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阅读_第 14 章
冲天,人潮涌动。
这儿和我记忆中一样热闹,到处是人,确切地说,到处是人型生物。明亮的灯光下,尖耳朵与扁耳朵到处乱晃,毛茸茸的女招待大喊着借过,在各式各样的脚与尾巴之间穿梭。一打开门,声浪便将我们淹没,我们站在这里,就如同两滴墨水滴入下水道。
这里不是回音港口格调最高的酒馆,不是最好的,却是最受欢迎的,因为这里足够混乱,而且相对安全。它位于几方势力的jiāo界点,属于一位实力不错又保持中立的聪明老板,入港的船只将大量雇佣兵、冒险者与水手丢在这附近,多半永远不会重逢的人们在这儿尽情歌唱、欢笑、争执、找顺眼的人一夜风流。酒客们热闹得好似有今天没明天,谁都不管闲事。
而且这里的奇异果烤羊排非常好吃。
空气中飘dàng着来自世界各地的神奇故事,有的真有的假,背负秘密的人与吹牛的人一起讲述奇特的经历,讲给素不相识的人,大部分在酒精中飘出了别人的耳朵,在空气中散去了。没人会在意你是谁,我曾在早年逃亡的时候来过这里,后来当游吟诗人时又暂住过一阵子,这里的气氛深得我心。
雷歇尔显然不这么想。
我从他僵直的后背上看出来,打从进门第一秒起,他大概就有了转身冲回传送门的意思。在我启用任何备用方案之前,雷歇尔停顿的脚步移动起来,走进了酒馆。
我飞快地瞥了他一眼,长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雷歇尔从第一秒开始便讨厌上了这个地方,他屈尊纡贵地踏入酒馆,如同寻常冒险者为了谋生之资踏入布满粘yè怪的地牢。酒馆的人流量很大,身后的人潮很快向我们涌来,淹没了我们俩。
我们在几步之内陷入了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别说保留法师的安全距离,想不和人肢体接触都难。我看到雷歇尔的表情越来越yin沉,他过去就不喜欢肢体接触,讨厌吵闹的地方,并且他肯定没想到,情况会坏到这种地步。
他瞪了我一眼,仿佛这是我的错。
好吧,我得负一半责任,是我给他递上眼前这身的。
黑袍法师自带清场效果,路人宁可与兽人跳贴面舞,也不要往这些看似文弱的施法者身上贴——我在许多个被挤成小饼饼的场合里,都非常怀念穿着黑袍招摇过市的日子。今天的雷歇尔没穿黑袍,他穿着一身普通的旅者服饰,甚至不带兜帽。
从另一个角度说,这充分体现了饿肚子与之前的事对他有多大的影响。他心神不宁,还因为ji nu的袭击脱掉了外袍,我将这身备用服装递上的时候,雷歇尔没怎么反对便随手换上。我不知道他披袍子的时候到底清不清楚我给他递了什么,反正他没把这东西再脱下来。
雷歇尔热爱他的法师袍,或者只是懒得准备其他衣服,连兜帽的黑袍常伴他身。除了我们初遇的那会,这还是我第二次看到他穿别的外套。我的目光总是频频飘到他身上,很后悔自己只准备了这一身。
这件旅者斗篷是我最普通的一件行头,游吟诗人的其他打扮都有点……花哨,我暂且没那个胆子要求他穿。斗篷很能挡风,但在美观方面不值得一提,罩在身上像一口钟,还不如黑袍显身段。十年难得一见的换装啊,早知道我真该准备点别的。
尽管如此,雷歇尔还是吸引了不少目光。
我比雷歇尔高一点,体格更不必说。我的斗篷罩在他身上有些大,末端几乎拖地,像条大口径裙子,把他衬托得格外小。伪装术与旅者斗篷之下的雷歇尔显得苍白瘦弱,像个年轻内向的学者,偏偏还摆出一副目中无人的傲慢神情来,让人很想动一动。
他多半对此毫无自知。
大魔王雷歇尔长得一点都不可怕,恰恰相反,他甚至算得上好看——但你被巨龙吃掉前会发现对方的鳞片长得相当美丽动人吗?不会啊!
黑袍法师不全是大魔王,只是法师中最会搞事情的那些全都是黑袍,而大部分人光面对法师就会充满警惕。黑袍兜帽常伴雷歇尔,发丝惨白,双目血红,不怀好意的冷笑与危险的审视长期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