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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谁会喜欢这个味道啊?古怪,还让舌尖发疼。”

    孙志新眯起眼笑:“是吗?等以后我用这种调料来制做烧烤的时候,有本事你别来吃。我告诉你,这东西会吃上瘾,越辣越想吃,吃起头就停不下来!”

    迪塞尔还是很怀疑,不过孙志新的烹调手段他是见识过的,心里忍不住有些期待,又道:“就算是吧,我等着尝尝。就是才这么点儿,不经吃啊。”

    孙志新粒粒拾着散落下来的圆圆扁扁的辣椒种子,眼神晶亮的笑道:“不怕,只要有这个,想吃少辣椒都可以!”

    大家都不懂什么叫种植,但孙志新说的话倒是没有人怀疑,又催着他继续拆包裹。

    又是阵无惊无喜拆出很没有什么意义的东西,从看上去像古文物的头盖骨到稀奇古怪的兽牙,从疑似饰品的东西到五彩斑斓的鹅卵石——不得不说乌兰哈特真是不普通人,爱好与性趣当真古怪得紧,实在不好形容。

    本以为除了辣椒之外再不会给人以惊喜,直到拆到最后个,最大的那个包裹时,孙志新已经没有了什么耐心,直接将包裹着的轻薄兽皮霍然撕开,个不提防之下使得里面众的细碎东西猛然间洒了地。

    那粒粒的褐色小东西实在不起眼,半点也看不出值得乌兰哈特郑重包裹着起收藏起来的必要。泰格大失所望,看着地滚落的东西颓然道:“没用的东西。这个乌兰哈特真是……小新?”

    孙志新却瞪着地散落的细碎东西惊得呆了。它们现在已经静止了下来,在火光映照着散发着孙志新熟悉之极的光泽,星星点点的,饱满而凝实,颗颗都直若珍宝!

    这些东西哪里是没用?简直是有天大的用处!因为它们全是:

    小麦!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嫁去远方的高中女同学携夫携子回老家,我们帮子交好的老同学自然要去凑热闹。

    女同学姓孙,在家中排行老二,有小名叫二娘,姓孙小名二娘,可不是孙二娘咋地?

    只是这位孙二娘远不如梁山的女好汉孙二娘,胆子小得紧,别说是开黑店杀人包人肉叉烧包,就是看见只小强什么的也会被吓得花容失色,尖叫声高昂得堪比女高音。我直挺她老公委屈:就她这样的,除了拿来生孩子暖被子,其余的用处好像不。

    把这话对她老公说,其老公深以为然,以我四目相对,很是戚戚然;把话对我那女同学说,则换来顿粉拳伺候。不过以她的力道,就跟按摩没啥差别。

    我带来的那帮好友还不信她当真那么水,结果中午前杀鸡,该女硬是杀了那鸡好几刀以后仍是让那只老母鸡从手里逃脱,又从东厢追到西厢,从厨房追到厕所也没有把它杀死。好好个聚会,被她搞得跟凶杀现场样,满地鲜血淋漓,鸡毛横飞……还是我看不过了,夺过刀后才刀起头落——整个世界突然就清静了。

    于是众人侧目我那女同学——真是极品啊!

    然后又觉得,好像我身边的人个个都是极品……

    185

    正文 小麦

    孙志新为什么会认得这种带壳小麦?他当然认得!

    孙志新这人性子野,喜欢旅游、探险,以及切以大自然相关的活动。走的地方了,看的东西了,好些都市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事物他能认得好些。就像好些人分不清麦子和蒜苗幼苗的区别,他可以;大学的同学闹出青豆是青豆,黄豆是黄豆,不知道青豆摘下来晒干了就是黄豆的笑话,他却不会。

    因此见到满地滚落的带壳麦粒,孙志新眼就认出了这些个不得了的东西。

    问题是,乌兰哈特又是怎么认得它,并把它郑重的收藏起来的?若说乌兰哈特收藏辣椒的行为孙志新还觉得能理解,那东西红艳艳的看着很可爱,会引来乌兰哈特喜欢并不是奇怪的事。就像现在的某些少数民族样,仍有着喜欢用晒干的干辣椒来装扮屋子的民族风俗。

    但这些麦粒怎么会被乌兰哈特郑而重之的收藏起来,孙志新有些想不通。个总是依靠掠夺为生的部族首领会着重万分的收藏着小麦这种东西,孙志新想来想去就只有种解释:这个时空已经有别的部族知道了小麦的用处,并在栽种和食用它,又被乌兰哈特所发现,因此抢夺了过来。至于她是留着自己吃还是打算来年种植,这个孙志新猜不到。

    现在孙志新只是在想两个问题,是假如真有懂得种植小麦食用的部族存在——历史已经证明过,懂得种植技术的群体总是发达。那么它们在哪里?可不可以与他们交往成为盟友?自己的部族就算有雪原狼加入,仍然是显得太过于弱小,再来个强大的些乌兰哈特只怕就要完蛋,结交盟友显得很有必要。

    但这个念头只在孙志新脑中闪过了次就打住,因为跟先进的部族接触有很大的风险,落后就要挨打这个道理放到很地方都适用,被对方吞并吃下的可能性非常之大。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的交好从概率上来说是机率很小的事,因为凭空了个自己两边部族才被联合到起,两边族长是因为互相之间成为了家人才没有异心,换了其它的可不见得。谁敢说那个先前的部族就不是下个乌兰哈特?下个乌兰哈特也许有野心,实力很强大,可以轻易吞并掉自己这样的小部族。

    明白这点,孙志新想要接触会种植小麦的那个部族的心思就淡了。

    另个问题是乌兰哈特弄来的小麦到底是哪种麦子?

    或许很人不知道小麦是怎么来的,但孙志新曾经看过篇讲述小麦起源的文章,它把小麦的起源归结于个有趣的谜题,谜题就在于到长时间都找不到野生的普通小麦,无法为普通小麦的杂交进化论提供依据。

    说起普通小麦的成因,它的形成非常有趣而微妙。小麦是个彻头彻尾的杂种,由粒小麦、小斯卑达山羊草和方惠山羊草的基因拼凑而来——很像个杂货铺,是吧?简单的说,粒小麦与小斯卑达山羊草先拼出个杂交种。这个杂交种又因为偶然的机会进化成二粒小麦。最后再与方惠山羊草杂交,就成了普通小麦。

    现在孙志新就在粒粒小心的将洒落在地上的小麦颗粒全捡回来,认图辩认出来它到底是哪种。

    不过最后孙志新仍是失败了,他可并不是什么农学家,只认得地上的麦粒应该是进化度很高,已经杂交完成的普通小麦,却认不出来它到底是冬小麦还是春小麦。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