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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跟姐妹们关系不怎么好,嫡母也不怎么看得惯她,把她嫁给了朱家这个商贾之家。
但这是她幸运的开始,朱三对她的爱好很赞同,她已经开始种菜了,她的丈夫甚至专门搭了一个暖棚。
但是这么多年的遭遇早就告诉她了,有些东西不能让人看见,但是终究喜欢的东西遮不住,高小诺只是开了个头,她就没忍住说了好多。
第71章
跟班氏交谈了一路, 高小诺发现这个班氏跟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虽然只是个女孩子,但是她的博闻广记并不输于男子,看着是害害羞羞的小女孩一个,但是其实她算不上是胆小, 甚至很多时候都十分有勇气。
就像是这次来这里, 高小诺原本以为是张甫远跟朱三儿商量好的, 但是实际上据班氏说, 这次跟着大家一起来其实是她自己的主意。
“除了原来家里的庄子,我还没见过其他土地到底是什么样子的。”班氏说, 眼神发亮,这是很明显的期待表情。
高小诺对这个没有兴趣, 但是这辈子她也没有见过,虽然没有见过,但是她知道真正的种地并不像是班氏在自己家里种草种花那么闲情雅致。
主人在家里种花, 那是兴趣, 下人们自然不会打扰了主人的兴趣, 所以哪怕是班氏什么都不做,家中的花估计仍然会长得很好。
是因为她天赋异禀吗?不是的, 是因为哪怕主人不说, 仍然会有下人在背后忙活。
不过怎么说呢?高小诺这人多多少少有点理想主义, 她觉得任何的理想, 哪怕是不切合实际,都应该是被尊重的。
所以对于妹子的美好憧憬,高小诺并没有打击, 甚至还带着鼓励的态度,无论班氏在见识到从事农业活动的辛苦以后,到底是退缩还是坚持,至少此刻的他是让高小诺敬佩的。
他们要去的地方算不上是远,马车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虽说算不上远,但是这个村子算不上是发达,可能是因为地形的原因。
他们起得早,这个时间点在城里估计还有人没起床,但是乡间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路边的野草上还挂着露珠,但是路边已经有陆陆续续的农人了。
并且大多都是男人他们肩上扛着扁担,扁担里挑着水,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这群与周围格格不入的人。
小样,别以为你们穿上了麻衣,换上了短打我们就认不出你们了!你们不就是上回穿着长袍过来干活,干的乱七八糟的那群学生吗?
一个两个看着都是挺利落的大小伙子,干活怎么就能干成那样呢?他们种的庄稼全部不成,照他们那样的种法,他们村子今年怕不是要挨饿。
所以没办法全部返工,要不是书店给赔了种子钱,他们还不乐意呢!
本来多几个大小伙子帮忙干活,能省他们不少力气,在这样的好事,大家都争着抢着来,结果最后帮不上忙不说,还浪费了大家的种子钱。
张甫远他们已经在隔壁几个村子传遍了,各家父母都教训自家闺女,说这样的人可不能嫁,看着倒是人模人样的,但是不会干活啊!不能干活的男人,就算是娶了婆娘,那也是连累的婆娘一起吃苦受累。
他们可不知道眼前这几个年轻人都是秀才,是官老爷,在他们的心中,读书人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大家的日子过的好了,自然都有钱送自己家孩子去读书了,但是他们送孩子去读书,却不是因为想要孩子考取功名出人头地什么的,他们只是想要让孩子识两个字,会算账,这样农闲的时候去郡城里也好找活干。
现在郡城里的店都挑着呢,就算是个小杂工,那也要识字才成。
所以,读书人,只要是没有功名,那还是要干活的,你说你不要干活要考科举?那你首先要找到愿意养你的人再说。
识字的人多了,读书的人多了,科举也越来越难了,不是谁家都愿意拿钱打水漂的。
你说这几个人有功名在身?怎么可能?有功名在身的老爷们,怎么会愿意下地干活呢?所以……在广大人民群众眼里,这几位估计就是书没读好,反倒是养了一堆臭毛病的年轻人,估计是家里也不愿意养了。所以送到他们村来教训一下。
一个老大爷抽着烟,身旁窝着一只大黄狗,跟身边的人寒暄:“村子里的娃娃,可都要管好了,读书归读书,可不能惯出毛病来。”
张甫远打了个喷嚏,侍棋赶紧上马车给他拿了件厚袍,自从上回张甫远的感冒以后,侍棋就格外重视他的身子,生怕他有一点不好。
张甫远不觉得冷,自然也不愿意披上笨重的厚袍子。
侍棋没办法,拉出高小诺这张大旗:“晨间天气凉,老爷还是穿上吧,万一要是生了病,夫人怕是要生气。”
同窗们哈哈大笑:“没想到张兄还是个耙耳朵!”
要是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