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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 地下的世界,远古的空间

      “第一个问题,这里是在地球吗?或者说,你有所谓星球的感念吗?”杨绮决定先从大的地方问起。

    坑里的野人傻了,看外星人一样的看着杨绮:“这里当然是在地球!我当然有星球的概念!哦天呐,姑娘,你是什么来头?”

    “少罗嗦!”杨绮一挥手,一颗石子准准的砸在那野人头上。嗯,用石子砸人的感觉还挺爽的。杨绮坐在坑边,手中抛着石子:“你这野人还挺先进的,还知道星球的概念。”

    “我……我不是什么野人,在来到这里之前,我是耶鲁大学星球地质学教授!就算全世界所有人都忘了星球是什么东西,我也不会忘的!”

    “语速太快了。”一颗石子砸下去。“大学名听不懂。”两颗石子砸下去。“专业词太多。”三颗石子砸下去。“记住,别再犯相同的错误。”

    满头包的野人泪流满面:“嗯,知道了。”

    杨绮满意的点点头,继续问道:“既然你是大学教授,那告诉我现在是什么年代,再介绍一下你自己吧。”

    “现在,呃,现在应该是……”那野人掰着手指想了想:“应该是1997年,自从我来到这里后记录时间就变得很困难。我的名字叫麦克斯*特雷弗,你可以叫我麦克斯。耶鲁……呃,就是一所大学的教授,研究石头和泥巴的历史。”

    1997年?地球?大学教授?杨绮抬头看了看四周,古木参天一片蛮荒景象,天空上有光,但并不是太阳。那是一些类似太阳风暴的粒子流一样形态的东西,在“天空”上流淌奔涌,发出类似晌午照度的光芒。

    这里,充斥着浓浓的外星气息。

    “你如果告诉我这里是地球几百万光年之外的什么地方我都不会惊讶,但是你说这里是地球,我不相信。”

    “这里千真万确就是地球!”

    “那你告诉我这里是地球的哪个地方?”

    “地下。”

    杨绮收回了观察四周的目光,认真的看着那个麦克斯,重新问道:“是我英语有问题么?你是说,这里是在地下?”

    “对,我们就是在地下!”谈到这个话题,那麦克斯的眼镜都在发光:“我搞了一辈子地质学,苍天有眼让我来到了这里!咱们在地面下两千公里的地壳深处——咱们是在地心里!”

    听到麦克斯的回答,杨绮的眼彻底亮了起来:这真的是一场出人预料的大冒险了!

    经过简单的交流,杨奇确认了几件事。

    她来到了一个神奇的地方。按照这个野人教授比比划划的说法,应该是很远古的时候一场巨大的地质变动导致了地壳沉陷,结果一块巨大的6地沉陷到了地下深处。由于大自然的神奇造化,形成了全新的生态平衡,并基本保持了远古的风貌。

    这片地下空间面积不小,那野人自己也没丈量过到底有多大,但是个空间里能够形成大气和水的循环,会出现刮风、下雨等天候现象,想来面积很可观。当然,这里生存的生物也很凶猛,那是类人猿都没直立行走的时代,一切都原始而强悍。

    当然,猛兽掠食者毕竟还是少,因为这里的资源毕竟不是无限的。

    这野人教授就是因为一个意外,失陷在这里,而且怎样都走不出去了。至于到底失陷了多久,按照他的计数方式,就是胡子的长度从零到胸口,拔光之后再长,如此反复很多次了。

    很奇葩的计时方式。

    “女王陛下,我知道错了!我有老婆也有孩子,我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绅士,今天只是因为太久没有见到人类太激动了!咱们得离开这里,这里不安全,那些黑色的恶魔还有可能再经过这里!”

