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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穿着富贵的小姑娘,也是十四岁上下的年纪。
    叶明珠看着那人,笑着道:“燕婉找我做什么?”
    这个称呼让宋嘉月确认了小姑娘的身份。
    杨燕婉,卫国公府嫡幼女,和叶明珠年龄相当,是她的闺中密友。
    一直到小说大结局,两个人都关系极好。
    她们的相识,源于一次赏花宴。叶明珠被妹妹叶明玉伙同几个关系好的小姐奚落嘲笑,彼时杨燕婉是唯一主动站出来帮叶明珠说话的人。
    这就不得不提到叶家的一些情况。
    叶明珠的父亲叶仁盛有过两任妻子,一是叶明珠的生母陆氏,二是续弦杜氏。
    但不论是陆氏还是杜氏,都不及温姨娘在叶仁盛心里的份量。
    温姨娘作为叶仁盛的初恋和真爱,凭借叶仁盛的偏宠,十几年来,一直在叶家风头无两。甚至可以说,叶明珠的母亲陆氏,当年就是被温姨娘活活逼死的。
    正是在叶明珠出生的那一年,叶仁盛拥有了一位庶子。
    庶子也是叶家长子,与此同时这位庶长子比叶明珠还要大一个月。
    陆氏去世之后,叶仁盛一度想要扶温姨娘做正室,只是被叶老夫人拦下了。后来杜氏作为续弦嫁入叶家,先后生下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勉强扼住温姨娘气焰。
    至于这位深得叶仁盛偏爱的温姨娘,她膝下拢共有一儿一女。
    儿子叶正行,女儿叶明玉。
    虽然叶明玉比叶明珠要小两岁,但叶明玉从不把叶明珠这个姐姐放在眼里。叶仁盛的宠妾灭妻,也让身为庶女的叶明玉,吃穿用度比叶明珠还要好上许多。
    叶明玉轻视叶明珠,容貌却又比不过叶明珠。
    这使得叶明玉更加厌恶她,也变着法子想要欺负她、侮辱她、让她出丑。
    续弦杜氏膝下的两儿一女和叶明珠同样不亲近,虽则比不上叶明玉过分,但同样不会帮她。是以,肯为她说话的杨燕婉,对叶明珠的意义很不同。
    杨燕婉找到叶明珠之后,不多会儿拉着叶明珠走开了。
    她们走后,俞舒宁凑到宋嘉月耳边。
    “嫂嫂,你知不知道明珠都用些什么胭脂水粉?”
    俞舒宁一句话说罢,顿一顿,补充,“她皮肤真好,我也想试一试。”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假。
    宋嘉月嘴角微翘,在俞舒宁耳边低声道:“这个我知道……”
    俞舒宁竖起耳朵等后面的话。
    宋嘉月见她满脸期待,无情吐出三个字:“天生的。”
    俞舒宁:“……”
    石化的俞舒宁成功逗笑了宋嘉月,她却不得不重复:“真的是天生的。”
    作者开挂才是大杀器。
    要是靠胭脂水粉就能有盛世美颜,她早走上发家致富新道路了!
    作者有话要说:俞景行:在自己会不会被嫌弃的边缘反复试探.jpg
    ~
    咦~大家521也快乐!(*^▽^*)
    第10章 动心
    宋嘉月和俞舒宁说笑间,花厅外传来一阵响动。
    于是打发丫鬟去瞧一瞧。
    丫鬟回来时满脸新奇:“安乐郡主新养了头猛兽,大家正在瞧稀罕呢。”
    一句话便说得俞舒宁十分意动,拉上宋嘉月出去凑热闹。
    小花园里这会儿已经围着不少的人,俞舒宁和宋嘉月来得略迟一步,只能待在外围看上两眼。但看清楚安乐郡主牵着的是一头藏獒时,宋嘉月根本不想往前凑。
    不但不想往前凑,她还把俞舒宁往后带。
    藏獒这样性格凶猛的大型犬,若发起疯,不说把人扑倒,咬死也完全可能。
    即使是现代社会都时不时能看到藏獒咬伤人的新闻,何况古代?
    宋嘉月惜命,宁可怂。
    安乐郡主刘妤手里牵着的这头藏獒,毛发基本上是黑色的,只在胸部和四肢略微能看到一点白色。那藏獒看着也不是十分情愿,此时无非被迫屈服而已。
    觉得藏獒不情愿的人或许不止是她,却显然不包括刘妤。
    宋嘉月看着安乐郡主在众人惊叹艳羡的目光中,神气展示着新宠物。
    人群里响起议论的声音。
    宋嘉月听到有人说,这头藏獒是大皇子送给安乐郡主的生辰礼。
    大皇子刘昭乃是谢皇后所出。
    他既是嫡子,又是长子,在大部分人的眼中无疑是继承皇位的最佳人选。
    然而宋嘉月知道最终坐上那个万万人之上位置的人不是他。
    只是如今的刘昭仍旧是皇子中风头最盛的那个。
    安乐郡主得皇帝陛下的疼爱,和大皇子之间的关系又好,少不得招来旁人许多的羡慕。愿意捧着、顺着、哄着安乐郡主的人更是能从王府排到长街上去。
    这样的人,她确实得罪不起。
    不过今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