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二十四章 顶级对决:冯筝VS洛秋夜(下)

      没有势均力敌的对抗,也就没有篮球。但是最终的胜利者,只有一个。
    ……
    “咣!”站起来的向天闯使劲给了郭无忧的大屁股一脚,然后指着他的鼻子就骂:“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风筝去盖帽的时候,你就不能收收你那灿烂的菊花?关键的时候你灿烂个屁啊?”
    郭无忧也火了,狠狠推了一把好友,喊了回去:“你以为我不想么?就你会骂人?就你想赢?”
    两个人头对着头谁也不肯让步,冯筝赶紧爬起来一只手一个脑袋的搂住剑拔弩张的队友,说:“只是一个球,别丢了平常心。”
    所有人都是一样,生气的时候,反而跟自己的好朋友态度最凶,向天闯突然用力推了一把郭无忧,郭无忧马上还踢了向天闯屁股一脚,然后彼此傻了吧唧的一笑,表示这个小冲突已经翻篇过去了。冯筝见到这种奇怪的沟通方式,不禁独自苦笑,同时他也忧虑的看到了已经变成一瘸一拐的向天闯,在刚才激烈的对抗中,他的腿被邸不悔压在了身下,看来受了不轻的伤。
    站到罚球线上,洛秋夜再没有曾经控制全场的轻松感觉,自己的双腿好似灌了铅,手臂也由于争抢和挤压有些簌簌发抖。
    他累了,虽然面前篮下站着无比美丽的祁遇。
    祁遇是双鱼座,她的世界可以很孤单,但是感情世界充满着各种奇异的幻想。比方她现在就希望洛秋夜也跟郭无忧和向天闯一样,把这个罚球送给自己。
    然而洛秋夜是天平座,他的世界只剩孤独,而且毫无情商。
    顶着极度的疲惫,洛秋夜罚进了这个球。
    高三联队3:3高一联队。
    比赛重新回到了平局,洛秋夜进攻,防守他的,还是冯筝。
    在疲惫的洛秋夜眼中,这个小个子此时仿佛有些高不可攀。在三分线内一步的距离,洛秋夜敷衍了事的原地几个晃动,就用一个原地跳投仓促的出手。
    冯筝有些意外,但是仍然努力跳起来封盖,这时他尚未适应本来复杂的对手骤然转为简单。
    篮球的弧线有些无力,竟然没有碰到篮圈,软绵绵的打到了篮网上。
    几乎所有在场的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但是拥有绝对身高优势的邸不悔在篮下伸手拿下了篮板球。由于是个进攻篮板,邸不悔没有任何犹豫,直接篮下出手投篮。
    1.93m的身高,简单的跳了一下,出手前篮球便已经高过了篮板的高度,但是他跟篮筐之间还站着“一只郭无忧”。
    凭借极为快速的反应和超级弹跳,郭无忧“啊哦”的一声吼叫,身体已经腾空而起。在超过篮筐的高度,他的中指指尖刮到了尚在上升着的篮球,篮球没有再能飞向篮筐,而是被对手指尖奇异的接触剧烈旋转着停留在半空。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盖帽,郭无忧盖掉了高过自己8公分的对手。
    但是邸不悔稍微伸了一下长臂,篮球还是被控制在他的手里,他看到郭无忧由于腾空太高,刚刚才落地,马上又一次出手近距离投篮。
    郭无忧只能抬头愤怒的看着对手投篮,但是从正面补位回来的冯筝已经飞速的到位!只见他距离邸不悔还有两米多就已经跳起滑翔飞向篮筐。
    “啪!”清脆的一声,冯筝竟然把邸不悔近距离的出手结结实实的盖到了篮板上!要知道冯筝的身高比对手矮了整整17公分。
    邸不悔的大脑一片空白,对手的身高在他看来渺小如蝼蚁,自己却接连吃到了两个盖帽,这下丢脸都丢到国外,他望着被远远弹开的篮球,完全丧失了斗志。
    也许是幸运,篮球直接弹到了正面的洛秋夜手中。对于他来说,那两次盖帽意味着一个休息的时间。有些球员只要一球在手,他的威力就是无穷的。
    当篮球又回到他手中的时候,洛神仿佛又复活了。他马上开始攻击篮圈,选择的方式不是一直在施展的跳投,却是毅然决然的冲击篮下!
