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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都感觉不到了。直到现在,每当夜晚来临,我都会很认真地想一下,要不等明早太阳出来,我就把自己拿去晾晾。衣服晾了会干,吸血鬼晾了就成灰了。但那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的心早就成灰了,不差再少一具行尸走肉。”
伊瑟听着,眉头都没皱一下,蓝眼睛更是一片坚冰般的漠然。林溪歪头瞅瞅他,便对老板嫣然一笑,说:“哎呀老板你想太多了,人家不喜欢我的,你放一百个心啦!”
老板用力吐了一大个烟圈,笑道:“哟,那我可真是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了,不服老不行啊。‘尘世玫瑰’得放一放才能入口,现在时间差不多了。小姐,你想来一杯吗?我请客。”
“不过我自调的酒都有些挺好玩儿的副作用。‘永无乡’用梦境构建虚假的圆满,是爱丽丝的最爱,而‘尘世玫瑰’则会让人在12小时里变成自己最渴望的性格。懦弱的渴望勇敢,优柔的渴望果决,莽撞的渴望冷静睿智。所有我们渴望的东西就是我们眼中的‘玫瑰’,但只有12小时。”
老板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兰地,喝了一大口,伴着酒气笑着,自言自语般:“Who dreamed that beauty passes like a dream?”
“对了,另外还有一个小小的副作用……”
话音未尽,只见黑裙子的女孩儿一把抄起酒杯,仰起天鹅般修长的脖子,“咕嘟咕嘟”一饮而尽,那叫一个豪气万千。
连老板都惊了,手中香烟白白烧出一截烟灰,“啪嗒”掉到大理石的台面上。
伊瑟脸色一变,微怒道:“林溪!啧……老板,什么副作用?”
“哟,这不就急了?还说不喜欢呢,小哥。”
老板只惊了一瞬,就安之若素地继续抽烟,若无其事道:“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无非就是小姐她不会记得这12小时里发生的事,所以最好有同伴一起。”
还没等精灵稍稍放心,就听吧台一声巨响——林溪用力拍了下桌子,吓了周围人一跳。
“伊瑟·威尔曼!”
她霍然起身,威风凛凛地站在那儿,居高临下瞪着一脸反应不过来的精灵。
“你说!”她一把揪住伊瑟的领口,逼视他的眼睛,“你说,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说实话!”
周围开始起哄,甚至还有香槟开瓶的声音。连老板都觉得好玩,大笑出声。
面前的人类一反往日的好学生模样,满脸高傲不耐,眼神睥睨,写满了“不得答案誓不罢休”。她表情是很霸气,但她穿的是吊带连衣裙,一弯腰胸前挡都挡不住。
精灵大脑空白了很久,才火烧眉毛一样跳起来,手忙脚乱把她给扶直了。但喝了酒的林溪只觉得他是在故意不回答,很生气地“喂”了一声,抓着他的领口使劲晃了几晃。
“听见没有!快点说!”她大怒,“就在这儿,给我再说一遍,说你不喜欢我,快点!”
纵观整个里世界,伊瑟的武力值也属于顶尖的那一拨,可那有什么用?他一看见林溪的脸,气势上就矮一头,又不敢用力挣扎、怕弄伤她。
“我……”他苦笑一声,“我不喜欢你。”
老板在边上评论,说小姐哎你讲错台词了,那个“不”字该去掉,这事儿就成了。
但林溪听了这句话,反而大为满意地点点头,忽而展颜一笑。
“我就知道。”她得意洋洋地说,“既然不喜欢,那我就放心了。”
说完,她扯着伊瑟的领子就亲了上去,一口咬在他嘴唇上。和上次蜻蜓点水般的亲吻唇角不同,她现在闷头撞过来,径直一个深吻。缺乏经验、毫无技巧,但足够简单粗暴直接;唇舌缠着唇舌,跟要糖吃的小孩子一样,倔强地不肯放开。
伊瑟整个精灵都懵了。在这一刹那,那些他死死压在心底的情绪被猝不及防钩出,气势汹汹地冲开理智的藩篱;他本能地抱紧她,把她固定在怀里,用力亲了回去。
四周的起哄声更大了,但对当事人而言,那些噪音却更小了。嘈杂远离,只剩彼此。
失控只有一刹那。
下一刻,在鼻息交融的间隙里,林溪“哈”一声笑起来。
“不喜欢,但有反应,这就好。”她轻描淡写地宣布,“行了,走,跟我去开房。”
伊瑟还没彻底恢复理智的大脑“嗡”一声——弦断了。
“什、什么?!”他结巴道。
“开房啊,这词很难懂?”林溪诧异,抱着他的手臂就往外拖,“都什么年代了还斤斤计较那么多,喜欢就上,得不到心得到肉体也行,我不介意。多来几次说不定反而放下了。走走走,老板,最近的酒店在哪儿来着?”
伊瑟当然不可能任由她行事。两人乱七八糟地纠缠半天,最后以板着脸的精灵给林溪灌了瓶安眠药水为结束。
“我先带林溪回去。等爱丽丝醒了跟她说一声。”他说着,将林溪打横抱起来。
老板一直在边上津津有味看好戏,闻言颇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