猛地抬头,赫然发现林翊穿着单衣单裤,偏着脑袋,似乎很费劲在理解什么,眉头皱着,眼睛黑白分明。

    黎承睿难以置信地看着林翊,开了口,居然有些结结巴巴:“你,你这么晚不在做功课怎么倒下来了?”

    “妈咪让我下来买肠粉当宵夜。”林翊说。

    “那你买了吗?”

    “还没,”林翊摇头,睁大眼睛认真地问他:“你不喜欢你的车吗?”

    黎承睿愣,问:“什么?”

    “我看见你打它,你不喜欢它吗?”

    黎承睿时语塞,解释说:“不,我只是想到不开心的事,随手打了下。”

    “那就好。”林翊严肃地点点头,“我喜欢你的车。”

    黎承睿笑了,刚刚的郁闷似乎在少年的目光中得以消散,他拍拍自己的车问:“那要不要坐你喜欢的车去?”

    “不用,很近的。”林翊想了想问,“你也肚饿吗?”

    这是他第次问出类似关心的话语。

    黎承睿只觉心头狂跳,深呼吸了下,才点了点头。

    林翊掏出钱包看了看,然后宣布:“我够钱请你吃云吞面的。”

    “什么?”黎承睿意外地愣了下,随即笑着说,“哦不用了,黎sir请你。”

    “你有不开心,嗯,妈咪说,请人吃云吞面就好了。”林翊笨嘴拙舌地说。

    黎承睿只觉心里软如春泥,看着这个少年,他笑着说:“那我要吃两碗哦。”

    林翊坚决摇头:“那我就不够钱了。”

    “我买就好。”

    “可那样你就不会开心啊。”

    黎承睿看着他苦恼的样子,再次涌上微笑,他心里默默地说,只要有你在这,我怎样都会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斜月三星、dai134401、wuyi552002、蝶之灵童鞋、3970925砸的霸王票。

    有点不满意已写的,明天不,修文,后天继续。

    12

    12、第 12 章 ...

    这天白天,有两个男人注定颜面尽失,个是已死的陈子南,个却是将陈子南罪行公诸于世的黎承睿。

    陈子南因为在其租住屋内发现性虐调教室被媒体曝光而身败名裂,这么对个死者无异于死后掘坟鞭尸;而黎承睿,却因为其青梅竹马的未婚妻突然摇身变,成为凶杀案嫌疑人的情人被警方传讯问话而头顶顶硕大无朋的绿帽子。

    黎承睿平时为人率直谦和,加上出身警察世家,几位高层或或少跟他家中长辈有点交情,所以他在警局上下都吃得开。出了这样的事,即便平时暗自嫉妒他或看他不顺眼的同事,出于面子上的考虑也不好落井下石。大家都是男人,最懂家中红杏出墙对个男性自尊的打击有大。且香港虽西化年,内里观念却仍保守传统,男人出门要讲面子,老婆给戴绿帽,还戴到警局人尽皆知,任是黎督察风头再劲,也不得不颜面尽失,灰头土脸。

    因此这日所有的同僚见到黎承睿都有些尴尬,不知道该宽慰他好还是该佯装不知好,他所在的重案组成员见到他是个个表情古怪,连句黎sir都叫得吞吞吐吐。

    黎承睿没有理会众人,径自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坐好,他揉揉太阳穴,昨晚睡得并不好,此刻头有些隐隐作痛。他的自尊不允许他去接受别人的怜悯或同情,但他也是凡人个,就算他是再专业再敬业的警察,想到待会自己的未婚妻要来交代她如何跟别的男人偷情,他的心情就有些烦躁。

    他伸手摸进衣袋想找根烟,却意外地摸到个小小的铁圆盒。黎承睿拿出来才发现是小盒青草膏,专门涂皮肤皴裂,蚊虫叮咬之类。他摸着那瓶东西,慢慢地,心情逐渐平复,脸上也浮现温柔的笑容。

    这是昨晚他跟林翊路过便利店时顺手买的,因为他发现,林翊的体质很招蚊子,明明天气已经入秋,可他出去转圈,手腕处就被蚊子叮上几个包。那笨孩子也不好意思说,路走路偷偷去挠,等他发现时,手腕以下已经被挠红了片,衬着雪白的皮肤格外触目惊心。

