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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结果,行人人碗牛肉面解决问题,四七二十八,‘才’28块钱。
可是后头我看外甥直怏怏不乐不吱声,心里就软了。
尼玛!年也才个圣诞而已,何必扫兴呢?外甥我也只得个,我不疼他谁疼他?
咬咬牙,紧紧裤带——
hell no!jesus christ!bloody hell!
268……我来了。tt……
咦?不对,算错了……我们是四个人,是268乘以2……抓狂!
153、化人 03
“我不是怪物,我是大……奔!”
“知道了,能不能不要直像复读机样?听你说话真累!”孙志新开始放松的笑,那刻不经意流露出来的脆弱让他觉迪塞尔无比的像人。不对,他其实就是人,只不过有着自己没有的另类能力。骇人的怪物?没感觉出来,看上去是名又酷又帅的狼帅哥倒是真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迪塞尔还是大奔的时候自己就认识他了,与狼的友谊在发现孙小鲁的那天就已经结下。是狼的时候自己都没有惧过,何况人形?
心里这么想着,又模糊的掠过个念头,这句话他好像也曾听过谁说过来着,口气和大奔很像,也是脆弱中带着防备,夹杂着极欲渴求认同的口气。
是谁来着?不会也是兽人吧?都已经有只杵在面前了,整个庞大的星球说只有这只,那可能么?不过当时听过的时候还不知道有兽人这回事,就没太注意,现在想回想的时候倒是想不起来。
还在往记忆深点的地方挖掘的时候,又听大奔,现在的塞迪尔道:“狼的……样子,……快,……强壮,容……易捕食,但需要很…………的食物……来维持。人……的样子,不需要,就是不……安全。容易……受伤,经不……不起……冻。”
被这么打岔,孙志新的思绪就岔开了去,道:“你的意思是说,维持狼形态需要很的热量,嗯,我是指食物,但人形态的消耗就要少得,对吧?而捕猎需要狼形态,因为它快,敏捷,强壮,是不是这个意思?”
迪塞尔点头,觉得跟孙志新说话真轻松,自己要表达什么他很轻易的就能理解,再重新表达出来的时候自己都不能像他那样描述得清楚详细。
哈里斯不会说话,只听不说,从不打手势插嘴——具体听懂了少,大约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直无意识的捉着迪塞尔的只手,像是很认真的在数他的手指头有少根,又像是在好奇的研究狼爪与人手的区别。其余的大部份时候那张总是笑得阳光四溢的脸跟向日葵似的,谁说话就转向谁,无论发现谁在观注他,他就冲人灿烂的笑,阳光四射的笑容毫不吝啬的四处放射。
迪塞尔比较喜欢说话,性格里的这个特点与冷硬酷帅的外表大相径庭。越是与迪塞尔交谈下去孙志新就越是能感觉出来,迪塞尔并不是不擅于言谈,他的话比纳鲁还些,应该是属于那种熟悉了之后就很健谈的类型。他的交流障碍应该是由于被人排斥而长期无法与人交流才显得说话时口吃断句,待得交谈得久了,那种毛病便在飞快的恢复。如此就使得他的脸色里积郁的气色在减少,笑容渐渐的开始显出开朗的模样,不再像先头那般扭曲。
孙志新是何许人物?擅长交友,真心对待朋友本身就是他性格里闪光的地方,便下意识的诱导迪塞尔说话,使得本身没有交流障碍只是交谈过于生疏的迪塞尔语言表达能力飞快的在增长。
是个社会人的都知道,太长的时间没有与人说话只会导致两种后果,种是冷漠自闭,另种则像迪塞尔样有着强烈的述说**。特别是拥有了孙志新和哈里斯这两个完全没有排斥就接受了自己这样的独特存在的听众后,后头的时间几乎直都是迪塞尔在说,孙志新和哈里斯在倾听。
关于为什么会转化成狼这件事迪塞尔解释不清楚,只隐约记得在成长期某天突然就可以了,那个时候他已经跟随着爷爷在山洞里生活了十余年。父亲是谁迪塞尔不知道,母亲是谁他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是被爷爷养大,直到老人家去世后他才开始独立生活。
个人的生活,又是处于这个生存艰难的史前世代,极其的艰难还危险,因此以狼形态生存就成了唯的选择。
大概是迪塞尔二十岁那年,不经意遭遇了小支丛林雪原狼。出于孤独的心情指使,迪塞尔开始追逐这支雪原狼,试图混入它们的族群中去,人类不接受他,难道狼群也不接受他?
幸运的是狼群比人类加宽容,在开始的排斥期结束后,狼群不再驱赶这个外来者,迪守尔便以狼形态融入到狼群当中和这支雪原狼起生活。
随后迪塞尔拥有的人类智慧让他在狼群中表面得出类拔萃,慢慢自狼群中崛起,狼群越来越听从这头智商高得出奇的‘狼’指挥,由此逃过次灾难不说,还大大提高了狼群的生存能力。在上代狼王去世后,迪塞尔理所当然的成了这群雪原狼分支的首领,以狼的模样直和群狼生活着,彼此之间建立起了牢不可破的关系。
照迪塞尔的说法,在遇到孙志新以前除了每年回到洞穴里祭祖的时间,他几乎都没有变回人形过,长久的狼形态生活让他几乎都快要忘记了自己还是个人,直到遇到孙志新。孙志新对孙小鲁的善意、那种不屈不挠的旺盛好奇心,还有性格里宽容善良的面引起了塞迪尔的关注,在判断出孙志新古怪想法真的与众不同后,塞迪尔终于鼓起勇气决定露面和孙志新见面。
面之后,结下的便是传奇般的友谊。它就像杯香浓的酒,直回味到今天。当初的善缘,结出的是美好的善果,孙小鲁,孙志新,迪塞尔,哈里斯,四者形成了个完整的圆圈,淋漓尽致的演绎了因果的缘份。
最后遇到的哈里斯,迪塞尔在机缘巧合下无巧不成书的救了他。傻子青年和孙志新两人极其相像,同样的大大咧咧,傻乎乎,乐呵呵,前者纯真无暇如璞玉般没有任何瑕疵,后者古怪精灵心胸宽广生就颗包容的心灵;做事情大条顾真不顾后的奇特青年孙志新唤醒了他作为人的意识,后个笑起来像阳光普照似的青年哈里斯则激活了他属于人类的活力。
能遇上这两个人,迪塞尔才开始相信先祖是在保佑着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