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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啊!若是能将此人请来,就是工资高一些也无妨!
肖晨心里的算盘打得极美。
“哦?你要开饭馆?”蓝衣公子反问道。“在何处?”
“就在西市主街,平安桥旁,叫做米其林三星餐厅。”
“米其林三星餐厅?名字倒很是特别。”蓝衣公子点了点头。
肖晨跳到那蓝衣公子对面拦住他去路,继续安利道:“这位公子,不妨考虑考虑吧,做我家的账房绝对是你人生的正确选择,薪资高,升职空间大,五险一金,坐五休二,还有丰厚的年终奖哦!”
蓝衣公子但笑不语,静静地看着她,肖晨被瞧的有些心跳加速。
“我该走啦,你家人找你来了。”他笑了笑,道了句“有缘再见”,便对着肖晨身后的方向微微点头,转身离去。
肖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转身一看——
自家相公秦少白正皱着眉头,站在她不远的前方。
☆、第十四章:内有恶犬,请勿靠近
秦少白与平日所见有些不同,他今日穿着的是禁军总领的公服,一身玄色锦缎上绣着暗金的猛虎花纹,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翘头帛靴,腰间配着一把近三尺的长剑,脸上则仍是那副不苟言笑的表情。单是往路中间那么一立,就让人不敢靠近,来往行人皆不自觉地远远从他身边绕开过去。
肖晨倒是对他这股生人勿近的气场视若无物,轻快地几步小跑走上前去,熟络地招呼道:“秦少白,好巧啊,你下朝回来啦?”
秦少白没答她的话,深邃的目光越过肖晨,看向远处那个清瘦的蓝衣背影,问道:“你怎么认识他的?”
“谁?刚才那个帅哥?”肖晨迅速扭过头看了一眼,又转回头对秦少白道:“哦,刚才在雅轩阁买了点儿店里用的小摆件,却险些被店主宰了一刀,还好这位帅哥仗义执言。”
“话说这人帐算得真快,掌柜的就说了一遍报价,他居然就记住了,而且眼都不眨就算出来了,还分毫不错!你说奇不奇?”
肖晨傻笑了两声,又道:“我还想拉他入伙,去咱们店里当账房呢!”
“离他远一点。”无视了肖晨的喋喋不休,秦少白冷冷道。
这是为何?莫非他们认识,而且还有过什么过节?
“原来你认识他啊!他是谁?”肖晨好奇地问道。
“不熟。”一句多余的解释都没有。
……不熟?不熟你让我离人家远一点?还有,今天吃枪药了啊?这是什么态度!
肖晨撇了撇嘴,却还是把这句话记到了心里。毕竟是男主,听主角的话总归是不会错的嘛!
“那你现在要去哪里?”
“巡防指挥营。”
哦,没兴趣。
“那你去吧,我就先回府啦。”肖晨摆摆手,准备绕过秦少白往东走了。
见对方要走,秦少白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的语气似乎有点儿太冲了,他生怕这丫头回去再钻什么牛角尖,故而放缓声音尽力弥补道:“……对了,上次你说,想去看踏雪,还去吗?”
“踏雪?!”肖晨瞬间扭过头,眼神里闪烁着欣喜的光。
就是小说里那只促使秦少白和曲蔓婷相识的、秦少白的得力助手、又帅又萌又拉风的——神犬踏雪?!
“我去我去!”肖晨喜出望外,赶紧跟上秦少白身边催促道:“我们快走吧!”
看着秒变脸的肖梨落,秦少白觉得自己刚才的担心似乎有些多余。
关于踏雪,书中的描写是“来自于北寒之地的猛犬”,因四足雪白,故而被叫做踏雪。踏雪虽然是只狗,但在小说里也是有着重要戏份的。
《入我相思局》一开篇,就是一场浩浩荡荡的皇家秋猎,踏雪表现勇猛,帮助秦少白猎到了不少猎物。可百密一疏,曼罗国刺客竟混入猎场,企图行刺当朝太子,秦少白率领禁军,与刺客交战了起来。
在打斗过程中,踏雪不慎受伤倒地,秦少白为追刺客而抛下了踏雪,待到一切结束,他派人来寻,踏雪却已经不见踪影。
原来,踏雪是被外出采药的曲蔓婷救了下来。她医治好踏雪后,被它一路咬着裙角拽去了将军府,于是就这样认识了秦少白。
所以,说踏雪是男女主角的媒人,也是不过分的。
肖晨本就是个极为喜欢猫猫狗狗这些毛茸茸小动物的人,只是由于工作上的一些原因一直没有养,对于踏雪,算是一路追着小说“云养狗”过来的。
她太想摸一摸踏雪毛茸茸的狗头了,故而连走路都快了许多。
到了巡防指挥营,肖晨在一群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诧异的目光中,目不斜视一路穿过了校场和兵营,走到了秦少白的指挥所。
她迫不及待地推开了大门,然后和正卧在院子里晒太阳的小家伙,来了个面面相觑。
“……”哈?
“踏雪,来!”秦少白冲它招了招手,踏雪便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