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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和妻子商量了半天,决定就是为了这个双薪,就算是被报复只要在能忍受的范围之内,他就去翠月轩,反正在哪不是买东西啊。只不过原来是买车现在卖首饰而已。

    就是怀着这样既激动又忐忑的心情刘立刚来到了翠月轩,站在门口半天了心中还是直犯嘀咕,是该进还是不进去呢?

    于丽芳早就看见刘立刚在店门口了,看着他自己站在门口就是不进来,不知道在发什么呆,她好笑的想,自己招的是销售又不是酒店的门口,这在门口站着算是怎么回事啊?

    于是于丽芳就让人到门口把傻站着的那个人叫进来。刘立刚带着微微尴尬的表情跟着保安进了店里。

    于丽芳直接拿了一份合同书给他,也没多说什么,只是让他自己看。这份合同上说明,他的职位是翠月轩销售领班,工作内容是销售和接待金卡以上的VIP客户。每月工资两百,每做成一单生意提成千分之一,也就是说一件一万块钱的首饰他提成十块,十万的首饰提成一百。只要他做成一单十万的生意,就相当于以前一个月的工资。

    看到这么优厚的待遇,刘立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前听人家说翠月轩的职工待遇好,但是也从来没想到待遇这么好啊,他当时就决定了,不管人家聘请他有没有别的目的,冲着这待遇他就干了,当即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之下就签了用工合同书。

    九十年代一般很少有人懂得什么劳动合同法,那会的华夏劳动法也没那么完善,不过悠然可是二十年后重生回来的人啊,她知道这个用工的规范性很重要所以所有翠月轩的所有职工,除了于丽芳三人其他几人都是签了用工合同的。到了刘立刚这里自然是按照规矩要签的。

    合同中还写了试用期一个月,这一个月当中只领月薪不拿提成,这个主意也是悠然想到的。这个时候虽说没有试用期一说,但是刘立刚这个人他们也只是见了一次,还是需要观察一下的,如果试用期不合格当然就不会用双薪雇佣他了。

    刘立刚虽然没见过有哪家单位还有试用期的,但是就冲着这么高的待遇,人家有这种想法多看看自己的表现也是正常的,所以刘立刚没有异议的签了。

    既然用工合同签好了之后,于丽芳让人拿了一套店服交给他,让他明早八点正式上班,虽然他的职位是领班,但是在试用期期间还是要从普通销售员开始做起,于丽芳让人带他一周之后再让他自己单独接待客人。

    之前开业一个月的时候,孟远航和于丽芳商量着提了一个普通销售做领班,这次如果刘立刚来了正好一楼和二楼的领班都定下来了。虽然这样有些对不住原来的员工,如果没有刘立刚出现,另一个领班的位置肯定是要从普通销售中提拔的,但是现在突然空降了一个,估计有人会觉得有些不满的吧。

    不过在悠然的提醒之下孟远航也提前向大家解释了,他们的生意肯定不止翠月轩一家,只要开新店就一定会从老员工里选择管理人员,这样员工不仅不会对刘立刚会有敌意,而且大家肯定会想办法去了解刘立刚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才会直接被聘为领班,在了解的过程中,大家也会学到不少他身上那种对待客人用心的态度,这就达到了悠然最初要聘请刘立刚的目的。

    第一百二十二章 都被耍了

    九十年代大陆还是很少有男人做珠宝店的销售人员的,开始刘立刚只是觉得换种东西卖而已,之前是汽车,现在是首饰,不都是卖东西么,有什么难的。于丽芳给他找了个师父说先带他一周,之后再让他单独接待客人,当时他还觉得这个没什么必要,不过人家是经理人家说了算,他也没提反对意见。

    等到真正跟着师父学的时候他才发现这销售珠宝里的学问大了,和卖汽车那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慢慢的他就开始认真起来,每天有不懂的就问,等到一周结束之后,他还有些忐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单独应对,不过他这个人倒也不是个容易打退堂鼓的人,即便没有十足的信心,他也想要试一试。

    不过开始肯定还是有些畏首畏尾的,毕竟有些信心不足,并且男人和女人的眼光不同,他是一个男人不能像其他销售人员那样站在女性的角度去帮客人选择饰品,这样的情况下和客人的沟通上就相对欠缺些了,开始刘立刚也觉得很是苦恼。

    后来在悠然的不经意的提点下,他另辟溪径找到了自己的优势。女人爱首饰并且可以说爱美最大的原因不就是为了打扮给男人看么?所谓女为悦己者容。这样的情况下,作为男人的刘立刚可以站在男人的角度上帮助女性顾客来挑选首饰,同时他因为职业的原因接触的女性比较多,他能够知道女性更喜欢什么样子的首饰,这样就同时也可以站在专业的角度上为一些男士帮助妻子或者爱人来选择首饰。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刘立刚不仅变得有自信了,同时他更加的努力虚心去请教女同事,在一边实践一边学习,没出试用期他就可以完全胜任自己的工作了。

    在这个期间店里的气氛也发生了变化。大家通过对刘立刚的观察,发现他对待客人的态度真的是很亲切,完全不会让人觉得不舒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