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阅读_第 67 章
血。”
“对,可是那位殿下是人类!”侍女一脸兴奋,满怀期待地说,“殿下在精灵之森住了这么多年,得到了精灵的祝福,从此青春永驻,还与美丽的精灵产生了一段感人的跨越种族之爱,生下了一个半精灵!”
如果这时候我在喝水,我能一口水喷出两米远。
纵然我作为一个靠胡扯吃饭的游吟诗人,已经见识过了人民群众的丰富想象力,我还是为这位小姐天马行空的脑补内容啼笑皆非。我想起那些酸溜溜地说我是导师亲儿子的同学们,看着很有天赋跟我当同行天赋的侍女小姐,很想纠正一下错误:王子殿下在黑漆漆的法师塔住了很多年,得到了魔鬼的诅咒,从此青春永驻,还与英俊的半精灵产生了一段感人肺腑的跨种族之爱,可惜他生不出来。
真遗憾,同学们死光了,侍女不能说。
图塔隆的王室近侍也一样是世袭制,一路走来,我在语言中用上了一点效果轻微的把戏,来获取一些信息。侍女对王室功绩的吹捧没多少可信度,反倒是八卦可信一些——那些关于先王爱老婆爱孩子的八卦。她的yu言又止居然不是因为什么秘密,只因为奇怪的八卦之心,实在叫人哭笑不得。
我的故乡是图塔隆,我在国都住了十一年,却只熟悉这儿的街头巷尾,对王室缺乏了解也缺乏好奇。二十多年前,王室对一个街头孤儿来说远在天边,关心也没用。等我成为了雷歇尔的学徒,世俗的王权又如同脚下的野草,不值得注意。现在,王室才变得值得关注起来,因为雷歇尔属于这里,因为他选择来这里。
雷歇尔的弟弟,那位老国王,不知道他的存在,雷歇尔则显然早已知情,只是完全没有认亲的打算。他在这被诅咒的要紧关头回老家,绝对不是为了叶落归根。我能肯定雷歇尔需要他的血亲,只是还不知道他的利用方式。
我能想出的可能,目前只有“利用血缘羁绊让他留在世间”这一点,可是按照老师一贯以来的风格,我很怀疑他会走这样难以掌控的路线。
我打发掉好奇心十足的侍女,在客房里等了没多久,结果便出来了。雷歇尔通过了测试,国王公开宣布几十年历史的寻人启事有了结果,“皇长子”的后代已经归来。国王对将雷歇尔的辈分下调几代这件事相当抱歉,但他得考虑人们的心里承受力,这也是为了减少雷歇尔回归带来的麻烦。
这件事雷歇尔告诉了我,他没说老国王为何对他年轻的外貌如此心宽,我一时间也没空去问他编了什么借口。我的老师来到客房的时候,他已经换过了衣服。
依然是一身黑衣,不是黑袍法师的黑袍,而是剪裁得当的贵族礼服,图塔隆以黑色为尊。礼服窄袖收腰,我忍不住盯着他看,不仅因为衣服很显身材,还因为它看起来很眼熟。
图塔隆的贵族服饰风格相近,二十多年来没什么变化。我的老师看起来依然年轻,服饰体面,容颜俊美,如同我们相遇的那一天。
我这辈子做得最错也最对的决定,便是对一个“毫不设防”的贵人伸出手。那只伸向对方腰带的手被一把抓住,我眼中的大肥羊转过头来,冷漠地看了我两眼——即使到了几次在雷歇尔手中死里逃生的现在,初遇时的那几眼,依然能在我“雷歇尔大魔王最恐怖时刻排行表”中排上前三。
没准是第一名。
后来的任何一次追杀,雷歇尔眼中都充满了冰冷的愤怒,然而这愤怒都不如初见时那么让人浑身发冷。当他企图杀死我这个叛徒,他眼中全是我,我是某个雷歇尔想要全力干掉的、某个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人。而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低头看我,像看一只爬过鞋面的蚂蚁,我什么都不是,生死只在他一念之间。我脑子里的警铃在尖叫,后背爬满冷汗,本能地意识到对方弄死我就像吹走一粒灰尘,甚至不需要一点情绪波动。
再然后,他眯起眼睛,似乎在考虑什么。雷歇尔松开手,说:“重复我的动作。”
我竭尽全力重复了他比划出的手势,雷歇尔看了一会儿,点了点头。“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