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三百一十一章 自信的资本牡丹寒梅君心谁属

      嫡女连城·傲世千秋 作者:梁清墨

    哦,敢情是看上南风大家主和圣君大人了!

    那两个祸害!

    千秋畏缩地看着花倾城,“你……你怎么会知道表哥和师兄……”

    她就像被人抓住了小辫子似的急忙住了口,可花倾城却对她面前这个女人的“愚蠢”嗤之以鼻,“孩子,姐姐告诉你,和表哥近亲结婚对子孙后代不好,看他们对你千依百顺,想必很疼你,本城主已经让人留了线索给他们,想必他们定会来救你的,但是可能最后你要个人走了。”

    千秋皱眉去抓花倾城,却浑身无力地趴在了地上,“你……为什么我浑身都没有力气?你对我做了什么?”

    “春雨如酒柳如烟,我刚才给你闻的似酒非酒的香虽然能解除你所中的迷烟,但也能让你浑身无力,我怕你跑了啊!放心,我对你们所崇尚的野蛮的杀人方式没兴趣,我这个人只想得到我想要的利益,交易完成之后我会赠你大笔钱,放你走的,我们合作愉快。窀”

    “你……”

    “把人给本城主看好了,我要去等待两位贵客来赴宴。”

    “你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行了,别喊了,喊也没用,我们城主的美貌天下第,这世上任何个男人,只要是我们城主想要的,她只要勾勾手指头,还不都巴巴地跪倒在她的裙下?”

    走了吗?

    千秋静静听着外面越来越远的脚步声,动了动手指,似酒非酒的味道被两人吸入鼻腔,即便是他们立刻察觉不对,却是为时已晚。

    两人满面震惊地看着俯视他们的千秋,“你怎么会……你刚才明明……”

    千秋端详着自己玉白纤细的手指,邪肆笑,“勾手指很简单,你们的城主大人勾勾手指招男人,而本尊勾勾手指,招的……是阎王,自信要有自信的资本,很显然,小小的天姿城还不够在本尊面前自大,想活命吗?”

    “你到底是什么人?”

    “本尊……你是……夜……”

    千秋个冰冷的眼神让那人立刻生生吞回了呼之欲出的答案,她绕着两人转了圈,指着其中个略显瘦削的男人道:“你,把衣服脱下来。”

    “什么?”

    “你们的城主花倾城没有教过你们吗?在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本时最好的选择就是四个字,闭嘴,听话。”

    约摸几分钟后,个身材矮粗的布衣家仆鬼鬼祟祟地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而留在屋里的两人则被根腰带吊在房顶上,睡得不省人事,身上各自洋洋洒洒地写着四个大字。

    天干物燥。

    小心火烛。

    ************

    古代小女人?

    近亲结婚对子孙后代不好?

    对你们所崇尚的野蛮的杀人方式没兴趣?

    从内到外,言谈举止,每个细节都证明……

    这个叫花倾城的女人跟她样,是从现代穿越而来的!

    花倾城身上的现代气息还太重,而且锋芒毕露,应该是最近两年才来的,那样盛气凌人的气势,可不是个寻常现代女性能有的。听她满口的交易、利益、合作,还有她最后说完“合作愉快”四个字之后下意识就要伸出手却被她及时收回的那个小动作,她当时应该是出于种常年养成的习惯,想要跟千秋握手的。

    商场女强人吗?

    “阿离,香香,你们看,我都说做人要低调,否则很容易暴露的,在自己的秘密暴露的那刻开始,就等于把自己放在了别人的射击范围内。”

    即使算得上是老乡,可是花倾城这个女人野心勃勃,不好掌控,若非在她之前知道了她的身份,千秋都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冷不防被她算计。

    山不容二虎,最先咬住对方的尾巴,才有胜算的把握,就是这个道理。

    乔装后的千秋穿梭在城主府中,这府中建筑很都能看到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影子,来了两年的工夫就能把府邸改造成这个模样,废了少人力,财力,心力?

    看着城主府中的草木、砖瓦,千秋的眼睛开始发亮,花倾城……很有钱吧?

    “小幻,碧桐有句话说得好,银子永远不嫌,西陵御殿下那里有叶家的财富支持,南兹这里……小夙也应该需要银子吧?你说……藏在哪儿呢?”

