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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

      她面无表情任他动作,眼里平静无波。他的眼里却闪过一丝暴戾,冷哼一声收回扇子:“你为什么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什么样的眼神?”
    他噎了一下:“……不屑的眼神。”
    她未看他一眼,将茶送到唇边低头去饮了一口:“那么你想我用什么样的眼神看你?”
    她喝完茶抬起头来,安静看着他,两鬓的青丝垂在肩头,明眸皓齿映着澄绿湖水,精致美好如画中走出一般。李琰的心中忽然就咯噔了一下,等到他反应过来,他已经将那句话说出了口。
    少年喃喃:“……爱慕的眼神。”
    那是第一次的怦然心动,似雨洒大地,浇得梨花映春水。
    这之后李琰对她便是死缠烂打,经常差人送了信物来给她,统统被她丢到了门外。他邀他出门,她装作不知,他为她远离青楼,她只觉得可笑,甚至他亲自翻墙过来,灰头土脸跑到她的房间门口,她都觉得那只是他为了得到她的手段。
    花颜本以为这样的纨绔子弟,只是因为自己没有迎合他,所以才起了叛逆心思,要将她弄到手好生玩弄。
    是以中秋之夜,在府门口看到他的时候,她愣了一下。
    长相俊秀的少年穿了一件月白色的长袍,腰上佩着一股编得极其马虎的同心结。他昂首看着台阶上的她,敛去平日的锋芒,眼中深意似天上清雅的月光。
    花颜认出来,那同心结是她随手编成,因为编了一半便觉心烦意燥,所以随手就让丫鬟拿出去扔了。却没有想到,会落入这个人的手里,还被他当宝贝一半佩戴起来。
    她努力镇定:“你来做什么?”
    他将扇子收在掌间,向她伸出手来:“今夜旧燕知月意,昨日湖水映花颜。我为你写了句诗,你可不可以夸我一句?”见她仍只是平静看着他,他僵硬的收回手,“我只要你再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今夜你不动心,我便再也不来烦你,这样可好?”
    良久,她颔首。
    他所吟诵的诗句她从未在古时典籍里看到,她能相信是他所写。这样的纨绔子弟为了她写诗,虽然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名句,但她还是愿意陪他做些无意义的事情。
    她本来以为他会将她带到话本里写的那些美妙场景里,例如桃花林,梨树下,湖水边,但他却是一步未动。
    他看着她,目光里也像是盛满了暖色月光:“你只要听我说一句话,一句话就好。”
    虽然愕然,但她仍旧颔首:“你说罢,我听着。”
    穿着月白色长袍的少年向她走近了一步,长袍被风吹得微微翻起:“我以前总是不学无术,因为我不需要懂很多东西,就会有人对我击节赞赏。但有一个人,看我时眼神里没有谄媚,充满不屑。因为想得到那个人的认可,我费尽心思去翻了许多书籍……”
    花颜微微皱眉,并不能理解他的意思。
    他再向她走近一步:“心上有“亡”,是为“忘”。这个字说来容易,然而自从第一日看到你,我就只能看着自己步步沦陷,再不能忘……”
    她明白了他的意思,拙劣得不能再拙劣的情话,她曾经在话本里看到过无数比这还要感人甜言蜜语。但或许是因为月光太美,少年的眼神太深邃,她竟然一言不发,任他又走近了一步,继续说这拙劣的情话。
    “心上有“秋”,是为“愁”。我在秋日里遇见你,被你拒绝,被你看不起,我第一次反思自己是个没用的男子,第一次识得愁滋味……”
    “心上有“今”,是为“念”。半月前我已经辗转反侧夜不能眠,心中所想所念,全是今天,全是月光下你的脸……”
    “心上有“自”,是为“息”,但我的心上已经没有了自己,只能一直想着你,整夜整夜不能安息……”
    ……
    说到第十个字的时候,少年已经走到了她的眼前,她仿佛嗅到他身上月光清冷的味道。还未等反应过来,他已经将怔住的她一把揽进了怀里,鼻尖埋进了她的发里,就连声音都是充满诱惑模模糊糊的。
    他说:“心上有“相”,是为“想”。我一个人想念,这样不公平。我要你和我一起陷进去,相互的想念,相互的爱慕,然后携着彼此的手平静的走过一世,一起白首。”
    “砰”的一声,他的折扇掉在了地上。
    她怔怔张大着眼,脑海里除了他的声音什么也不再剩下。
    这一晚皓月当空,圆满似人间许多事情。
    他的吻落在了她的唇畔,她的心丢在了他的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李琰:你为了我彻夜买醉。
    花颜:你不也是吹了一夜的箫么?
