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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的村民们却不买账了。
以前叶婉清还没有弄起手工作坊,富源村的村民只是对戈家的好日子羡慕,那时候曹壮偷戈家东西,还有些村民会为曹壮说话。
可现在叶婉清是带着整个村子一起过好日子了,他们怎么于情于理都不会得罪叶婉清!
得罪了人,万一叶婉清收回了他们的工作,或者以后不给他们工作机会,那可怎么办呢?
于是,曹母苦哑了喉咙也没有用,撒泼也没有用。
公安局一个多小时之后才到,等人到了,戈渊和叶婉清立刻就把曹壮交给了公安局的人。
至于曹家老娘……爱跟公安哭,那就哭去吧!
——
对寻常人来说,五千块在这时候可是一个大数目。
曹壮因为抢劫被送进了公安局,抢劫金额还那么的大,不判个几年都不可能。
这也是他活该。
知道了这个消息,叶明珠沉了几天的小脸上终于露出淡淡的笑容。
而又在这时,从清水县回来的猴子带来一个大消息……
欺负了叶明珠却跑掉的那三个渣滓,可能有消息了!
第100章
日落西山。
阳光慢慢收进云层, 一层层夜色温柔将世界笼罩。
听说曹壮最少要判个五六年, 曹母在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而富源村大部分人却拍手称快,叶婉清等人都很开心。
就连叶明珠冷了几天的脸也扬开淡淡笑容,看上去心情还算不错。
正是吃晚饭的时候, 几人边吃边说话, 气氛还不错。
“渊哥, 渊哥!”
突然的,一声声惊讶中带着复杂情绪的叫喊声由远及近,等叶婉清等人把目光投过去的时候,猴子已经冲进了戈家院门。
“渊哥, 我有件大事要告诉你们……我……”
“你说。”戈渊猛地皱眉站起来,以为出了什么大事。
“先,先给我一口水?”
不然, 要死了!
戈渊:“……行。”
猴子额头上挂满了汗珠,前胸的衣服被汗水打湿了一片,可见他应该是一路跑过来的。他急促地大喘着气,看着嗓子干哑得不行, 再不补充点水分整个人就要干裂了。
戈渊转身的时候, 叶明珠已经飞快起了身, 眼疾手快地给倒了一搪瓷杯的水递到猴子面前。
“猴子哥, 你喝水。”
叶明珠跟猴子算是认识挺久了,又因为沈蔷的关系而对猴子印象更好,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人。
“谢了。”猴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咕咚咕咚两三下,一大杯子的水就都被灌了下去。
“什么事?”戈渊等猴子缓过来,问他。
“这事吧……”猴子抓了抓头发,“那个,渊哥你和嫂子过来一下,我单独跟你们说说。”
戈渊转眸看向叶婉清,两人对视一眼,点头。
“行。”
三人走到院子里,猴子这才开口:“我昨天带沈蔷回了一趟老家,没曾想今天动身回来之前竟然听到了一点奇怪的事情,所以赶紧跑了过来,把这事告诉你们。”
猴子的老家在清水县下面乡镇一个叫青石村的小村子里,那地方很偏僻,比远山村藏在还要深的山窝窝里。
他也是十岁出头才搬到清水县跟戈渊认识的,之前从未出过村子。
这次他带沈蔷回老家也没什么别的意义,纯粹是两人找个由头到处走走,加深加深感情。
哪里知道,这一去竟然听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事情。
青石村是一个非常贫穷落后的村子,旁边的村子自然也是差不多一个样儿。
可是,就在一年前青石村和旁边村子有三个风评很差,平时不学无术、横行乡里的小混混突然发财了,据说每人都带回来了好几百上千块,给家里添置了不少东西。
那三家人,从此换了一副德行,在村子里耀武扬威得不行。
其中有一个男人放话说自己要盖房子,还是青砖大瓦房,只要有长得漂亮的姑娘愿意嫁给他,进门就能住大房子,吃香喝辣。
别人都当他吹牛,可竟然真有媒婆上门给他说媒。而他如愿娶了一个长相漂亮却家境贫寒的女子之后,果然开始盖房子,现在日子过得非常不错。
据说现在他媳妇儿都已经怀上了孩子,再过两三月就要生了。
这人拿出了经济实力,另外两个小混混的门槛也快被媒婆给踏平了,只是他们都没有要结婚的意思,说自己还要再打拼打拼。
三人成为了青石村的“传说”,猴子这次去就听说了,仔细想想,觉得里面很多事情不对。
“渊哥,你说我们虽然被外面人说是混混,可我们自己人知道自己的事,咱们就从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只是会钻营了点,是不?但那三个人却不是什么好东西,平时偷鸡摸狗的,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