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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节

      她对他从来都有耐性,像长姐对着慢慢成长的弟弟,虽然她其实大不了他多少。
    他有点笨拙地帮她包扎好,像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长吁了一口气。
    她披上衣服,一转头看见他额头竟然有了汗,忍不住失笑,“吓的?”
    邰世涛咧咧嘴,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胡乱点头。
    “今天是个意外,别自责。”她似看到他内心深处,淡淡地安慰他,“是我酒醉,认错地方。”她环顾一周,有点自嘲地撇撇嘴角,“真是糊涂了,这明明不是容楚的屋子,他不会用这么浓郁难闻的熏香。”
    邰世涛听着她语气里不自觉流露的对容楚的了解和亲昵,微微扯了扯嘴角,一瞬间笑容弧度,几分欣慰,又几分哀凉。
    随即他道:“酒还没完全醒吧?我看你出了一身汗,后厨里我刚熬了一锅萝卜汤,喝了解解酒?”
    “算了吧。”太史阑指指地上尸体,“这样子谁喝得下?你真当我是屠夫啊?”
    邰世涛有点遗憾地笑笑,正要问她尸体打算怎么处理,忽听院子外人声杂沓,火把的光亮靠近,有人在门外大声叫:“总院大人在吗?”但也只叫了这一声,随即一大堆人涌进来。
    这些人冲进院子,一眼看见房中,也愣住了。
    人间地狱。
    满屋子都是血,墙上、门板上、地面上、床上、地下的被子上,到处都是鲜红的新鲜血迹。床上趴着生死不知的景泰蓝,太史阑胸前衣衫染血,地上还有一具尸首。
    这屋子此刻看起来不像死了一个人,倒像瞬间杀了十个人。
    人们万万想不到,不过撒几泡尿的功夫,这安静的二五营内,忽然就变了天了。
    太史阑在人进来时,就挥手示意邰世涛避到暗影里,这里人多眼杂,她不希望两人关系被太多外人发现。
    苏亚于定雷元当先冲了进来,训练有素地把守了门户,太史阑看见都是自己的护卫,稍稍放心。
    他们看清楚地上尸首竟然是总院时,眼珠子也险些掉下来。
    不过当他们听太史阑说了事情始末,再看见连景泰蓝都受伤之后,顿时觉得这位死得实在太简单。
    苏亚当即带着于定雷元请罪,表示保护不力,太史阑淡淡道:“今天是意外,是我自己没要你们跟随。不过之后要加强对景泰蓝的保护。”
    “是。”
    太史阑坐在床边,看看总院的尸首,道:“处理掉。”
    “不对外公开?一个大活人失踪,总会有人疑问。”
    “他刚才既然敢杀我,必然也有处理尸体的办法,你们就在这院子里找找,看有什么隐蔽的地方。”
    “是。”
    过了一会雷元来回报,说在屋子后找到一个酒窖,里头有埋在地下很隐秘的巨大的酒瓮,酒窖本身也很隐秘。
    “那就泡酒吧。”
    总院的尸首被拖了出去,他原本准备拿来葬太史阑的酒瓮,成为他自己的埋骨之地。
    太史阑并不担心迟早有一日尸首被发现,发现又怎样?古代又没有dna验证,这尸骨谁知道是谁的?也许是总院自己杀了泡酒壮阳的?
    她命人将屋子收拾干净,地上墙上门板上都擦掉血迹,所有带血的东西都扔到酒窖里烧掉,直到没留下一丝痕迹,才悄悄从后门回到容楚的屋子。
    邰世涛没有再跟着她走,他无声地退到人群外,回到自己那一群士兵中间。
    今晚迷离而又惊险,销魂而又跌宕。今晚的一切,将会成为他的永久梦境,梦里有黑暗的茅厕,有长长的月色朦胧的林荫道,有灯下那一抹剪影,肌肤的微光,照亮一生未知的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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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太史阑头痛欲裂。
    宿醉加上没休息好,她的脸色看起来很可怕。好在景泰蓝醒了,也没狗血地发生啥失忆,就是一醒来就睁大眼睛,双手四处乱舞乱抓,“麻麻!麻麻!”