    暗夜中,道五彩的微光闪而过,千秋扬眉笑,缩着头脚步轻快地向着灯火最亮的地方走去。

    果然,在回廊的尽头,大片的空地上,搭着座描金的牡丹花台,前方垂着层薄如雾的轻纱,起不到什么遮挡作用,不过是用来做个若隐若现的唯美效果装饰罢了。花倾城就坐在纱幕后的牡丹花台上,下方则是个个用屏风隔开的小隔间,屏风斜挡,每个隔间里的人看不到隔壁的别间的人,但他们却能被花倾城看得清二楚。也是这巧妙唯美的排设令得来赴宴的男人们对纱幕后的美人越发的赞叹。

    男人啊……大半夜的请这么大群或长得好,或气质好,或身材好,各有千秋的男人来赴宴,花倾城做得是不是太露骨了?

    可是千秋看到后来渐渐地明白了,她根本就是白操心,花倾城对于风花雪月之事的领悟可比她精得了。

    “听说过花倾城的人应该都知道我这个人最是喜欢结交才志俊杰,今日在座各位能够赏脸前来,花倾城荣幸之至,开宴之际,我以茶代酒,敬过诸位公子,请。”

    荣幸?嗯,看那些男人脸上的红光,就知道他们确实觉得很荣幸,也期待着今日能够成为第美人的入幕之宾吧!

    千秋缩在末首的角落里,回头看向大门的方向,那两个家伙也该到了吧!

    “久闻城主芳名,今日得见,城主果真特立独行,非般的世俗女子可比。”

    “哦?那公子以为我与那傲世天门的夜尊主比起来,如何?”

    “这个……自然是……”

    那说话的俊美男子支支吾吾了半天,很是尴尬,这种时候花倾城就是恼羞成怒把他给扫地出门别人都不以为奇,可是花倾城却忽地笑了。

    “由此足可见这位公子是个行事严谨诚实的人,倾城不过句玩笑话,公子也不必如此认真考虑,我以为每个人活在世,本就是与众不同的,自己活得开心才是最重要,我从不屑与人比较什么,因为,我就是我,独无二的我。”

    底下人无不尴尬地笑着附和,她这话乍听着是有几分超脱不俗的见解,可最后那句话可就……前面说什么不屑比较,后面却摆明了再说人家比不过她。

    “敬宾茶已过,来人,奉酒!”

    个个衣着素雅、容貌秀丽的侍女鱼贯而出,将造型精致的酒杯呈到每个几案上,酒液倾杯,醇香四溢,还有股……牡丹花香。

    “富贵风流拔等伦,百花低首拜芳尘。画栏绣幄围红玉,云锦霞裳涓翠茵。天是有各能盖世,国中无色可为邻。名花也自难培植,合费天工万斛春。”(元?李孝光?《牡丹诗》)

    千秋听着这似曾相识的诗句,瞥着诸男赞叹的神情,淡淡地笑了笑,这花倾城可真是各种方式都用上了,反观自己来了这么些年,平平淡淡,还真是枉费了现代凝结千年的文化精髓。

    花倾城很满意现场的效果,优雅地举杯道:“牡丹,花中之王,姿色无伦,可惜花期短暂,我直觉得既然为王,就该四季长存,所以酿了这品天香,今夜便请各位公子畅饮。”

    千秋嗅着空气中流窜的牡丹香,清闲得好似自己压根就不是被绑架来的。

    牡丹,花倾城借牡丹暗喻自己为百花之王,可是在千秋印象里,只有个人能真正配得上这天香国色的花中魁首,小夙……明明是那么个单纯天真的少年,为什么会和牡丹这样张扬艳烈的花那般的相得益彰呢?

    小夙,我到了南兹,你的国土,你在这片土地上过得可还好吗?

    只要你能过得好,我不会再用自己的期望去勉强你。

    只要……你……过得好……

    “牡丹香不香我没兴趣,但你是不是该把缕寒梅冷香还给我?”

    危险而冷漠的声音自门外传来,两个修长笔直的身影渐渐地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若论长相,在座不少人可与他们平分秋色,但论气度,却是无人可及。

    千秋乌黑的眼睛在灯火中越发的明亮,发自内心的笑意从抿着的嘴角流露了出来。

    他们来了!

    亏得他们还知道把她的话放在心上,遮挡了他们那祸国殃民的颜容。

    (大家都要我把花倾城这女人弄走,相信我,我比你们嫌弃她,可是我留着这女人有大用处,现在还不能弄走,咱们家千秋细致入微的洞察能力已经猜到了这个女人在现代是商场女强人,我也可以在这里透露,花倾城在现代时是个女总裁,所以她才会这么盛气凌人,目中无人,女总裁vs女特种兵,但是,我只有句话,连城千秋就是连城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