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63
小奥斯汀小姐 作者:米迦乐
吗?”
“是找了人,但到底有没有调走、往哪儿调走,我还不知道。我得等他写信过来才能知道,可最近几周都没有收到他的信。”朱利安很是烦躁,“这个笨蛋!我真担心他。”
爱丽丝也有点担心,但她想着奥利弗总不会真的想去战场上体验生死吧?他一向不是那种人。就是小时候在一起玩,他也会非常注意安全,他是那种想尽量把事情做好的人,喜欢一切都按照既有的程序来,是个守规矩的人,但不是死板的恪守规矩。现在仔细想想,他其实控制欲也很强,努力想把事情做到完美的人都会有控制欲,分别只在控制欲有多强了。
相反的,伊沃、拜伦都不算控制欲很强。
接下来朱利安又警告她不许多跟拜伦接近,又说了拜伦有许多情人,男女都有,还经常同时有好几个情人,花了很多钱在这些情人身上。
“你不会喜欢他的,他不会全心全意爱你。”
爱丽丝诧异的反问:“我又不爱他,为什么会要求他全心全意的爱我?”
*
跟一个很会**的情场高手在一起是很开心的。
拜伦很会说话,只要他愿意的话,说话就像诗句,富有美与韵律,非常讨人喜欢。
会给她念一些描写爱情的诗,还会为她写诗,写完了就念给爱丽丝听。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写诗,少年时代的诗歌还很稚嫩,但已经灵气逼人。他现在的创作风格已经接近成熟,写作速度也很快,诗歌本身是一种文艺创作形式,负担的是情感上的宣泄,对拜伦这种多情的人来说,写诗表达爱意差不多是一种仪式了。
“仿佛是乌云从远方的太阳,得到浓厚而柔和的色彩,就是冉冉的黄昏的暗影,也不能将它从天空逐开;你那微笑给我阴沉的脑中,也灌注了纯洁的欢乐;你的容光留下了光明一闪,直似太阳在我心里放射。”
*
拜伦忙着写诗,爱丽丝也没放下每天的片段写作。
他也带了打字机,但主要用于写信,写诗还是坚持用笔,认为用羽毛笔写下的句子才有诗性和灵气,工业化的产物打字机太过于冷冰冰;爱丽丝则已经非常习惯使用打字机来写作,就像后世的计算机,一旦你习惯之后,就会觉得科技产品远比手写更快速方便。
她每天会写1000字到2000字,有时候就是写写今天发生的事情,比如在沙滩上遇到的人,对他们进行外貌描写,他们的对话、走路姿势、穿戴,这是一种必要的细节描写训练;还会写下旅行中的见闻,自己的心情,大约相当于草稿版的旅行游记;遇到有趣的人物或事情,她会将之加入自己的素材库,分门别类的收好。
作为一个作家,要有很强的观察能力,要有强烈的创作冲动,还要坚持不懈的进行创作,有人只写了一本书就能留名文学史,但更多的人会坚持每天写作,十分多产。
这个时代出了很多天才,可以说,任何时代都有许多天才熠熠发光,爱丽丝一直不觉得自己算是天才,只能算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总是能明白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但不是所有的聪明人都能尽量扬长避短。
聪明人没有获得成功的非常多,大多数还是跟性格有关。很多时候,不是智力决定命运,而是性格决定命运。
*
拜伦写诗极快,基本一蹴而就,写完后顶多改改使用不当的词,不会反复修改。他没有什么具体的创作计划,属于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相当随心所欲,这种性格也非常适合创作诗歌。小说的写作在他看来太规范,太沉闷,他顶多就是写点旅行手记,几百个字顶天了。
他的好友很多,有些是导师,有些是诗友,差不多每天都要写信,倒不是一次就能写满一张纸,有时候要几天才会写完一封信。写信就不是太讲究语言精炼了,会说很多细碎的事情,这一点大家都是一样的。
他兴冲冲的告诉母亲凯瑟琳夫人,说他现在爱上了爱丽丝,他似乎才发现她是如此可爱,比他认识的任何女孩都可爱,还能跟他讨论很多问题,他觉得自己这次是真的恋爱了,爱丽丝是可以成为他灵魂伴侣的那种女孩,并且她还很大方,不介意他以前的情人什么的;说他现在在葡萄牙待的很快乐,似乎烦恼的事儿都没了。
凯瑟琳夫人收到信后纳闷了半天,心想难道爱丽丝不是伊沃·戈登疯狂爱着的女孩吗?这表兄弟俩到底怎么回事!
*
伊沃终于找了个借口把拜伦打发去霍布豪斯那边。
爱丽丝还在午睡。半夜要起来的话,白天她肯定得补觉,会多睡1小时。他让席德妮去叫醒她。
过了十几分钟,爱丽丝才懒洋洋的下楼。
“有什么事情需要打断我的午睡?”
伊沃见到她下来,就从沙发上站起来,接着很快坐下,又很快站起来,“你坐这儿。”
他紧张的有点奇怪。
她坐下,“凯特,有什么水果吗?拿一点过来。”
凯特很快端了一盘葡萄和鲜无花果过来,放在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