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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奥斯汀小姐 作者:米迦乐
现在她看一些文学着作,莎士比亚这种必备书籍当然早早就看过了,还有近代的一些名家名篇,诗歌散文。解决了单词量的问题之后,她阅读的速度快到惊人,但她很谨慎,家里没人知道她阅读速度很快。
花了半个下午看完一本哥特小说,爱丽丝离开了窗台,到厨房找了几块燕麦饼干垫垫肚子,在院子里跟乔治哥哥拿树枝赶得一窝鸡到处乱窜,惹得妈妈跑出来叫他俩住手。乔治哥哥赶快抱起她就跑。
“快跑!妈妈要揍人了!”爱丽丝大呼小叫,也不管乔治哥哥根本听不见。
*
没到晚饭时间,亨利和简就回来了。
爱丽丝奇怪的问:“怎么今天勒弗罗伊太太没留你们吃饭吗?”
简气鼓鼓的瞪了她一眼。
爱丽丝翻了个白眼,去看亨利。亨利对她做了一个鬼脸,小声说:“简生气了。”
简看起来很生气,“别说这个!”气冲冲的上楼回了自己房间。
“谁惹她了?”爱丽丝瞪大眼睛,“她可很少这么生气呢。”
“都怪汤姆。”
“哪个汤姆?”
“勒弗罗伊太太的侄子,确切的说,是勒弗罗伊先生的侄子。”
“噢,我知道,你提过的,你的‘朋友’。”她故意重重的说“朋友”这个词。
亨利贼溜溜的笑,“他得罪了简,真是个冒失的家伙!”
“他不是在伦敦学习吗?怎么去了阿什?”
“他放假了。”亨利不在意的挥了挥手,“简心情不好,你就别去惹她,你乖一点。过几天汤姆会到家里来拜访,我告诉他了,谁他都可以应付过去,只有我的小妹妹不许他随便应付。我要他好好想想一个6岁的小姑娘会喜欢什么礼物。”
亨利得意洋洋,“这下子看他要怎么办!”
爱丽丝一点也不关心这两个好友之间在玩什么,“不用费劲想了,给我钱,1镑就行。”
亨利简直要捶地。他伸手捏了捏她脸蛋,“你说说你这么个小东西,怎么现在就知道金钱的魔力了?!”
爱丽丝躲开哥哥的魔爪,“没钱万万不能。”
*
等到爱丽丝见到汤姆·勒弗罗伊的时候,无端松了一口气:确实算得上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不然的话,眼光很高的简怎么会喜欢他?
还有,真的不像詹姆斯·麦卡沃伊,她总算不是穿到了电影里,也是呢,电影里他俩认识的时候好像是夏天——或者是春天?总之,不是冬天。
年轻男子笑容满面,甜言蜜语的夸赞了一番爱丽丝,夸她是他见过的最可爱最漂亮的小姑娘。
爱丽丝就不明白了,明明这家伙学的是法律,嘴皮子应该是很溜的,也很会说话,怎么居然跟简第一次见面就闹得不愉快?就冲这糟糕的第一印象,后来简又是怎么喜欢他的呢?或许就真的是看脸吧。
不过也许,简因此才会对他印象深刻吧?
还有,他们到底会不会——计划私奔呢?
私奔这种事情,对男女双方家庭都是丑闻。在英格兰的乡村,没有什么八卦小报,人们的嘴巴就是gossips的传播途径,就是简·奥斯汀这样的文艺女青年也很爱好听八卦。不久前,奥斯汀家还就迪恩教区的一件私奔未遂事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乔治牧师认为男方人品恶劣,一个正直的年轻男人就不应该做出诱拐女孩的事情;妈妈唾骂了男方的无耻之后,又说女孩太蠢,私奔不仅仅对她自己是伤害,对她的家人——父母、兄妹都会是耻辱;凯茜——也就是姐姐卡桑德拉——认为两个人既然相爱,就要努力克服困难,说服双方家长同意他们的恋情;简出乎意料的比较天真,居然认为在一些前提下,私奔是值得同情的。
亨利则从年轻男性的角度来看,说男方是个懦夫,胆小鬼,不值得同情。
爱丽丝由于年龄太小了,没有发表自己意见的地方。
但纵观家里人的态度,发现姐姐们都有点天真,尤其简,可以说是完全符合一个涉世不深傻白甜乡村女孩的人设。
☆、第3章 骄傲与傲娇
姐姐们相对天真,而在牛津大学混了好几年的亨利就不能算是什么天真的宝宝了,汤姆也不是。
爱丽丝听了半天,汤姆大学念的是都柏林的圣三一学院,跟牛津大学相差半个英格兰加一个海峡,俩人都在两年前毕业,然后汤姆去了伦敦投奔他的舅舅,议员本杰明·朗格鲁瓦,朗格鲁瓦先生资助他在伦敦学习“大律师”的课程。
爱丽丝就问:“不是律师(Lawyer)吗?”
“不是,那不一样,Lawyer是统称,但是有分别。”汤姆·勒弗罗伊简明扼要的为她解释了“大律师Barrister”与“执业律师Solicitor”的区别。
“噢,我明白了,”爱丽丝一边听着名词解释一边归纳总结,“Solicitor更多是律师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