    #不能更小清新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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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0章 拯救两岁小公狗(九)
    俊秀多情水般的少年,冷静自持淡然的少女。
    那之后若不是李家发现,逼他离开她,也许他们真的能携着彼此的手,一起走到白头。
    然而他的肩上还有责任,她虽然是个独立,有自己想法的的女子,但却也不得不去成全他的孝道。因为如果为了她有违孝道,那么他这一生都不会活得痛快。
    她曾经那么在乎他的快乐。
    花颜看了看怀里的言伤,慢慢伸出手揪住了李琰的袖子。
    这动作和他们在一起时,她难得撒娇的情形一模一样。
    “这些事都不重要了,没有谁是离了另一个人就活不下去的。”能感觉到被自己拉住袖子的少年一点也不赞同这句话,她甚至听到了他握拳的声音,但她还是装作什么都不懂的继续说下去,“在你反驳我的话之前,可否请你帮我一个忙?”
    他笑,笑中藏着苦涩:“……我们真的已经生分到,需要用敬语的地步么?”
    花颜机械的拉着他的袖子继续道:“我这里有一只狗,是为了保护我受了很重的伤。如果再不好好救治她可能就会死了,你可以帮我找个大夫,救救她么?”
    李琰仍旧是咬牙,她的语气仍然是生疏的,尽管她不自在的把那个“请”字去掉了,他也还是不能满意。
    他怒极反笑:“跟我来。”
    花颜低着头,跟着他走进不远处的营帐。
    营帐中此时一个人都没有,紧挨在一起的床铺上整整齐齐叠着被子。李琰走到最里边的床铺边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她。
    “把你的狗放在床上。”
    “……她身上很脏,放在你的床上会把你的床也弄脏。”
    花颜能清楚的记得,那个穿着锦衣的少年站在船头摇着折扇,嘴角噙着傲气的笑意,对路旁熙熙攘攘的人群连看也不看一眼。他曾经是站在干干净净的地方,不曾接触过污秽的人,现在却毫不犹豫的让她把狗放在他的床铺之上。
    李琰重复道:“把你的狗,放在我的床上。”
    花颜低了头,把言伤小心翼翼放在了床铺上,然而正当她准备为言伤盖上她的厚衣裳,李琰已经一把从后面拉住她,按在临近的床上就狠狠吻了上去。
    言伤默默的张着眼,盯着花颜从死死抵抗到被吻得毫无还手之力。
    一切都很符合原著剧情,唯一不符合的只是男女主角的身旁还有两只狗在看着罢了。
    流星直起身子,喘着粗气爬了好半天,才笨拙的爬上李琰的床。它乖巧的蹲在言伤的面前,见她看向它,还安抚似的用舌头舔了舔她的脸。
    言伤不敢打扰吻得正动情的男女主角,只能忍着痛伸出爪子,流星愣了一下,见她执着的伸着爪子看着它,终于反应过来,伸出自己的爪子和她的爪子贴在一起。
    就像是牵手一样。
    言伤满足的轻哼一声,喉咙中又酝起一股腥甜气味。她闭了闭眼压下要涌出喉咙的血,提醒自己撑住。
    只要再一会儿,男女主角的吻就会被打断了。
    只要再一下子……
    见她闷不吭声的闭着眼,爪子也收了回去,流星大约以为她是困了,偏着头犹豫了好一会儿,才伸出柔软的爪子挡在她的眼前,替她遮住眼前的光。
    言伤觉得自己简直快要撑不住,一口血咳出来,她不得不使劲吞了口唾沫,这才将喉中血腥味冲淡了些。
    就是在这时,营帐的门帘“唰”一下被掀开了。言伤在心中松了口气,将狗头往后仰了仰,躲开流星的爪子。她明白有些事情终将提上台面,因为李琰是个怎么样痴情的男主角,所以他免不了做出些蠢事,即使这些蠢事都是打着“痴情”,“不忍”的幌子,也改变不了这些事会掀起轩然大波的本质。
    “琰哥哥,你,你干的真是好!你答应给我一个机会,此刻却跟别的女人滚在床上!”