    经过了那麦克斯的嗷嗷哀求,杨绮觉得有这么一个地头蛇也不错,而且也不怕他耍什么花样,于是留他一条狗命,拿大砍刀押着走了。

    这麦克斯在这里混的时间不短了,虽然没有探过全地图,但是附近的“丛林区”还是很熟悉的。他选择了一棵大树作为自己的落脚点,把树洞改造成了自己的小屋。这棵树真的很、大,比不上影视作品中的精灵之树那种,但是能在离地七八米的地方挖出一个十多平米的书屋而不影响树的生命,其体积可想而知。

    据他说,这是在丛林区最好的一处躲避黑色恶魔的地方。嗯,黑色恶魔就是杨绮乱拳打死的那种黑色的狼。按照麦克斯的说法,这种黑色的狼是多少多少年之前的啥动物,不能算狼,只能算祖先原型什么的。总之这些小玩意儿要比狼更壮更凶猛,其他的杨绮没兴趣听。

    “好了,这里应该算是安全了,那么接下来——”杨绮拿出绳子看着麦克斯,啪的一声抖出一个响花:“要继续委屈你了。”

    “你、你要干什么?”麦克斯哆嗦后退:“我可不是m!”

    “但我可是个抖s,而且我现在看见你就心情不爽,所以只能让你见识见识我的绳艺了!”

    片刻后,杨绮把麦克斯五花大绑,强挂东南枝,如同晴雨娃娃一样飘飘随风摇。然后她走进了麦克斯的树屋,发现里面竟然还有简单地床和桌子什么的,看来这麦克斯也是个动手能力不弱的人啊。

    将那黑色的狼放在桌子上,杨绮开始炮制这条猛兽尸体。龙象功上说了,取猛兽骨肉精华吸收后可加快修炼,一直以来杨奇都没找到像样的猛兽,所以只能吃补气血的中药替代,今天总算逮到正品了。

    关于杀生杨奇曾经考虑过,觉得龙象功的历史可能还要追溯到印度教甚至更早的时期,所以不计较杀生的问题。作为证据,同出一脉的般若功就和宗教无甚关系,所以龙象功也未必就只是佛门的。而龙象功上也写明了吸收猛兽骨血精华的方法,分上中下三策。

    下策,吃!不管是弄成骨渣丸子还是别的什么,吃进肚子里,然后用龙象功的办法刺激肠胃,让肠胃来吸收骨肉精华。优点:谁都能做到。缺点:吃撑了吃不下就没辙了。

    中策,泡!把猛兽扔到大锅池子里熬啊熬啊再熬,把汤水煮的从清澈到浑浊最后又回转清澈,然后就可以泡药浴一样的去泡澡了。用龙象功的办法刺激皮肤,让皮肤来吸收骨肉精华。优点:不存在吃不下的问题,吸收的也全面。缺点:熬起来太费事。

    上策,吸!伸手放在猛兽身上运用龙象功的秘法一吸,如同北冥神功吸内功一样,用生物的掠夺本能把血肉精华吸出来。优点:方便好用快捷潇洒保养肠胃。缺点:想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

    杨绮当然也想用上策,但是上策很难达成,使用皮肤直接吸取生命精华对于修炼者自身的要求很高。龙象功毕竟不专精这个,掠夺生命精华听起来牛,好像什么大杀招。其实只要是还活着的生物,就对这一招基本免疫。这和健康人一身清净,但死后却会滋生秽物是一个原理。

    尤其是使用皮肤掠夺生命精华很难做到,除了将龙象功修炼到七八层以上的高手以外,基本别想用这个办法。其实这个办法也基本就是为那个等级的高手准备的,因为他们修炼时需要的能量太大,光用吃的,牙口再好也顶不住。

    杨绮现在龙象功只有两层,这么高贵冷艳的办法她恐怕没戏。但是杨绮也有自己的优点——这个身体还有两层的般若功!般若功强化人的精神力,让人对身体的掌控能力更强。杨绮即便不能单单用手把黑狼的生命精华吸出来,但是集中到一个地方还是做得到的。

    只见杨绮把右手按在黑狼的胸口,目光一凝,似乎有嗡的一声鸣音响过,一种无形的波纹灌注到黑狼体内震荡全身。

    (没错,答案出来了——儒勒凡尔纳的小说《地心游记》!家喻户晓的法国科幻作家,小说中的描述被广泛借鉴到各种影视游戏作品中。当然,这次只是借了地心游记的一个背景。有同学说《地心游记》很无聊,这个我也认同,因为看着的确无聊,是我最看不下去的凡尔纳小说之一。但地心的设定太带感了,所以这次我写一个杨绮版的地心游记。猜对的同学,去走廊罚站,准备领便当!

    然后,二十多个小时的长途火车让我快死了。我属于一坐火车就不能吃不能喝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