    太史阑昨晚破例睡在他身边,早有准备,一翻身抱住他,“麻麻在这里!”
    小子的惊恐这才平复,昨晚他拼命大头一撞,把自己撞晕了,也不知道麻麻救下来没有,一夜噩梦,梦里都是飞舞的雪亮的光影,而麻麻正冲上去,迎着刀。
    此刻抱着熟悉的身体,嗅着熟悉的味道,他砰砰乱跳的小小的心才安定下来,将大脑袋在太史阑怀里蹭啊蹭,呜呜地哭,“麻麻,吓死蓝蓝了,吓死蓝蓝了!”
    “我倒觉得你很勇敢,做得很好。”太史阑拍着他,“景泰蓝,你救了麻麻。”
    景泰蓝抬起泪水洗花了的猫脸,长睫毛一扇一扇,“真的吗?”
    太史阑拍拍他,昨夜的一切太恐怖,她不能给景泰蓝留下一丝阴影,想要拔除这不良影响,只有激起他的无畏。
    “当然,没你那一撞,麻麻就被刺到心脏了。”太史阑诚恳地向他求教,“采访一下,你当时是怎么想到的?”
    景泰蓝当即笑得见牙不见眼。
    “麻麻教过的啊,没有武器,脑袋,牙齿,自身的力量,都可以伤人。可以伤人自然可以救人!”
    “对。”太史阑抱住他,碰了碰他额头,“你看,你做得很好,这样的情况下你还能救麻麻,还有什么你做不到的?景泰蓝,你才三岁,已经做到了保护我的承诺,我很骄傲,真的。”
    景泰蓝仰望着她,嘴角咧开,扑在她怀里。
    “我能一辈子保护麻麻。”他幸福地道。
    “对,你能。”太史阑抚摸着他的小鼻子,手指轻轻,有点心疼,“不过你以后更要记得,先保护好自己,脑袋太重要,不要拿脑袋当武器,撞傻了怎么办?”
    “撞傻了就可以一辈子呆在麻麻身边了。”景泰蓝却根本不在乎,得意洋洋地笑,“不用回去了。”
    太史阑听得心中一酸——他答应过回去,做好准备回去,但心中终究是不愿的,此刻真情流露,宁可做个傻子,也不想回到那冰冷的宫里。
    她搂紧了孩子。
    没关系。
    你回去。
    我会努力让所有想害你的人,都变成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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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子两人说了一会话,随即太史阑让景泰蓝再养养,孩子脑袋不坚实,可不要留下后遗症。
    她自己撑着头出去,院正等人已经等在门口,二五营所有的学生几乎都在,果然院正一开口就问她是否看见总院大人。
    “不知道。”太史阑漠然道,“许是出门散心了?”
    二五营高层面面相觑,他们知道太史阑绝对有嫌疑,昨晚她先回去,当时二五营所有人都在饭堂,只有她和总院不在,之后总院就失踪了,两人先前又有纷争,要说人失踪和她没关系,鬼才信。
    可是怀疑也没用,太史阑现在威望惊人,这二五营内都是她的人,谁多说一句,等着的下场也不会比总院好多少。
    再说众人对总院也没什么好感,这位二五营领导人,自私怯弱,依附郑家,如果不是他无能,二五营何至于到今天。
    “有件事请总院大人批准。”太史阑道,“明日我要启程去云合城,我要挑选一部分二五营学生带走。”
    很多学生挤在她门外听她和高层对话,听见这一句大家都高喊起来,“带我!带我!”
    太史阑目光扫及,所有人都举手跳跃,生怕自己给选漏了。
    留在这里也是被欺负,还不如去云合城拼一拼,哪怕不能上场,见见世面也好。
    太史阑特意选在这时机说这个,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院正四面扫射一圈,叹了口气,摆了摆手道:“现在对外来说,二五营已经解散,我等已无权对二五营事务做处分,太史大人如果愿意,都带走我们也不能说什么。”
    学生们欢呼,太史阑还是很冷静,道:“学院配发的各种武器,可以借用否?”
