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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己居住在某座历史悠久的垃圾堆里。

    黑瘦小孩把孙志新领回家里,开始灵巧而又勤劳的做晚饭。孙志新斜着眼看他忙碌的黑瘦身体,心里同情着可怜着,却又强硬起心肠只作没看见。发生在他身上的种种事都让他不想与这里的任何原始人有交集。

    黑瘦小孩好像叫做布库,孙志新听别人这么叫他。他是部落首领的小儿子,大儿子高壮,接近成年,已经可以跟着父亲外出打猎,所以这会儿见不到他。部落首领家又没有女人,做饭的事就落到了布布库头上。

    说起这个,孙志新其实对这位部落首长有些敬佩。他做为名部落首领,除了有话语权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的特权,不贪污不乱纪,没有任何前世官员身上总是洗不干净的腐败气息。部落的其它成员会因为敬重赠送他东西,其余所有的东西由他发话全部严格接照平均的制度分配下去,他不能拿丝半毫。这种分配制度很原始,很粗陋,却没有丝毫官僚贪污的风气。能形成这样的分配方式的原因,是生产力低力,没有余的东西可以藏私,二则也是人们纯朴老实。如此便让前时代社会穿过来的孙志新边鄙视着,边又敬重这种制度。

    当然,再想到其它的,孙志新心里那点佩服和敬重便因为对部落首领的恨意吹得烟消云散。简单的说,这个部落首领的家庭构成有四个人,首领,首领的大儿子,首领的小儿子,还有孙志新。没有女人,可孙志新被首领拿来当成女人用。连几十天,天天屁股开花。当真是菊花残,满地伤……比起身体,自尊尤其被伤得厉害。

    布库煮东西的道具是个工艺很可怕的陶锅,它的形状像只大型的长形的鞋,内面凹进去可以容纳东西,那小孩就把它放在火上,加了水把前些天的肉丢进去煮。他的烹调水平就这样,所有东西全拿来煮,把肉煮熟就算做好了饭。

    只是那肉放了几天,已经有些变质,没下锅那会群苍蝇围着它兴奋的折腾,黑压压又嗡嗡作响的片着实让人望而生畏。不过虽然确实有点变质,不过吃倒是能吃,就是煮之下就冒出奇怪的味道,让人呕吐的欲望大过吃它的欲望。孙志新闻着实在想吐,但又知道这块微微变质但是还是吃的肉在目前情况下实在珍贵无比,只自强忍着。要知道这是史前的石器时代,哪怕再小的食物都来之不易,凡是能吃不会吃死人的,绝不会被丢弃。

    不大会,水开了,在陶锅里咕噜噜的响,奇怪的味道迷茫在整个帐蓬里,让里坐立难安。当然,坐立难安只针对孙志新,布库倒是垂涎欲滴的盯着锅里,守着食物大家起吃的本份。

    再过得会儿,孙志新瞄表看见时间大约是六点半,帐蓬外传来阵欢呼。打猎的男人们回来了!

    孙志新心里紧,立即就想起那个天天折腾他屁股的凶手。可是他们心获和生存紧紧相关,心里纵然万般不情愿,孙志新还是忍不住通过帐蓬的开口往外看去。

    群男人,约有四、五十个,在个领头男子的带领下正满脸欢笑的满载而归,接受部落里其它成员的欢呼。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部落的首领,肩上扛着只鲜血淋漓的鹿,边冲人挥手,边展露着粗犷的笑容。

    就是他,天天把自己当成女人使用的混帐王八蛋!看到那人,孙志的眼光缩了缩,菊花控制不住的隐隐作痛,当即转开眼只去看别人。

    和落部其它的人样,这群野男人差不同样赤身裸体。只是为了打猎的方便和保护身体,每个男性猎手都在腰间系有个皮套子,把阴茎连同阴囊起装进去保护自己,再把装着它的皮绳系在腰间。这样的道具孙志新隐约在地理杂志上见过,非洲土著仍有人穿戴它,有个名称叫做阴茎鞘,用途就是像护剑鞘样,为了在搏斗中避免伤到要害,把男人的长枪装到这个玩意儿里去。

    仅这个东西,也是出外才戴上,回到营地就脱下来,仍然是满地的自然天体。孙志新知道,因为这东西以目前的工艺来说制做不易,他们只得这样。而做为首领,打头的男人装备要豪华许,里面不仅有阴茎鞘保护,外面还出个小皮裙。那人□的器物本就生得巨大,出个鞘套后再围上皮裙,男性□便将皮裙顶得高高凸起。孙志新只看了眼就觉得头皮发麻,他可是亲身体验那根巨物的威力,当下只觉得屁股又在隐隐作痛,只恨不得拨腿就逃跑。

    当然,这个念头仅是冒了下,孙志新就老实了。不是他不想跑啊,而是当真跑不了啊……这鬼地方逃出去根本就没有办法生存,完全不样的时空让对啥都是把瞎的孙志新纵然懂野外求生的技能也依然无用武之地。他见过次野兽冲击营地时的搏斗,那种真正的生死相搏让孙志新这颗伪温室的花朵惊得两股战战,心想冲上去帮忙,可到战斗最后也没能挪动脚。那役,伤六人,残人,亡两人。伤者六人中又由于治疗条件的原因又死去三人。平生头次面临真正的死亡,还是那么近的距离,那种残酷血腥的残肢断骨场面彻底浇息了孙志新并不的勇气。

    要逃,也是以后,等自己强大起来有能力生存下去再说,并不是现在。

    说来也诡异,仅孙志新有幸见到的野兽就比原来的时空要体型巨大得,伤害力也巨大得。这里的人类为了和强大的野兽对抗并生存,进化得也是体型高大。部落里身高达到米九的猛男比比皆是,首领是强中之强,整个身体精壮高大,充满了阳刚与力量的混和美感。

    照说孙志新也不矮,又因为喜欢户外活动而生得健壮结实。可他那前世还算高的178身高放到这里来和这些野男人比,就是活活的小巫见大巫。这里的女人都有这样的身高,又粗壮健硕得很,孙志新到人群里反而显得娇小玲珑。

    帐蓬外,还是片欢声笑语。男性猎人都摘下了自己胯间的鞘套,仔细的收藏起来,此时赤裸着身体正大刀阔斧的分割猎物进行分配。眼望过去,女人们肉球摇摆不停,男人们□甩荡不断,满眼都是巨球硕根,充满原始粗野的味道。孙志新闭眼又睁眼,再闭眼睁眼,丧气的想自己为什么不长满针眼?得,就当这是大型的天体浴场吧……

    今天的收获好像很丰富,所有人都很兴奋,整个分配工作花了老长时间。

    许久之后首领带着大儿子回来,他肩上扛着条鹿腿,大儿子肩上悬吊着只野兔,只山鸡模样的鸟类。

    进来时男人瞅了孙志新眼,孙志新抬起眼,毫不退缩的和他怒目相对。对这个天天骑自己的男人,孙志新又想杀了他,又想阉了他,总之就是不想让他好过。

    被孙志新瞪,那男人不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