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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的大爷大妈跟着扩音器里的节奏音乐跳广场舞。
“嘟嘟,你别乱动,乖乖在这儿等我一会儿。”丁晓把嘟嘟拴在书店门口的柱子上,确认绳子系牢后,转身走进书店。
她现在做了易辰的编辑,于情于理也得对他写的书和文笔风格有个大致的了解,上午被何诗诗一问,茫然不知,便来买几本他的书回家看看。
“作者辰光的书架在……”她小声说着,很快就在挨着进门不远的地方找到。
扫了一眼,摆在显眼位置的有七八本。
但是,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每一本书她都没看过,每一本书的题材也都有差异,难道全买回去?
门外嘟嘟叫唤着,她朝玻璃窗外瞅了瞅,见它上下蹦跶着冲路过的一只母狗搭讪,无语摇头。
“您好,需要帮忙推荐吗?”书店的售书员见丁晓看着书一脸发愁,过来询问。
“我想买这个作者的书,请问你能推荐几本作者个人风格比较明显的吗?”
“好,请稍等。”售书员笑了笑,视线在书架上搜寻,挑了两本较薄的书递给她,“这两本一本是作者早期写的书,一本是去年获奖的新书,读者的反映中都认为这两本作者文风很突出,剧情也特别新奇……”
这售书员兴许是易辰的书粉,谈到书就两眼放光地滔滔不绝。
丁晓对售书员的话半怔半懂,她还没看过内容,这时候和自己说部分亮点剧情也没用。她瞥了眼封面上的简介和推荐评语,不是那种太过烧脑的文,蛮适合自己。
她要了推荐的那两本书,付款后走出书店,看到门口一人一狗很和谐地并排蹲在路边,愣了一下。
嘟嘟看到主人出来,兴奋地汪汪叫。
易辰顺着叫声望去,站起身来。他穿着一身黑色运动套装,耳朵上挂着蓝牙耳机,额头的汗还没全干,“我夜跑路过这,碰巧从玻璃窗看到你在店里,又看到门口一只金毛,猜想这可能是你说的那个嘟嘟,就逗它玩玩。”
“唔~”嘟嘟很会找时机的应和一句,摇着尾巴。
它不怕生人,但也挑剔生人,如果遇见个揣着坏心思的人,一准早就扑上去,狂吠乱咬,能和易辰玩到现在,心里大约清楚他是什么样人。
“它没咬着你吧?”丁晓把嘟嘟的绳子从柱子上解开,攥在手里说。
“没有。”易辰摸了下嘟嘟的头,“挺乖的,来握个手。”说着,把手摊开。
丁晓刚想说它没学握手,顿时被眼前的情形惊得说不出话。嘟嘟非常听话地把爪子搭了上去,这还不够,另一只爪子也搭了上去,扭头吐着舌头望向丁晓求表扬。
这,这还是她养的狗吗?会这种技能她不知道?
两人既然在这儿碰上,客气聊了几句便要离开,可是嘟嘟赖在街上死活不愿回家,丁晓无奈的眼神看向易辰,只好一起散步走走。
“你买的是我的书?”路灯下光线不好,易辰这才注意到丁晓手里的书很眼熟,仔细一看是自己的。
“对。”丁晓把书遮了遮,略显难为情地说,“我没看过这类题材的书,想着以后工作沟通上会不方便,就买来看看。”
易辰听这话便知她的意思应是单指没看过自己写的书,“你平时喜欢看哪种类型的书?”
“大多是都市小说。”
嘟嘟今晚不知怎么了,特别的亢奋,总是朝马路上冲,丁晓完全控制不住它,拉着绳子逐渐力气不足。
“有喜欢的作者吗?”易辰看她鼻头隐约出汗,面不改色地从她手中把绳子转到自己手里,叫了两声嘟嘟的名字,瞬间老实许多,至少不再冲向马路。
丁晓看着空空的掌心,刚才两个人的手好像碰一块了,额……有种不一样的感觉。
“没有喜欢的作者?”易辰见她一直没回答,又问。
“有,我超级喜欢独笙。”丁晓被叫回神,下意识脱口而出,随即看到易辰的脸莫名心慌,咳了一声移开视线,装作无事的样子笑说,“我上午还去了独笙的签售会,排了好长时间的队才见到本人,他眼睛真好看,气质也超好……”
易辰瞧着她说得起劲,以及脸上微微泛起的红润,表情渐渐凝固在路灯照不到的暗沉状态。
“我一开始进出版社的时候,就盼着有一天能当上独笙的编辑。”丁晓没发觉易辰的异常沉默,仍自顾自地说着,“我还记得那会儿面试的时候,主编问我喜欢的书、作者还有题材,我全答和独笙相关的,让主编当场皱了好久的眉毛,差点没录取我,说像个追星粉丝。”
回想那时,幸好最后她连忙补救说了些理想规划和对待书与人生的看法小论文,不然真就和出版社说拜拜了。
万幸万幸。
“既然这么喜欢,干脆和莫丽申请去当他的编辑。”易辰冷冷地说。他也弄不清自己怎么回事,从刚刚起心里就开始涌上一股莫名火。
说嫉妒?他应当还不至于有好感到吃醋的地步才对。
可他却说出了这么幼稚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