    黎承睿看得心疼不已,便上便利店买了这东西,让林翊伸手,少年很迟钝地呆了五秒钟后才伸出手,黎承睿拉过去,替那个玲珑精致的手腕周围仔细涂满了薄薄层青草膏。

    “不要抓了知道吗?”黎承睿边涂边嘱咐他。

    林翊半天没做声,黎承睿抬起头才发现,少年又用那种幽深的眼神眨不眨地观察他,似乎他的行为超出了少年的理解范畴,又似乎,他所做的切背后的动机,少年都深谙于心。

    “我不是小孩,”过了会,林翊认真地告诉他,“有自制力。”

    “是吗?那谁将自己的手抓成猪蹄样?嗯?”黎承睿用逗小朋友的口吻问他。

    林翊似乎懊恼了,但他不知道如何表达,于是有些着急地看向黎承睿。

    “你是不是想说,知道啦我下回会注意的,黎sir你可以闭嘴了你好啰嗦啊简直比阿婆阿婶还啰嗦,是不是啊?”黎承睿替他说,笑着威胁他,“你要是敢说是,我就把这东西涂你鼻子上。”

    林翊惊奇地盯着他,退后步,结结巴巴说:“我,我没有,你不要,味不好。”

    “那你要不要乖乖听黎sir的话呢?”黎承睿带笑问他。

    林翊为难地皱眉,最后不得不屈服说:“哦。”

    黎承睿笑了,拍拍他的手腕,松开他,把那盒药膏递过去,说:“喏,随身带着,被蚊虫叮咬了可以搽下。”

    林翊坚决摇头说:“不要。”

    “乖,收好它。”

    林翊抬起头自然而然地说:“味不好,我不喜欢,放你那,你搽。”

    黎承睿愣了会,才明白他的意思是这东西放他那,如果林翊有需要,那就由他来涂药,这个安排对这个少年而言,或许只是出于他简单的思维中最合理的打算,但听在黎承睿的耳朵里,却带来说不出的亲昵和信赖。

    黎承睿足足用了十秒钟才消化了这个好消息,他慢慢地笑了,随后宠溺地说:“好好,真是小懒鬼,放我这就放我这,不过你被咬了要说啊。”

    “嗯。”

    黎承睿跟他并肩走着,强压着心跳,装作不经意问:“黎sir对你好吧?”

    “好。”林翊点头表示承认。

    “比你那什么中哥啊,你学校的老师都好吧?”

    “嗯,他们不是警察,”林翊乖乖点头,然后补充说,“你啰嗦点。”

    “臭小子,你还敢嫌我?”

    林翊冲着他嘻嘻笑了,这是个纯真的,孩童般的笑容,甚至带了三分前所未见的调皮的意味,他的笑容干净得宛若鲜花绽放,晃得黎承睿阵失神。

    这绝对是他见过的,最纯粹,最美好的笑容。

    黎承睿过了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清清嗓子说:“既然我们这么熟了,那就不要再称呼黎sir了,我大名叫黎承睿,英文名是richard,你叫我睿哥吧,好不好?”

    林翊停下了,直直地看他,那种似乎洞悉切却又茫然无知的眼神再度出现,然后少年抿了抿嘴,乖巧地点头,轻轻叫了声:“睿哥。”

    “黎sir。”

    黎承睿回过神,发现周敏筠端着杯咖啡,惴惴不安地在他的办公室门口看他。

    “哦,阿敏啊,进来。”黎承睿坐正身子,对她微微笑了下。

    “你的咖啡。”周敏筠把咖啡放在他桌子上,没话找话说,“那个,两勺糖,没放奶,都照足你的喜好……”

    “谢谢。”黎承睿端起杯子喝了口,闭眼说,“真不错,还是你了解我。”

    周敏筠有些担忧地看着他,吞吞吐吐说:“阿头,嗯,其实,你不要太难过……”

    黎承睿挑起眉毛看她。

    这个平时大大咧咧,像个男人婆样的姑娘此时倒腼腆起来,犹犹豫豫地说:“也许,整件事阿嫂有什么苦衷也不定,就算她没有,以阿头这么好的条件,重新找个也不是什么难事……”

