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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向来心坚如铁又心柔如水,自是触动,而据他所察,或许……夜神殿下,正在做一件疯狂得令他久未有所触动的心肠也忍不住为之疯狂的念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

    《礼记》中礼运这段文章,或许他能亲眼目睹,这一想法令龙阳君竟有了自己都意想不到的振奋。

    第38章 章二十 律令如山法不阿贵 教化有道大同可期(下)

    翌日朝会,龙阳君将天后屠戮龙鱼族在前,污龙鱼族谋反在后的证据一一陈列。

    说来可笑,或许是自恃权势,自觉无人敢查此案卷,破军与龙阳君竟在案卷中就察觉了破绽,堪称铁证如山。

    便是有心为太微荼姚辩解一二表露对天家忠诚或另有所图的列位仙神也无言可陈,无话可说。

    荼姚此举气焰嚣张,无所图的仙神将心比心,且不论龙鱼族公主如何,太微花名在外,又长了一张观之可亲可信的英俊皮囊,若是有心勾引自家闺秀,只怕……他们不由心底发寒,谁人不知荼姚灭族之后,太微必然为她遮掩了一二?

    龙阳君陈词如在耳畔:“臣以为,龙鱼族退亲,钱塘君状告龙鱼族不守婚约,天帝将太湖水泽之地三万六千顷尽数罚没给了鸟族,此事或与天后之妒有关。”

    说罢,他取出一物:“此事攸关殿下身世,臣不敢擅专。请殿下查看。”

    竟是灵火珠。

    当日帝后大婚,天后荼姚赠天帝太微寰谛凤翎,天帝太微还予灵火珠,这是众人皆知的事情。

    如今竟在龙鱼族处发现了灵火珠,这……

    “殿下,臣与破军将军还在省经阁发现藏于《莺莺传》中的一张字条,乃是写给北辰君的,上书,‘忽堕鲛珠红簌簌,邂逅今朝不相离’,并无署名。字条乃是鲛绡制成的手帕,上坠数枚蓝色宝珠,是龙鱼族至宝人鱼泪,而龙鱼族公主,闺名正是簌离二字。北辰之意,想必臣就不用提了。”

    说罢,龙阳君又呈上了一方鲛绡帕。

    润玉见到灵火珠面上不显,心中已是惊涛骇浪,不由不叹服破军与龙阳君确实是颇有一套,究竟他们如何说服彦佑将此物作为证据呈现大殿之上?

    再看鲛帕,他心中已是波澜不惊了,他暗思龙阳君此举之意,龙阳君此番话的意味深长,让他不得不想,也让众仙神不得不想。

    先提鸟族之得,再言太微与龙鱼族公主那段情缘,太微此举之意昭然若揭。

    破坏龙鱼族与钱塘君之约,让水族之间生了罅隙,罚没太湖三万六千顷水族之地,理直气壮。

    而与夜神殿下身世有关——夜神殿下手上带着的可不是人鱼泪制成的先天灵宝?之前因夜神殿下是天后荼姚带上天界的庶子,众人皆以为人鱼泪乃是天后荼姚在嫡子未出世之前所赐宝物,如今龙阳君提起此事……难道……

    列席朝堂的钱塘君本就是个暴烈性子,他心中怒气勃发,出列言道:“天帝此举未免欺我水族太甚,还望夜神殿下为枉死之龙鱼族,为我水族讨回公道。”

    鸟族隐雀揣度上意,出列陈词:“天帝天后此举,鸟族确实不知。鸟族愿敬献这太湖三万六千顷的水泽之地,任殿下发落。”谁人不知如今鸟族亦是夜神殿下的臂膀,隐雀便是自断臂膀,也绝不可能让鸟族脱离夜神殿下,要知天帝神志不清,天后昏睡不醒,火神下落不明,这等境况之下,鸟族只能依附夜神,只能切割与太微荼姚之干系,必要时甚至要将此前获得的好处让出,这也是鸟族商议之后的结果,他们之前仗着荼姚势大,已经十分招眼,如今更要谨小慎微,不过三万六千顷水泽之地,若能向夜神殿下示以忠诚,便是好事。

    润玉将那案卷翻了又翻,凝视殿上诸仙神:“律令面前,看来只能‘律法无情’了。”

    “臣有一言,”龙阳君躬身道,“刑律上书,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殿下交托破军将军打神鞭之时亦曾殷殷嘱托,法不阿贵,亦不可因怜弱小失去判断。是以,臣以为,殿下不妨将刑律宣判亦交托于臣与破军。”

    此话一出,朝堂哗然。

    锦觅自忖历经异界已是满脑子“大逆不道”之想,不想龙阳君竟公然提出让手握兵权实权的夜神润玉回避此案,甚至有让他们专管刑律之意。

    权势分立,是好事,尤其是刑律之司,更不应握在一人之手,刑律归属独立系统这件事原就在他们计划之内,只是没想到龙阳君竟然提了出来。

    锦觅不由得多看了几眼龙阳君,只见他面如好女,一举一动皆是风情,望之妩媚多情,却无法让人小觑,也无法让人心生亵玩之意。

    真是很难想象,龙阳君曾为男宠,锦觅这般胡思乱想也是瞬间功夫,她出列言道:“龙阳君所言极是。自古有言,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殿下既有心推行刑律,不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