    在罚球线触球的同时洛秋夜右脚便接了一个飘逸又有力的跳步,然后双脚落地并发力,迎着面前的冯筝和郭无忧两个防守人腾空而起!
    这是一个仿佛抱着炸药包炸碉堡的动作,面对着两个身体素质超强的弹簧人高高伸展开的手臂,洛秋夜空中将球收回到胸口,用右肩将郭无忧顶开,然后双手向篮筐做出了投篮的动作。
    冯筝全力打开双臂,张开双手,奋力想再一次将对手的投篮盖掉。
    但是洛秋夜就是洛秋夜,他竟然双手将篮球再一次向脑后做了一个小拉杆,然后在冯筝的头顶用左手将球投进。
    高三联队3:4高一联队。
    邹孝莘的哨声再次响起,又是一个“二加一”!
    洛秋夜的身体也再一次重重摔倒在地,篮下的观众差点被砸到,“哄”的几乎全部散开。在两个翻滚之后,洛秋夜便平平的躺在地面上,双臂双腿打开,他把自己摆成了一个“大”字。在又一次强烈的身体对抗之后,洛秋夜觉得所有的体力仿佛都已经离开了这个躯体,无力的睁着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他看到了已经有些西坠的夕阳的余晖,和一张美丽绝伦的脸。
    祁遇的眼睛里仿似有雾。她看到他一次次的摔倒在地,只是为了赢得比赛的胜利。随着他的这次跌倒,她已经被这种属于男子汉的情绪完全感染。
    所以,此时此刻,她是唯一一个留在他身边的人。
    然后祁遇一手保护着长裙不会拖地,就那么在众目睽睽之下蹲在了洛秋夜的身旁,用另一只手上的手帕为洛秋夜拂去满脸晶莹而汹涌的汗水。
    洛秋夜剧烈的喘息着,祁遇轻轻的为他擦着脸颊上的汗。
    “谢谢。”洛秋夜说。
    “不用谢。”祁遇回答。
    “我叫洛秋夜,你呢?”洛秋夜说。
    “我叫祁遇。”祁遇回答。
    洛秋夜双手撑地,勉力的爬了起来,然后近距离的看着这个校园女神一字一顿的说:“我把这个进球送给你。”
    “恩,好,我很喜欢。”
    祁遇笑了,那美丽的笑容瞬间便折服了最美的夕阳,也粉碎了无数看球男生那一颗颗脆弱的玻璃心。但是她对面大男孩的这句话,也许就是她来看球的所有理由吧。
    每段开始了的感情都应该很迷人,在青春期绚丽光环的沐浴下,洛秋夜和祁遇因为彼此而坠入迷人的初恋中,男才女貌,无比登对。
    只是青春的日记永远写满着不完美的一页一页,洛秋夜在一切都很美好的情况下,却没有罚中接下来的罚球。
    王侯相和邸不悔没有办法将早已准备好的双手拍到一起,胜利仍然没有到来。
    当郭无忧抢到那关键的篮板球的时候,全场的男性突然爆发出洪水般的叫好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泡走了我们的“女神”,那么就付出比赛失利的代价吧。高三的小伙子们,加油!打败这个“偷走”我们女神的家伙!
