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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第一次吃这东西,第一口应该品汤才对。”
施越已经了然她的套路,说道,“他是北京人,的确没吃过这东西。”
她爸爸敲了敲桌子,“琦琦,你别说话了。”
“我这是在聊天而已。”小女孩不以为然。
施越问程毅,“味道怎么样?”
他口味挑剔,吃东西比较统一,不擅长换口味,但也可以尝试新食物,点头,“挺鲜的。”
“哥哥,你尝尝鸭四件,我们这的鸭血也很嫩的。”小姑娘乐此不疲的推荐。
程毅没接触过小孩,当然不懂他们为何会如此健谈和自来熟,程汐结婚三年也没动静,他家里现在可谓是子孙萧条。
在小女孩的推荐之下,吃了好几口鸭血,他潜意识里其实特难接受鸡鸭禽血类食物,不过以前在英国,带血的牛排他也没少吃过。
是很嫩,入口后,他像是饿了,又吃了好几个蒸饺和汤包,不禁感叹南方小吃的鲜美与爽口。
施越吃得蒸饺上都是口红印,程毅抽了一张纸递给她,“擦掉,天天毒我就够了,别毒自个儿。”
施越瞪了他一眼,也不看看什么场合。
小女孩早熟,听得懂,闷着头在碗里笑。这会她已经吃好了,她爸爸很有素质,将桌上的纸巾归置好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
小女孩穿着无袖红裙子,站在施越和程毅的桌边摇着胳膊,嘴里还嚼着食物。
施越冲她笑,她咽下嘴里的食物,听到爸爸催后,她急急说了一句,“姐姐,你的腿好细,你们俩很般配哦,拜拜!”
她走后,程毅歪头打量施越的双腿,黑色的过膝袜紧紧包裹着修长小腿,她又叠着腿,看不到的地方隐约露着白,让人望而心热。
程毅稍抬目光,一舔牙根,“是够细的,玩儿一辈子都不腻。”
施越戳了一个蒸饺往程毅嘴里塞,“吃都堵不住你的嘴,淫039;魔!”
这顿鸭血粉丝汤,程毅吃的很干净,桌上施越吃不下的蒸饺和汤包,都被他扫了尾。
施越掏气垫和口红补妆时,想到小女孩的那句话,他们很般配,是怎么个般配法呢?
她开始去打量程毅的衣服,白衫黑裤,她自己是白裙黑衣。勾了勾唇,她瞄了眼程毅的脸,他在男人中算是白的一类,有很好看的鼻梁和秀气眉骨,棱角分明,桃花眼睛垂眸时,可以看到扇形的睫毛。他的唇也天生精致,唇线明显,唇色健康,不会像一般上了年纪的男人那样,有些奇怪的紫色或者褐色,他是很健康的水红色。程毅的喉结很突出,下颌骨的曲线硬朗分明,如果有青色胡茬时,会更添几分男人味。
他是个帅哥,大帅哥。
程毅抬了头,施越补口红的手一抖,画偏了,程毅努努嘴笑她,给她递纸巾,“看我当然化不好了,专心点。”
施越不反驳,她擦干净嘴角,补了口红,和程毅唇色一样的口红,健康又亮丽。
夫子里庙里人山人海,每个景点打卡的游客都不在少数,太阳光热的厉害,施越后背出了一些汗,程毅一直牵着她的手和她游逛。
“无聊吗?到处都是人,有点后悔带你来了!”
阳光照的她脸颊泛红,眼睛也睁不开,眯着眼望程毅时,他同样也是。
“跟你在一起做什么都不无聊。”他改牵为搂,在她耳畔说话。
南京的甜食小吃圈里,桂花糖芋苗和赤豆糊小圆子位于榜首,几乎所有的南京小姑娘都是吃这个长大的。
长龙小吃摊前,施越排了好一会队伍,要了一碗芋苗和小圆子,跟程毅坐在露天餐台上吃。
太阳快落山了,程毅把西装穿了起来,人也一下凌厉多了。
她真的太久没吃了,小圆子烫嘴还吃了好几口,哈着气,她挑了一口给程毅。
程毅不爱吃甜的东西,望着施越鼓着的腮帮子,他还是张了嘴。
很甜很糯,像施越这个人给他的感觉。
果然,女人是可以用一道地道的甜品或菜品来形容。
施越作为南京姑娘,既有中午那道金陵鸭血粉丝汤给他带来的爽口与鲜美,也有这道红豆甜汤给他带来的甜腻和软糯。
他忍不住去摸她鼓起的腮帮子,施越问他,“是不是很好吃?我在北京想吃的时候,总是找不到这么地道的,不是太淡就是甜的发齁,要不就是糯米很苦。”
她抱怨起来没完没了,还会皱眉头,但只要一吃上甜品,眉头就会舒展开。她自己吃了好几口甜芋头,程毅在她的投喂下,也吃了几块。
不得不说,偶尔吃一点甜品,也不会觉得抵触和反胃。
施越吃撑了,再次补口红时,暮色已黑。
秦淮河的夜景很美,两岸灯火通明,金碧辉煌。
河上有观景船,夜灯亮了一盏又一盏,映照河面,举头望明月时,施越不禁想起那首诗。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它虽已不复大宋时期的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