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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9节

      激烈的碰撞之下,易明菲的眼角有温热的泪水滚落下来。
    她知道,这一刻,才是她真正想要的,之前的那些所谓顾虑和坚持,什么都不抵这个男人真心实意拥抱她的时候更能叫她感到踏实和满足。
    正在情动之时,秦啸倾身下去吻掉眼角泪痕,轻声道,“怎么了?还是很疼吗?”
    易明菲回过神来,含笑摇了摇头,“我只是庆幸,今天你来了,你是我这一生唯一认定的男人,之前是我太任性了,其实只要你在我身边,怎么样都好,我什么都不怕!”
    “傻瓜!”秦啸的唇角扬起一个笑容,眼底有一抹复杂的神色一闪而逝,很快恢复如初。
    是啊,别的什么都可以统统抛开不顾,这一刻只要你在我身边,那就怎么样都好。
    夜色迷蒙,重新归于宁静。
    次日一早,两人早早便起床准备,其实依着秦啸的意思,是想让易明菲睡够了再起身的,但是这日秦夫人在府上,两人便不得不循着她的作息规律早早的起床去正厅敬茶。
    秦啸的姐姐秦蓉昨夜也是宿在将军府的,这天便一起拜见了。
    秦夫人虽然外表严肃,却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而秦蓉本身就十分的和气温柔,和易明菲倒是投缘的很。
    因为她和秦啸的婚事定的仓促,易明菲本来还十分忐忑,但是显然这两人对秦啸选媳妇的眼光并没有意见,一家人和睦的很。
    秦蓉家里还有一双儿女要照顾,用过早膳就先走了。
    秦夫人本来也是想要回秦家的老宅,但是想着秦啸这里也没有个长辈指点,便暂时留了几日,帮着准备三朝回门需要携带的礼物。
    易明菲和秦啸的婚事在京城之地无疑是掀起了轩然大波,接连大半个月都在街头巷尾被人热议。
    有人将这作为一个传奇本子当故事来听,更多的人是拈酸不屑——
    多少人肖想秦啸不得,最后居然是成全了易明菲了。
    可是说到底也是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所以这事儿传了一阵之后,在无数个场合,无数的人见证了这双新婚夫妻琴瑟和鸣的场面之后也就没什么说头,渐渐的就淡了。
    转眼就到了五月。
    端午节过后,天气已经十分暖和了。
    年前江南道河堤被毁,冬日里趁着水道干涸重新修建起来,上个月宋灏就亲自带人前去查看。
    明乐不方便同去,就在家照管着两个小的。
    宋老大的身子骨硬朗,这个时候在摇篮里已经躺不住了,于是每日里趁着早晚日头不是太烈的时候明乐便带着俩小的到花园里溜达一圈。
    宋老二是个懒骨头,天生的富贵命,十分惬意的赖在她娘怀里,享受的很。
    宋老大就不老实了,长平抱着他他却总想要往地上撺掇,几个丫头折腾不过他,就小心护着扶着他开始练习走路,小半月下来,等宋灏从江南道巡查回来的时候,再看他家儿子已经能攥着长平的手指在地上溜达两步了,虽然脚下步子蹒跚,看的人心惊肉跳,但那感觉倒是恍如隔世一般,仿佛他这走的不是一个月,而是一年,当即便把宋老大举过头顶笑的眉眼花花。
    明乐是极少见他这般喜形于色的模样,抱着宋老二在旁边看着,也跟着会心一笑。
    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几个丫头都喜滋滋的,唯有长平悄然侧目看过去,明显的捕捉到明乐眼底一纵即逝的眸光。
    心,不由的就跟着提了起来。
    宋灏许久不见两个儿子,晚上也有些想念的紧,竟是破天荒的让奶娘把两只抱过来,睡在了他的床上。
    宋老二很乖,自己躺在床上滚了一阵就自觉的找了个角落,半趴在那里屁股朝天的睡了。
    对于他的这个睡姿,明乐已经习以为常了。
    宋老大久不见他爹,显得异常兴奋,围着他爹转来转去,一会儿扯扯头发,一会儿拉拉袍子,又被宋灏掀翻了几个跟头之后,玩的累了这才心满意足,四仰八叉的倒在大床中间睡了,小肚子朝天,睡的异常酣畅。
    “这俩小子,性子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乔儿闹得慌,允儿又过分的安静了。”明乐无奈的笑笑,爬上床去把窝在角落里屁股朝天的宋老二抱过来,然后又给宋老大换了个地方安置两个娃娃睡下,扯过薄被盖住两人的肚皮。
    宋老大就那么仰面朝天,由着她作弄,宋老二扭了扭身子,大约是想翻到一边,可是动了动之后又像是纠结着太浪费体力,索性也就两腿一伸不管了。
    宋灏看在眼里,忍俊不禁,拿手指蹭了蹭他儿子软软的发顶,慢慢道:“男孩子嘛,没什么的,都由着他们去吧,别拘着他们的性子。”
    夜色中,他素来深沉如海的眸子里荡着一层柔和的笑意,映着外屋的灯光,越发显得温柔似水一般。
    明乐看着他,眼中的笑意却是慢慢的淡了,挪过去揽着他的腰,枕在他的胸膛上靠着,问道:“那边,准备什么时候启程?”
    宋灏的身子略微一颤,垂眸朝她看去。
    明乐只是靠在他怀里,并没有去接触他的视线,语气平和而安宁的继续道,“那份折子,一月之前就已经放在你的书房里了,你以为你一直不同我说我便不知道吗?”
    宋灏了然,以手指梳理她的发丝,无奈笑道:“不是有意瞒着你,而是我还在考虑!”
    “是么?”明乐抿抿唇,也抬手拈起他的一缕发丝在指尖上绕了绕。
    宋灏脸上的笑容不知何时已经褪的干干净净,只是目色深远的看着对面墙角处立着的宫灯。
    “国书是呈送皇上的,可是皇上如今年岁还小,根本就不可能跋山涉水去的那么远,一则前路未知,凶险无比,一旦有什么闪失,必将动荡社稷之本,二来——”明乐见他不语就自顾的娓娓道来。
    她说着,便爬坐起来,直视宋灏的面孔道:“而且这一次大兴会递送国书进京,根本就不可能是冲着皇上去。大兴国主的六十大寿,就算他贵为一国之君,可是说到底,大兴与我们大邺也是旗鼓相当的,甚至于从国力上讲,目前我们还略压着他们一筹,他凭什么让大邺的一国之君千里跋涉去为他贺寿?尤其是在如今,昇儿还只是个半大孩子的基础上——他这一份请帖递的,难道你不觉得是十分微妙的吗?”
    七月初三,是大兴皇帝纪千胥的六十整寿,这算是大寿,他国中准备大肆操办,并且递了国书前来,说是邀请小皇帝宋子昇前往赴宴。
    按理说两国既然是友邦,彼此往来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可是现如今大邺国中的形势刚刚稳定,宋子昇又不同于别的皇帝,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
    要他千里跋涉去大兴的帝都参加大兴皇帝的寿宴?这根本就是不实际的。
    这些道理,明乐懂得,宋灏自然也不在话下。
    他从远处收回目光,看着她的眼睛,弯了弯唇角道:“或者还有一种可能,这份所谓的国书和邀请函递送出来,根本就不是大兴皇帝的本意,而是他人借用他的名义所下的邀请。”
    纪千胥在位多年,对于各种政治问题不应该看不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