    由于郭无忧无法命中任何一个罚球,向天闯的腿伤几乎已经无法再坚持比赛,这个“为民请愿”的重任理所当然的落在了冯筝的身上。
    伴随着身边山呼海啸般的助威声,冯筝平静如水,毕竟他不认识祁遇,所以不会被满场怪异的情感漩涡所引导,他的赢球准则永远是冷静和合理。
    但是被针对了的洛秋夜却情绪激动,他对安安静静的冯筝说:“来吧,来证明你不如我。”
    冯筝皱眉,对于这种心高气傲的人,还真没有什么留情的必要。
    于是,两个人的决战真正开始了。
    洛秋夜给自己打着气的冲向了持球的冯筝,他想趁自己恢复的一点体力尽快将冯筝的球断下。
    冯筝没有力敌,而是转为背对着他。当洛秋夜刚想转到冯筝运球的右手边继续抢断篮球的时候,冯筝做了一个令他目瞪口呆的运球。
    篮球从自己的双脚之间拍过,是一个背对着自己的左手背后运球!
    这不是他自己在对郭无忧的防守时使出来的动作么?难道这家伙要用我的动作来侮辱我?
    果然,冯筝已经转为面对着自己的运球方向并将球交到右手,当冯筝降下重心的时候,洛秋夜知道对手要用体前变向了,自己刚才就是这么脚踝终结了郭无忧。
    所以他马上向自己的右侧移动,小子用我的动作过我,想的太简单了吧?
    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冯筝重心降低并向自己的右侧移动的架势摆开的同时,竟然把球直上直下的在他伸展的右手远端拍了一下。
    洛秋夜大惊,原来对方的动作跟自己并不一样,但是他发现自己的左侧已经让开了一大片空间。
    于是洛秋夜马上调整重心,向冯筝的右手边移动封堵。但是冯筝接下来却还是做出了一个幅度巨大的提前变向,只是这么一个变向,就把洛秋夜整个人都留在了自己的右边。
    洛秋夜无奈,只能伸手拉冯筝的球衣,希望用犯规来阻止对手的突破。
    可惜冯筝没有突破,竟然在他拉拽的同时跳起投篮了,那无力的拉拽只是一份大礼。
    篮球空心入网,同时邹孝莘的哨声响起,冯筝也在洛秋夜的防守下打成了“二加一”!
    高三联队4:4高一联队。
    兴奋的一蹦一跳的郭无忧和一瘸一拐的向天闯都过来跟冯筝击掌庆祝。命运就是这么爱开玩笑,本来洛秋夜那个罚球命中,比赛就可以结束,但是现在轮到冯筝罚篮结束比赛的时候了。
    虽然男球迷都支持冯筝,但是别忘记洛秋夜还拥有无数的女粉丝,她们挤到篮下对着冯筝不停的起哄,甚至一直含蓄的祁遇都忘情的一直挥舞着手帕,试图影响到这个关键的罚球。只留下了旁边一脸尴尬的啦啦队长,也是嫂夫人的孟露。
    只见冯筝走上罚球线,两条腿分开比肩稍宽,右脚比左脚稍稍往前一点点,为了身体站的更稳,他两只脚的脚尖向内摆出了一点内八字。
    接到邹孝莘传过来的球,冯筝深深的扩胸吸气,又一口呼出,接着他双手持球,右手除了大拇指之外的四个手指的指尖都接触篮球花瓣皮肤上的同一道纹理,然后降低重心,用右手发力,一次、两次、三次……一共在身前正前方同一个点以完全相同的节奏拍了四次球,随即保持半蹲的姿势,双腿自膝盖处弯曲,臀部后坐,上半身笔直。
    双手持球于胸前,而后才让眼光离开篮球,抬头对篮筐行虔诚的注目礼。接着膝盖和臀部发力,稍稍向下轻蹲两下,整个身体协调朝上方的站直,随着这个力量,将球举过右肩之上,大臂与躯干呈9o度角,小臂和大臂呈9o度角,手腕和小臂呈9o度角,标准而松弛的投出了球。
    篮球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空心入网。
    高三联队5:4高一联队,本场比赛的胜利属于高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