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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很忙[娱乐圈] 作者:青色羽翼
需要再说什么吗?他藏了十几年的感情,没有向本人告白,反倒都对谭飞扬说了。偏偏谭飞扬还是他现在的恋人,如果可以他辈子都不想提这件事。说到这里就可以了,他是想保护谭飞扬,并不想伤害他。
见谭飞扬脸若有所思的样子,简宁哲忍不住抬手揉了下他的头,柔声说:“我是个扭曲、虚伪、卑鄙、阴险的人,我演戏演得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说真话了。我这样的人,是不适合作为恋人的,我们分手吧。”
“你要跟谭飞扬分手,可如果我是程明义呢?你还要分手吗?”谭飞扬突然不结巴了,他认真地看着简宁哲说,“谭飞扬和程明义都曾经被你连累过,假如程明义车祸后没有死,你会和他在起吗?你刚刚连累过他。”
“会!”简宁哲斩钉截铁地说,“只要程明义活着,不管他受伤严重,我都会和他在起。照顾他,保护他,将所有威胁到他的可能全部抹杀,再也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
“这样啊。”谭飞扬道,“我直觉得你不开心、不幸福,如果程明义还活着,你会开心吗?”
“我求之不得。”简宁哲露出个仿佛有些梦幻的笑容,他似乎在想象程明义活着的画面,又似乎在看着谭飞扬。
“对不起,”简宁哲握住谭飞扬的手说,“我是这样个无耻的人,你……不要再吊死在我这棵树上了。如果你觉得生气,可以打压我,报复我,你希望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只是,你不要伤心,我不值得你伤心。”
“我不分手。”谭飞扬紧紧捏住简宁哲的手,力气出奇的大,“我就当你今天说的全是真话,每句我都相信。今后,不管你说什么理由,我都不会和你分手,我们要直在起!”
“……你何苦这么傻呢?”简宁哲心中又是感动又是心痛,他被谭飞扬的执着打败。如果在说完这番话之前,简宁哲或许会不管不顾地坚持和谭飞扬走到起,可是现在,他深刻认识到,自己心中对程明义还存有幻想,没有办法像谭飞扬样纯粹地爱,他这样的感情,配不上谭飞扬。
“不!”谭飞扬固执地说,“我点都不傻!我现在放手,才是真的蠢货。简宁哲……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很了解,不需要这样抹黑似地自讽,我都知道你的性格。”
“你从小到大就能装,初中当班长的时候,在老师面前把校服穿得整整齐齐,作业写得工工整整,比三好学生还三好学生,写错道题都要反复做,做错的题目永远不会再错第二遍。但是你表白上那么优秀,私底下打人比谁都狠,谁敢说你半句不是,你能让他在学校混不下去,大家在背后都说你可阴险了。
还有,我第次打工回来学会抽烟,你巴掌扇得我好疼,还把我的烟都拿到小卖部折价换成零食了。你还用电推子把我花了好几百做的头型推成大平头,你剪头那么糟糕,可丑可丑了,还骗我说好看,说我那个头型走出去看就是三好学生,我还傻乎乎信了你十几年!
刚到京市的时候,你龟毛到不行,出租屋环境不好,你自己花钱买涂料自己刷墙。刚搬进出租屋的时候,你拿着84消毒液收拾屋子收拾了两天,兜里都快见底了你还不让住租好的房子,硬是挺了三天把收拾好了才住进去,结果你把屋子弄那么干净,房子比以前好租了,才住个季度房东就要提价格,你就把屋子又糟践乱了,房东才闭嘴的。
我直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从以前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了解你,五哥,我是小八啊!”
谭飞扬把搂住简宁哲,哽咽地说:“你本来就喜欢我,我绝对不会分手的!”
作者有话要说: 简宁哲:老纸巴拉巴拉这么长时间,结果直是在表白吗?
第76章
听了谭飞扬的话,简宁哲有种身在梦中的感觉。或许他太想念程明义了,从开始思考要用什么样的借口让固执的谭飞扬相信自己是真的想分手开始,他就直在做梦。他梦到自己在谭飞扬面前怀念程明义,而谭飞扬下变成程明义,告诉他,他从来没有失去小八。
如果不是怀抱中这具身躯的温度是如此真实,简宁哲定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可并不是,实实在在的触感告诉他,他身处现实中,而不是自己臆想出来的梦。
可要不是梦,世界怎么会这么完美呢?他过去深爱的程明义,和现在深爱的谭飞扬是个人?这怎么可能,这种事情……
如果是真的,那么让他下秒就疯了他都心甘情愿。
因为如果疯了,他就可以永远地活在这个甜美的梦中,哪怕这不是现实,他都心甘情愿。
谭飞扬继续说着:“你可以不相信,但我有的证据!从初中开始,你写给我的每封信,我就算不是倒背如流,也能清楚地说出上面大致写了什么。在京市起生活的那段日子,我们起合租房子,点点滴滴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你可以说我是找人调查了你,可是没有任何个人能将两个人的生活调查得这么详细,没有任何人能把已经遗失的信记得清二楚。我就是程明义,醉酒病危之后醒来,谭飞扬就变成了程明义,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有再活次的机会,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跨越了五年的时空,但是我知道我是谁!”
简宁哲颤颤地伸出手,不可置信地抚摸着眼前鲜活的生命,这太真实,真实得让他不由得顺着自己的内心说道:“你写给我的每封信,我都记得清二楚。”
“第封,五哥,收到你的信了,我挺好的。在这里有吃有喝有住的地方,还给发工资……”
“第二封,五哥,看到你的信了,我挺好的。我从上铺搬到了下铺,再也不用担心半夜睡觉会掉到地上,终于能觉睡到天亮……”
“第三封,五哥,见到你的信了,我挺好的。我已经快出徒可以自己看机器了,终于不用把每个月的工资分给师傅半了,这相当于我涨工资了!听说你考试又考了第名……”
那个时候,程明义的生活很苦,却不想让五哥担心,而他又不是什么会说谎的人,所以提到自己的现状最先说的都是“我挺好的”。因为不善说谎,生怕写了露馅,他的信都很简短,但是每个字都透着真诚和想念。
谭飞扬静静地听着简宁哲背信,听了会儿后他说:“我自己都不记得自己写过什么,写了少封信了。”
“198封,”简宁哲说道,“四年,十四岁到十八岁,你除了每年过年能回来两个星期以外,剩下直都在外面打工。整整四年你每个星期都会写封信,共198封信。后来你回来了,我们起去了京市,买了诺基亚手机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