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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完善人生(系统) 作者:泉关

    四海也没找到。

    十五年是一个很长的时间,把一个一言不合酒离家出走的熊孩子历练成了一个成熟,胡子拉碴的青年,当大佬再次回家时,年迈的母亲问他,现在还在找金凤吗?大佬回答是,这些年一直在找她。

    听了心爱小儿子的话,林母泪流满面,她到底做了什么啊。

    大佬一直在找金凤,谁也不敢在大佬面前提结婚的事,怕把这个好不容易回家的小儿子,弟弟赶走。

    这样一直过了几十年,林母临终前还在对一辈子没结婚的小儿子说对不起,都是她的错。

    大佬早就原谅了母亲,他只是恨自己没给金凤足够的安全感,明明自己一直知道金凤对自己的身份很敏感,为什么要答应和宋莲莲见面,金凤一定是对他失望极了,才选择离开。

    一直到大佬临终前,他才和已经六十多岁,头发花白的儿子见面,和老迈的走不动路的金凤相聚。

    最后的日子里,大佬和金凤和好,像热恋时那样相处,十天后含笑而终。

    六十多年的记忆一下子冲进林清脑海中,让他头皮剧烈疼痛,脸色煞白。

    宋编辑见林清身体不舒服,忙道:“赶紧坐下来歇歇。”

    宋莲莲从身旁搬了椅子,让林清坐下。

    林清本想坐下,但一看搬椅子的是宋莲莲,火烧屁股似的跳起来。

    宋莲莲和宋编辑惊讶的看着林清,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

    “怎么了?”宋编辑问,放下手中倾斜的茶杯。

    “没什么。只是昨晚没睡好,晃神了。”林清道,指指自己充满血丝的眼。

    宋编辑见林清确实是满眼血丝,道了声:“原来是这样啊,以后要好好休息。”林清点头应是。

    旁边,宋莲莲狐疑的看着林清,她总觉得这个男人认识自己,似乎在躲着她。

    宋编辑叫林清来是要给他分配工作,他将林清分在一个老牌记者王德顺麾下,让他以后跟着王德顺先熟悉一下,等了解记者该怎么做以后再单独工作。

    林清应是,便离开总编办公室,去找王记者。

    王记者就在门口等着,他是一个很喜欢笑的三十岁青年,为人和善,见林清过来,拉着他就要出去,没什么目的地,路上将做记者的一些规矩和避讳一一告诉林清。

    这边,宋莲莲回家后,坐在椅子上,脑中不由地浮现早上在叔叔报社见到的那位青年。

    林清走后,出于好奇,宋莲莲问了叔叔他名字。

    宋莲莲口中无声的呼唤这个名字。

    不知是谁说过,好奇,是一个女人对男人产生兴趣的开始。

    ☆、第 42 章

    王德顺是个很耐心负责的记者,但是记者方面他是野路子,也不知道怎么教林清,只是叫他跟在自己后面,看他如何工作的。

    沪江晚报虽说随大流刊登了两党之间的论争,但它本身是一个不严肃,偏向日常的报纸。刊登的除了一些必须如之前必须刊登,人人都关心的政治问题,小半是广告,一半是奇闻异事,名人绯闻,帮派斗争,以及一些鸡毛蒜皮但观众看得乐呵的小事。

    虽然不正经,但这个有着娱乐小报影子的报纸在上海销量不错,很多人家订了全年,上流社会的太太们偶尔还会拿上面一些八卦当乐趣,在下午茶时说上两句。

    王德顺带着林清直奔上海码头,在码头上用挂在脖子上,一直弯腰护着的宝贵相机拍了两张照片,之后便在上海市区乱晃,中午请林清在小巷子里吃了顿饭。

    过了中午,王德顺便对林清说有事要去办,让林清自己在上海看看,把路记熟了,明天八点在报社集合。之后把林清放在街上,一个人离去。

    虽不知王德顺要去干什么,但他的举动正和林清的意,林清认准路,买了金凤爱吃的食物,加快脚步,十分钟到了金凤家门口。

    林清不知道的是,在他走后,王德顺跟在他后面,见林清进了金凤的门,才快步离开。

    金凤虽说是百乐门头牌,但因为吸血的养母,一直住在这个民居里。不过这条街交过保护费,寻常地痞流氓不敢捣乱,金凤因为是舞女,每个月还要额外给帮派交钱,保护自己。

    这样虽说每个月花不少钱,但值得。金凤住在这儿两年,一直平平安安,期间有几个小痞子,见她长得好看,想占便宜。

    正好那个帮派的帮主是她的常客,她在百乐门稍微提了两句,第二日那几个小痞子被人打断手脚,扔在巷子里,活活饿死。从此以后,再没人敢打她注意。

    金凤的大门不常打开,只有几个百乐门的姐妹偶尔来这儿坐坐,男人从没上过门,只是今天出了意外。林清领着食盒,敲响了金凤家门。

    百乐门的生活金凤习惯了晚睡晚起,凌晨两点睡,中午十二点起床,林清来的时候,金凤刚刚起床,洗了脸,穿好衣服化好妆,抱着猫正准备出门觅食。

    也是此时,金凤听到敲门声。

    “谁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