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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却韵味十足。
    他的歌像深沉的海。
    他的开场曲是最近新发的《昭暮》,一改往日的风格,这首听起来洒脱张扬,却又夹杂着暗恋的酸楚,像是唱出了每个人的青春。
    《昭暮》在网上好评如潮,直到现在还霸占着内地榜单第一,上过五六次热搜,好几次都是被别的流量明星提到了,陆知许还特意跑到人家微博下面感谢,顺便互关。
    陆知许是真的火了。
    电影《昭暮》也是未播先火了。
    但林胜意最近懒得刷微博,并不知晓她男人背地里挣了不少钱。
    这歌唱完,林胜意眼睛有点热。
    他这歌写的暗恋,让她想起了她追他的那段时光。
    那是林胜意这辈子最卑微、最小心翼翼的时候,虽然她看起来很风光,每天放了学就堵在班门口等着陆知许跟他一起出校门,但是其实越这么做心里越失望。
    陆知许跟块石头一样,不拒绝,但也没什么表示,弄得林胜意抓心挠肝地难受。
    他偶尔不经意间的一个眼神,她都觉得他是喜欢自己的,但他却迟迟不主动,又让她每天都怀疑人生。
    现在的林胜意明白了,是他不敢。
    他渴望得到,却又害怕失去。
    他像个纸糊的老虎,看起来不近人情,其实用手指轻轻一戳,表面的冷漠就全都融化了,他也就是个温柔的大男孩。
    但他越是让人心疼,林胜意就越不能表现出来,还是得像之前不知道的时候那样对待他。
    她要让他知道,在她这里,他只是陆知许。
    无关身份,无关遭遇,他就是他。
    下一首是首安静的歌,陆知许抱了把吉他坐在台上,一个人静静地唱着歌,眼睛注视着她,温柔极了。
    林胜意也看着他,眼里带着笑。
    粉丝们控制不住地跟着他一起唱,有的在疯狂地叫着他的名字,那叫声中偶尔还有她的名字出没。
    嘈杂的环境中,两人就这么遥遥相望着。
    林胜意忽然觉得,这是最好的生日礼物。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陆知许已经唱了几首歌了,台上的灯光突然暗了下来,只留下舞台中心的那一盏。
    陆知许不知什么时候换上了一件白衬衫,坐在高凳上,怀里抱着把旧吉他。
    林胜意仔细辨认了一下,似乎是他高中时的那把。
    猝不及防地,鼻尖酸了,像是回到了高一那年夏夜,少年身披月光,伴着萤虫微鸣,在灯火通明中独自弹唱。
    她听到他说:“今天是演唱会的首站,也是我心爱的那位姑娘的生日,我们在夏天相识,在夏天分别,又在夏天重聚。我曾经失去过她一段时间,那是我最痛苦也最不愿回忆起来的几年,还好,她又再次不计前嫌地将我捡回了家。直到今天,我终于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我和林胜意在一起了。”
    林胜意眼眶一红,与他对视着,正想流滴眼泪,突然想起来什么,忍不住看着他翻了个白眼。
    完球了,这下肯定得被张姐骂得头都抬不起来。
    “……”
    算了,爱咋咋吧。
    林胜意这么想着,然后对着他隔空比了个心。
    陆知许在台上笑弯了眼睛。
    “林胜意,我爱你,最后一首歌,祝你生日快乐。”
    陆知许唱了他的处/女作《予你》。
    林胜意在台下听得妆都哭花了。
    他们的爱情并不伟大,但何其珍贵。
    正如她昨天看的电影《小偷家族》中所说的——
    “我选择了你,你心甘情愿被我拖累。”
    我并不完美,我小心眼,我不够成熟,我无法给你安全感,我还会乱发脾气,但我足够爱你。
    我们互相救赎。
    作者有话要说:  可能下一章就要完结了,终于写到了我最想写的部分T_T
    隔壁开了《昭暮》,文中戏,不v,缘更,写着玩练笔的,感兴趣的可以收藏一下。
    下本主要还是写《当男神变成蟑螂后》,一个关于青春的小故事。
    《小偷家族》真的很好看,我心里的Top1。
    71、最后一枪 ...
    陆知许第一次遇见林胜意并不是在军训的时候。
    那一年, 他十岁。
    那天骄阳似火,栀子花妩媚地沁出撩人的芳香。
    右臂有枚胎记的小女孩仿佛踏光而来,照亮了他无底的深渊。
    那颗草莓味夹心硬糖, 陆知许记了整整六年。
    糖纸被他小心翼翼地放在笔盒里, 每当熬不下去了就拿出来看看。
    但是中考完那天, 他不小心把笔盒丢了。
    陆知许沮丧地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