    二五营有地方豪绅支持,条件一直不错,学院里用来教学的武器,都很精良。
    院正犹豫了一下,道:“可以,算是借。如果天授大比二五营能有好成绩,这武器还不还也无妨,本来就该给学生配发的。”
    太史阑满意地点点头,心想杀掉总院就是好,院正为人虽然中庸些,但本质不坏,内心里也是不希望解散的。
    她转向学生们,学生们瞬间安静,仰头看着她。
    “这世上没有天生无用的战士,只有懒惰不自强的废物。”太史阑套用了现代一句名言,淡淡道,“既然要跟随我,就要完全服从我的规则,我将以军队形式进行管理。带你们一起走,不仅走,还要走得高调。这一路我会给你们任务,做得好的,可以跟我一直到云合城,做不好的,自己半路回家——同意就留下,不同意现在离开。”
    四面静悄悄的,学生们的腿钉子般钉在地上,有人在问当初和太史阑一起去北严历练的那批学生,知道了大概的历练,都眼睛放光。
    太史阑看着这些年轻人眼底的兴奋神情,点了点头,几年倒数,并没将这些少年男女的血性抹杀,他们还是渴望成功的。
    有血性,有勇气,有毅力,有耐心,离成功就不会太远。
    “今天有一天时间,给你们自己分组结队。”太史阑道,“按照营内课程分配,”器、技、艺、文“四主科以及其下副科,一个指挥,一个军阵,一个搏击,一个箭手,一个文治,一个枪手……每科出一人,组成一个小组,自由搭配,但必须在今天之内组成,并推选出组长,组长去领武器和干粮,负责前往云合城一路上以及到达云合城之后,所有的事务调度安排以及秩序管理。”
    众人都开始紧张起来,开始在人群中四处张望,寻找可能的搭档。
    太史阑这一招,三大用意:组成小组设立组长权力下放,是为了便于管理,她可没精力照管那么多人;小组多,一路上自然会形成竞争,有利于学生素质的提高,二五营学生确实不如人,她必须在路上先锤炼锤炼,最起码练出气势和纪律;最后,打乱现有分科,在每科里都选一人自由组合,有利于学生们交流沟通,加深感情,毕竟以往,学生们只熟悉自己那一科的同学。
    她这个要求一出来,旁观的院正等人都点头——太史阑不仅本身勇武,居然还擅长管理。
    “组长不是铁饭碗,”太史阑道,“谁做得不好,全组人有三分之二的人表决反对,就可以换人。”
    这样,一些只有武力,组织管理能力不足的人,也就不能成为组长,这一点,是为了培养能力全面的基层管理者。
    太史阑还有一些别的想法,但不打算现在说,新的管理方式需要慢慢来,她有信心,只要领导者威望足够,没有推行不下去的事。
    “一天。”她道,“做不好就自动留下。”说完转身进屋睡觉,倒让恨不得掏个小本子出来记,跟她学学管理手下的方式的院正等人,十分扼腕。
    学生们散去,各自忙碌,邰世涛也没有留下的理由,和院正告别。
    他走的时候,太史阑“散步”经过了营门口。
    少年在马下和二五营高层寒暄,眼神越过院正的肩,看着远远“看风景”的太史阑。
    他心中并无太多离别的伤感,虽然这一别,下次再见还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不同立场的人,相遇了也只能故作不熟,这原是他的遗憾,然而经过昨夜,经过那烛影摇红,惊心而又含蓄的一夜,他忽然觉得心情愉悦,因为之后漫长的日子里,这一夜有太多的东西可以让他慢慢咀嚼回想,再不愁空旷寂寞,那是只属于他的回忆,像珍藏的糖,裹在银红的包袱里,冬日里就着暖炉烤一烤,抿一抿那滋味,甜到心底。
    少年的背影在马上远去,笔直,头上的发带在深秋的斑斓里跳跃,他现在的背影,已经脱去初见时的微微佝偻,满身风华,竟然真有几分相似太史阑。
    太史阑注目他的背影,一直到他转过山道再看不见,才慢慢转身。
    世涛。
    我们都有彼此的路要走。
    下一个路口再见,愿你我已能笑傲王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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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搓手,世涛是个好孩子,我好喜欢,想把他卖了换月票……
    ☆、第四十一章 进击与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