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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阅读_第 2 章

      转,他一定是死而复生了,飞机坠落的速度和机长绝望的声明,都在提醒他,他绝没有生还的希望。再看一眼fu人的发髻,他猜想自己应该是穿越到了古代,而且是传说中的魂穿。

    匪夷所思么,仝则原本不相信什么灵魂之说,不过此刻他宁愿相信,因为能活着的感觉比什么都好,内心是足以压倒一切的狂喜。

    当然还因为有食物,顾不上喝水,也顾不上馒头干硬的发脆,他大口吞咽,那种充溢在口腔里的淡淡甜味,比发布会结束谢幕那一刻带来的喜悦更真实,更容易让人满足。

    边吃边环顾四周,原来他身处一间大屋中,里头挤满了人,怪不得味道不大好闻。粗粗一看,老幼/男女都有,甚至还有几个褐色皮肤的,像是来自印度或是阿拉伯地区。

    刚想问这是什么地方,突然门被哐啷一声粗暴地推开,寒风倏地涌进来,一个健壮的男人站在门口,抱臂呵斥道,“都出来,今儿开市,再有卖不出去的,回来统统饿三天不许吃饭。”

    屋子里原本各色装死的人,在一瞬间全都麻溜儿地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力争让自己看着平头顺脸一点。

    ——卖人,仝则头皮铮铮发紧,莫非他穿越到了一个奴隶身上?

    人不能总是走运,造物之神更不会总眷顾一个人。过去的二十七年里,除却个人成就带来的快慰,仝则这个人的经历,其实泛善可陈。

    五岁失去双亲,守着一大堆遗产和祖母、叔叔一家一起生活。因为他长得更像母亲,所以难以激发祖母对他遗情,祖孙之间的关系可谓冷淡疏离。叔叔婶婶与其说养育他,不如说想借着抚养多蹭点遗产费,因此对他时而鄙薄,时而谄媚。

    他在亲情淡漠的环境里长大,好处是学会了自我开解和调节情绪,也很早就明白安全感和幸福都要靠自己寻觅,更要建立在自身强大的基础上。他努力读书,努力发掘兴趣,在十八岁那年确定自己热爱时装,于是义无反顾申请去了圣马丁。这个决定招来了家人一致反对,他们首先质疑设计师根本就是高级裁缝,其次鄙夷一个男生不该去做衣服,最后干脆非议混时尚圈的男人全是同xing恋,婶婶甚至用狐疑轻蔑的口吻说,不希望将来看见他变成一个喜欢男人的变态。

    然而很不幸,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他的的确确是亲戚们口中所说的“变态”。好在他已经成年,可以自由支配父母的遗产,也幸亏有丰厚的遗产做保证,才能让他在浮躁功利的时尚圈,凭借自己、凭借财力闯出名堂。

    命运曾经带你攀上巅峰,如果重活一回呢,恐怕一切都要推倒重来了,不过能活着就好,他不介意此刻糟糕的处境,反而告诫自己用最快速度认清目前的形势。

    “别犟,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刚才那fu人替他抿了抿头发,“多齐整的孩子,听说今天来的有大主顾。要是能去那些个公府侯府,以后起码吃穿不愁。”

    劝说词不算太有吸引力,但仝则还是冲她点头笑笑,然后一骨碌爬起来。拜那半个馒头所赐,他略微活动了两下,发觉头不太晕了,身体也有了些力气。

    一屋子人很快排成一队,由那壮汉拿着名册点名字报年龄。仝则由此发现这具身体的主人和他重名,今年十四岁。随后壮汉将他们每个人的手捆住系在一根绳子上,再由人牵着鱼贯而出,走了没两步,上了一个高台,看样子就是人市贩卖奴隶的地方。

    站得高了,仝则能看到街面上林立的店铺,字当然都是繁体,可有些匾额上面还写有梵文或是其他外国文字,比如他熟悉的英文和法文,看上去着实有点诡异,而街上走的人,更是什么人种都有,更奇怪的是,他们绝大多数还都身着汉人服饰。

    或许是穿到了什么平行空间,他猜不透,也不能贸然去问。这时队伍停了下来,他垂下头,低眉敛目地站在原地。

    粗暴的呵斥声突兀地从身后响起,另一个健硕的汉子拽着一个少年的头发,一路将人拖过来。那少年看样子十四五岁,衣衫破败,露出白嫩肌肤上的鞭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