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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快穿之老攻在手[快穿] 作者:正是日生时

    了许。

    正是因为这个,李天赐才将熟睡的女儿锁在了屋内,打算去山里碰碰运气。

    许锦逸翻出钥匙,推门而进,第件事便是看向床上的小女娃。

    女娃正在睡,但蜡黄的小脸蛋上却带着泪痕,大概是中间醒来过,哭了会儿又睡了过去。

    许锦逸给小娃娃擦了擦脸蛋,这才轻手轻脚离开正屋,打算去厨房熬点粥。这个身体早就饿的前胸贴了后背,女娃娃下午没有进食,想必也饿的厉害了。

    突然变成个带着两岁女童的鳏夫,许锦逸哪里能够立即适应?但他却也知道,自己必须做好个父亲,为这个小女娃遮风避雨。

    这并不仅仅是因为游戏。

    还好,在上个异世界,许锦逸黏着赵承厉学过段时间的厨艺,又有那半个月的山林生活,有原主的记忆在,即使用农村的灶台,煮出几碗稀粥应是不在话下的。

    “谁!”经历饿虎事,许锦逸神经直紧绷,淘着米的时候耳朵都是竖着的,厨房是东侧房,旁边的大门口出了丁点儿动静他便感觉了出来。

    许锦逸从门缝里看了看,门外着的绝对不止个男人,顿时,左手就攥紧了藏在身后的棍子。

    正值事之秋,饶是许锦逸面对猛虎尤能面不改色,此时心中也了几分忐忑。毕竟,他虽在现代学过几年保命的拳术,但对上这几个大汉并没有几分胜算,何况,屋里还有个孩童。

    “打扰了小兄弟,我们三人赶路到此,此时日头已落,仍寻不到客栈,请问小兄弟是否能收留我们晚?”

    “抱歉,家里并不方便。”想了想,许锦逸又补充了两句,“隔壁哪个院落应该没人,你们可以在那儿待上晚。”

    没人,便是家全都因为瘟疫没了。

    “死者为大,我们也不好私自打扰其生前故居。另外,实不相瞒,我们几人奔波至此,已没了干粮,烦请小兄弟接济顿。”

    还不等许锦逸皱眉,另外个颇为冷峻的声音便传了进来,“这是报酬。”

    个黄色的块状物品扔了进来,许锦逸闪身避过,等其落在地上,才发现那是块金子。

    许锦逸是金银珠宝堆里长大的,眼便知其不是假物。瘟疫过后,粮价稍稍下跌,按照这块金子的大小,足有五两重,买上几车粮食绰绰有余。

    这个破旧的院子,地窖里藏得两袋粗粮,还有面黄肌瘦的鳏夫和孩童,加起来都不如这块金子的价值大。

    那么他们打算的,究竟是什么?真的只是留宿晚?

    许锦逸捡起地上的小金元宝,手指不经意间摩挲了两下,突然发现底面凹凸不平。

    官银。

    现在的朝代称作大庆,官银虽说也能在民间流通,但数量极少,几乎是官家子弟甚至皇室成员的专用。

    那么这几个人的身份——

    思索间,也不过是几秒工夫。许锦逸放下了背后的木棍,抽出了门闩。

    三个莽壮大汉。人先行进门,身份应当最高,另外两人走在那人身后,明显是护卫之态。

    “打扰。”两个大汉施以抱拳礼,许锦逸同样抱拳回礼。

    “我们三人什么都能吃得的,劳烦小兄弟了。”其中个满脸络腮胡子,看起来还算面善的下属呵呵笑着,听那声音,正是刚才在门外说话的第人。

    许锦逸颔首,指向李父李母居住的正屋,“你们今晚可以睡那件,屋中柜子里有被子。我去做饭。”

    “谢小兄弟。”

    灶台上大小两个锅,大的煮饭,小的许锦逸便用它烙了十几张面糊饼,虽然没有菜,但面糊里加了盐,也算是能入口。

    许锦逸烙着烙着苦笑了两声,想他曾经也算是富贵滔天,后来又被赵承厉宠着,下次厨房纯粹是兴之所起。如今,却是伺候起其他人来了。

    若是赵承厉知道,指不定有么心疼呢。许锦逸手颤,锅里的面糊便倒了些。

    向无益,过好如今才是正经。院子里坐着的这几个人他目前惹不得。算上游戏,许锦逸已经活了百年,那还不懂得能屈能伸的道理?

    打的面糊还剩了点儿,许锦逸正想再烙最后个,屋里传来了女娃的哭声。顿时,他也顾不得这点儿面糊了,直接放下手里的东西,三步两步冲进了屋里。

    那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正笑的满脸胡子,拿着原本放在女娃枕头边的拨浪鼓逗着她。

    女娃看着面前的络腮胡子,哭的越来越大声。

    许锦逸忙上前抱起女娃,学着之前原主的记忆在她背后轻轻拍着。这小孩儿见着熟悉的爹爹,立马止了嗓子,直教那个络腮胡子开呆了眼。

    孩子是世界上最美的天使,许锦逸搂着只朝自己脖子里钻的小家伙儿,心里软成汪儿水。

    搂着小家伙出了屋,院子里已经支起了张桌子,那个较为冷淡的下属正从厨房向外端着食物。

    络腮胡子也连忙上前,片刻便舀好了几碗饭,除了那三人的,显然还有碗是留给许锦逸的。

    许锦逸点头,坐在了那个主人的对面。

    四个人无声的吃起饭,偶尔有女娃呜哇两声,许锦逸温柔哄她吃饭的声音外,倒是还算安静。

    只除了那个主人偶尔瞥过来的几道目光。

    没有敌意,却让许锦逸如芒在背。

    李天赐这具身体长得不错,五官硬朗干净,双狐狸眼使那张因做惯了农活而峥硬的脸柔和了三分,算是十里八村有名的俊儿郎。显然十几年后,他的女儿继承了他的相貌,才让江岷山在娶了郡主的情况下还贼心不死。

    即使面黄肌瘦,这张面孔也算是百里挑,但郑荣瀚惊奇的却不是他的相貌,而是许锦逸身上不自觉散发出的和京城中那些权贵相差无几的优雅气质。

    即使抱着孩童,这人的脊背依然挺直,低头抬手间,每个动作俱都让人赏心悦目。目光偶尔撇过他们这边,并无得了五两金子的喜意,也毫不惧怕,三分防备七分疏离。

    完全不像是个在地里刨食为生的农民!

    郑荣瀚心下惊奇,想起这次离京的任务和跟着这个村民过来的用意,不禁开口问道:“不知如何称呼?”

    许锦逸看向那冰块似的主人,“在下李天赐。”

    “可有读书?”

    “读过几年。”

    “可有功名?”

    “侥幸考中秀才。”

    李天赐是李家的长孙,在李天赐祖父仙逝前,他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