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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书香花事了 作者:酒蚀

    择宁城小跟宁城中就读,住在温雅家楼上的顾然也不例外。

    说起顾然,温雅就有满满满满的血泪史要倾诉啊!

    作为温母从小在自己耳朵边耳提面命要好好向他学习的别人家的孩子,温雅表示,顾然与自己不共戴天!

    说起顾然这个人,温雅表示他看不起。

    作为个男孩子,就该像自己样,能下的了河,上的了树,摸得了鱼,捉的了鸟。而不是像个女孩子似的关在家里,拉那些唧唧歪歪的小提琴,弹那些叮叮咚咚的大钢琴,不该像是个养不活的西瓜秧子似的三天两头被家人抱着往医院跑。

    好吧,温雅小时候种过次西瓜,日思夜想就想着吃个自己亲手种出来的大西瓜,温雅还曾夸过海口,有朝日,只要自己种出西瓜,就请自己玩的好的群小伙伴去自己家吃西瓜宴!

    但是,温雅小心翼翼精心伺候的西瓜,在病三灾,波折起伏了两个月之后,终于舍得拉秧开花赏脸结瓜的时候,种啥活啥的温雅,第次把那棵西瓜养死了!

    从此,温雅把切病歪歪难养活见天生病的生物,统称为“病西瓜秧子”!

    换句话说,在温雅的记忆里,见得最的,就是顾然家里的大人抱着顾然急匆匆从家里冲出来去医院的情景。

    为此,温雅表示,虽然对顾然的存在表示不爽,但是本大爷很大度的就不追究了,谁让他跟个病西瓜秧子似的养不活呢?

    可就是这么个养不活的“病西瓜秧子”,不仅抢了温雅坐六年从无改的班长宝座,还在运动会上硬生生的抢了温雅的第!

    温雅抑郁了。

    温雅抑郁的后果,就是周身气场变得格外暴躁。

    班长这个位子还罢了,因为班长虽然看着权力大又威风,但实际上既繁琐又得罪人,要知道温雅的班长虽然有学习好这部分,但的还是老师想拿班长这位子压压他的邪气,不让他欺负同学,可他倒好,班里不欺负了,倒带领全班同学集体欺负别的班同学,无法,老师只能给他转班。

    但转来转去,老师发现,温雅这小子着实有把祸越闯越大的本事,不管在哪儿,有他在定会有乱子,不给他职务,他带头反班长,给他职务,他带头欺负别的班。

    班里条心总比窝里斗好吧?无奈,老师们都默许了温雅班长的“资格”。

    也好在,温雅虽然横,但总归布置下去的任务总是完成的很好的,班里的小朋友又都听他的话,很有股我是大王我做主的派头。

    但是,做了十几年孩子王的温雅,早厌烦了自己手下的孩子遇到点芝麻绿豆点大的事就找自己出头的日子,本来就不想在新学校太出挑,班长易手他还巴不得。

    本来嘛,温雅在看到自己新学校新班级里的顾然时,还挺高兴,觉得总归是有个熟人,还暗暗决定以后如果班里有人不服顾然欺负他,自己定不会不管的,这无关温雅对顾然的感官,只是温雅的“大哥”心理在作祟。

    但是在秋季运动会的时候,温雅硬生生把这个想法在自己脑子里打碎混着自己的汗水准备把它埋进土里让它生生在黑暗里烂掉!

    原因,温雅竟然在自己的长项五千米上,输给了顾然!

    温雅在自己的店门口,面无表情的看眼自家花店隔壁的招牌,是个小小的素色渐变招牌,右边浅浅的墨绿底上安置着张桌子,桌子上杯绿茶冒着香气,旁边的册书页似乎被风吹动,书的边缘起起伏伏,渐渐过渡成白色的左边用极粗的毛笔写了浓黑的“着墨”二字。笔锋犀利,曲折回环,足以见得下笔者的功力。

    这字温雅认得,但他明显不觉得这字好看,他只是低低的哧笑声,说了句:“病西瓜秧子。”就迈进了自己的店里开始打理店里的花草。

    切都很平静,就像什么都没改变过样,但事实是否如此呢?

    作者不知道……

    肆

    俗话说,话不长腿比风快,同理,“素锦”旁边了这么间特立独行的书店,来往与温雅花店的众人不过几天时间就知道了,甚至于刚刚开始的时候,有些顾客还会误走进隔壁的店子里。

    这是为什么呢?原因还要在两家店子的招牌上。

    “着墨”的招牌是从左到右渐变出来的韵味,字体遵循古制由右往左挥洒出的两个浓墨大字,好巧不巧,自温雅回来接手花店的时候,温雅重新设计了个招牌。

    大丛盛开的栀子花,绿叶青翠馥郁,白色的栀子花点点开放其上,缠缠绵绵聚集在招牌的右边,路向左,色彩渐淡,最终化为片纯白,有缠绵的中空草书盘踞其上,描出“素锦”两个端丽的绿色字体。

    两个招牌上的字都遵循着古制由右往左,且大小相似,高度相等,乍看顺路读下来,“素锦着墨”,无比和谐。

    招牌和谐了,温雅表示自己蛋疼了。

    妈蛋 的,自己真心跟那个病西瓜秧子八字犯冲!

    在听到又个顾客误进隔壁的店,出来后向自己夸赞的时候,温雅表示,自己暴躁的小火苗蹭蹭的往外冒,这他妈的的什么事!自己用了两年时间打下来的名头,就这么让个病西瓜秧子顶过去了?真真是叔可忍婶不可忍!

    温雅决定,去砸场子!

    原谅温雅语死早……

    温雅向是个说干就干的人,说是去砸场子,他就绝不会拖到第二天去办

    作者私认为这真是项好品质。咳咳,原谅作者跑错片场。

    所以温雅送走这位顾客,把门锁,转身就进了隔壁店子。

    隔壁的“着墨”是个书店,有着大大的落地窗,推门就去,股书香铺天盖地的卷过来。

    店子里盆栽扶疏,高低错落,片荫凉,入目皆是翠绿,在这片片的绿色中,列列书架藏匿其中,显出篇篇曲径通幽的意趣来。来店里买书的顾客,就在这条条类似于林间小径的书架间穿巡寻找,期望找到自己喜欢的书来。

    温雅眼尖,略打量便看出这些花草是从自己店里订出去的,但是温雅却不记得这个病西瓜秧子到自己店里订过花草,不过,现在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温雅目光转,看到了依旧坐在门口躺椅上的顾然。

    没错,这个店的店主,就是他从小到大的死敌,顾然。

    伍

    顾然这个人,在温雅眼里面从头到尾就没个好地方。

    在温雅看来,顾然就是个披着人皮的狐狸,还是千年后化妖的那种。

    当然,这句话有夸张的成分,也足以见得温雅对顾然的厌恶,可从另方面来说,顾然长的也的确对得起观众。

    顾然的相貌怎么说呢,并不是那种能给人眼前亮的惊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