    “你是想说我英明神武人见人爱车见车载?”黎承睿带着笑问她。

    “何止啊,简直靓仔到惨绝人寰前无古人,”周敏筠见他神色如常,也放下心,笑着调侃他,“安心啦,她不识货而已,大把女孩子识货啦。”

    黎承睿大言不惭地点点头,笑说:“那还用说,哈,看来你也算有眼光嘛。”

    周敏筠翻了下白眼,说:“拜托,我只是看你心情不好,随便胡扯两句,你不要那么当真好不好?”

    他们正说着笑,却见阿sam带着另个年轻探员过来,两人见黎承睿没什么异常,对视了眼,都不约而同松了口气,阿sam敲敲他办公室的玻璃门说:“黎sir,人到了,品叔带她去问询室了,都等你呢。”

    黎承睿忙端起咖啡杯起身说:“这么快,走。”

    他们行人都往问询室隔壁的房间走去,阿sam走在最后,悄悄问了他句:“真没事?”

    “没事。”

    “我以为你要按着伤口忍痛呢。”阿sam笑着调侃他。

    “我有那么没用?”黎承睿带着微笑说,“放心,有人帮我涂过药膏了,我现在好了。”

    阿sam拍拍他的肩膀,随后转身走回审讯室,今天是他跟黄品锡问程秀珊。其他的人在监控室旁观。

    黎承睿看着屏幕上端坐在桌子后的程秀珊,眉头不觉皱了起来。这个女人是他最熟悉的恋人,她留着自己熟悉的发型,染发的颜色是自己能接受的低调的褐色,细碎的刘海下,是他所熟知的清秀脸庞,甚至她身上此刻穿的天蓝色套裙,他都很熟悉,那是去年转季时折扣的欧洲牌子衣服,也只有她这么瘦高的女人才能撑得起那个牌子的大气感。

    黎承睿深吸了口气,缓缓坐下来。

    询问如常开始,黄品锡跟阿sam都是问话的好手,程秀珊大概也打定主意合作,基本上有问必答,连她跟吴博辉认识了久,两人的亲密程度等私事也大大方方给予承认,案发当晚,她确实在吴博辉公寓中过夜,可以提供计程车票与大厦进出录像作为证明。

    她很熟悉警察问案的程序,态度好到不能再好,且整个过程都神情平和,丝毫未有尴尬或羞愧的神色出现。最后,她直直看着左前方的摄像头,口齿清晰地说:“我知道就算我现在作证,你们也未必会完全取信,甚至还会怀疑我故意做假证。但是,阿睿,我知道你现在正看着,你看看我的眼睛,以你对我年的了解,你该知道我有没有撒谎。我程秀珊可以对天发誓,我今天所说的,没有句假话,如若不然,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她停了停,深吸了口气,换了种不乏感伤的口气说:“我知道我不对,我很抱歉,如果可以,我也不想你通过这种方式知道这件事。你要生气,只冲着我来就好,但我希望你不要因此迁怒到工作上,不要昧着良心诬陷好人。吴博辉是绝对不可能杀人的,我了解他,他心地善良,他是以救人为己任的医生啊,他怎么可能去杀人呢?阿睿,你真的要听我说,吴博辉是不会杀人,他不是凶手,你信我……”

    她的眼中涌上泪水,最后几句几乎要失态地叫嚷起来,黄品锡带了怒色制止她,低声喝道:“够了,程秀珊,你给我闭嘴!”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dai134401、赵凤池、仲夏之树等童鞋砸的霸王票。

    13

    13、第 13 章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私密日记、dai134401、苏伊士、jsnjxuyj、313724.jj等童鞋砸的霸王票。

    程秀珊离开后,突然有种说不出的疲累涌上黎承睿的心头。

    他想着程秀珊最后冲他喊的那几句,凭他们年的相互理解,他知道程秀珊是真着急了,否则她不会当众要求他秉公执法,不会完全不顾他的感受。

    可正因为这样,黎承睿才感到种真实的难过,他想,当事情来临时,原来我们这么年的信任和感情,并不是太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