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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肓。

    结果,她一语成谶。

    病入膏肓,这个词语用来形容我对许灼的态度和感情实在再好不过。因为他,夏平安开始了自己的流氓生涯。大家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所以夏平安喜欢许灼,那么她理所应该和许灼在一起,一起耍流氓。

    我听人说,在一段感情里,无论你多么的喜欢对方,都一定要男生主动,如果他不主动,请你不要害怕错过。而我庆幸的是,在与许灼的各种交锋里,起码在最初,我是占了主导地位的。

    许灼出现在校门口的那一天,我永远记得。

    也是盛夏,夕阳的余辉染红了这城市大半边天,他如所有美好故事里都会出现的少年模样,一袭白色衬衣,微微低头,碎长的流海一点点倾斜下来,会隐隐遮住褐色的眸。唯一不完美的是,他身后跟了大群嚼着口香糖,头发五颜六色的太保,其中一个还裸了上半身。看我一走出校门,那裸了上半身的小青年,手里捏着被汗湿的T恤立马迎了上来。

    诶,夏平安,我们老大喜欢你。

    当然,彼时我还不知道他口中的老大是许灼,只是这一幕让我不可抑制地想起了于皓追小燕子的情景,于是我嘴贱地回,那你是不是该叫我平安姐。

    然后我才发现了不远处的许灼,他站在一行人的最前方,嗓音通过声波由远及近地传送过来,男生笑得整个肩膀都在抖动,眼角飞扬。而他背后的那支军团,仿佛就是整个世界集合起来的精英飞虎队,不可一世。

    别人爱的男子,有世上最英俊的侧脸。

    可我爱的少年,有世上最好看的眉眼。

    第2章 我一直以为自己可以温柔对待。

    在许灼还没有出现之前,我和裴明珠已经对年少那些还未萌芽的情事,有了许多次深刻的讨论。我说,如果我喜欢上一个人,无论我喜欢他的时间有多么长或多么短,我都必定会温柔将他对待。这样,即使上帝之手将彼此生活的轨迹岔开,即使在茫茫人海分离,起码我喜欢他的所有时刻里,都是锦绣河山。

    其实,我说这番话的初衷,不过是想将自己未来的感情世界勾画得文艺凄美一点,有那么些为赋新词强说愁。只是那段话,放在今时此日,我居然真的为它赞同。

    当时明珠就坐在我对面,小奶茶喝着小藤椅坐着,她具体对我的言论作出了如何回答我已经忘了,反正最后一句话是,夏平安,你所谓的温柔对待,是指生气的时候不再用嘴咬人而改用脚踹吗?!

    记忆中都是万里天云,她捏着淡黄色的吸管,在我眼前笑得满面春风。见状,我一把抢过了她手边的原味珍珠奶茶,迅速将自己的吸管插进去,一边咬牙切齿地说,裴明珠,你丫最好别结婚,否则你新婚之夜我就买个炸弹绑你男人身上,让你守活寡!

    她当然也不是善茬,立马和我火拼起来。

    哟,你买炸弹炸死他还要犯法,你还不如直接在新婚之夜勾引他,这样效果不是更好?

    闻言,我故作冷冷地笑了一下,道。

    我去勾引他还不如去勾引他爸,在他爸面前从中作梗妖言惑众好让你俩一辈子连婚都结不成!

    接着明珠就开始无言,一连看了我好几眼,最后才幽幽道,夏平安,你无敌了,整个天下都是你的了。我低头,大大喝了一口奶茶,接着洋洋得意地抬起脑袋,咧着嘴对裴明珠说,果然还是原味比较好喝。

    后来,和许灼在一起以后,我问过他一个烂俗的问题,我说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换言之就是,全世界那么多女生你为什么独独就看上了我?

    当然,我没有想过他真的会说出个所以然,因为言情小说和电影都告诉我,喜欢一个人就和讨厌一个人一样,都是不需要理由的,所以我只是想要他说出一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好用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觉得自己起码还是有点什么特别的地方。而我没想到的是,当我问出那个问题后,他居然毫不犹豫地回答我。

    因为你毒舌的时候太犀利了,和我一样犀利。

    那时少不更事,还为此发了好大一通脾气,我纠结着为什么他喜欢我是有理由的,理由还那么牵强,而那么多人的喜欢都是纯粹的不加丝毫杂质的呢?是不是证明他喜欢的其实不是我,只是崇拜我这张厉害的嘴?!

    我噼里啪啦念了一大通,那时,他正牵着我的手在昏暗的路灯下行走,两个一高一低的影子偶尔重叠又分开。最后许灼似乎也被我绕进去了,平常不管在谁面前都巧言令色的他愣是没接上话,于是我真的生气了,幼稚地甩开他的手愤恨道,你根本就不是真的喜欢我!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因为许多不值一提的细枝末节,对身边的那个他质问,是不是你根本就不喜欢我。那么,他有没有在你转身的时刻拉住你,抱进怀里一阵哄呢?周围是蜡烛是灯光是摊贩是人潮,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秒,你清楚地听见了他跳动的心脏。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的话,我得说,我很羡慕你,因为当时的我,没能恰逢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