    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少女指着还将花颜压在床铺之上的李琰,气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她生得一双勾人的桃花眼,眼中泪光一闪教人看着心中便十分怜惜,尽管身上穿得很是破烂,但却遮不住她惑人的气质。
    见到有人来,花颜早已将李琰从身上推开。她抿了抿唇,呼吸还有些乱,微微皱眉的看着眼前女人。这女子一看就知道是在风月堆里打过滚的,话语间满满的脂粉味,再联想到方才那个小兵所说的李琰“玩女人”,花颜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停止了,她只是看着那女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跟李琰一刀两断的那日,她以为那已经是心痛的极限,但他成亲的那一日,她饮下杯中物,方觉自己现在才是真正的心痛。心痛也没关系,她很快就能把他忘了——她本来是这样想的。直到她得知他离家参军,那种失而复得却又欣喜若狂,同时又担心着他死在边疆的复杂心情,让她连借酒麻醉自己都做不到了,大梦一场,她以为追到这里来已经是她能做的最卑微的事情了。
    然而此时此刻,此情此情,花颜方知以前经历的都不算什么。
    她担心他死去,想赶来陪他一起死,他却早已经不需要她的陪伴。
    李琰没有解释,他还维持着被推翻在床.上的狼狈姿势,低着头,黑发遮住一大半的脸,让人看不清他现在的表情。
    言伤从来没有觉得当狗是件那么美好的事情,当狗,至少不必去面对这些纠纠结结飘飘渺渺的感情……
    也不必……在男女情.事之间痛苦挣扎……
    这正在哭闹的女子,正是李琰在边关随手救起来的风尘女子,名唤莲辛。在风月场所中摸爬滚打许多年,莲辛清楚明白一个痴情的男子该有多难找,是以第一次见到李琰,看到他眼里那抹散不去的愁云和淡漠,她便明白这是个受了情伤的男子,是个她一旦依附上便会很幸福的男子。
    情这一字,伤人无数。
    莲辛陪许多客人喝过酒谈过心,深谙对待这样的人不能急,她打听到了李琰驻守的地方,在边关小镇随便找了个客栈住下,谎称自己身无分文,经常换了破旧衣物,来找李琰讨些吃的和穿的。
    李琰自然不是会随便任由陌生女子接近的人,但莲辛却轻易接近了他,凭借着纹在掌心的一句诗。
    那一日他不顾自己体面要将她赶走,却在低头的一刹那看到她纹在掌心里的两行小字,从此再也狠不下心。
    “十五入汉宫,花颜笑春红。”
    那本是风尘女子招人怜爱的惯用手段,李琰放荡狎.妓时也见过不少,但这句诗里因为包含花颜的名字,轻而易举的就让他失去了抵抗的能力。
    就在几日前,李琰在草地上喝多了,将莲辛当做花颜抱住,差一点便脱衣成事,幸得莲辛受惊轻叫了一声,这一声叫李琰彻底清醒过来,匆匆推开她,道了声抱歉就想站起来,却被眼前女子一把拉住手。
    她说:“你不考虑忘掉她么,我自信自己是个吸引人的女子,只要你给我一个机会,我就能使你忘记她。”
    忘记她?
    听起来多么令人心动又多么天方夜谭。
    也许是因为心中痛极,也许是因为绝望过深,鬼使神差的,李琰怔了许久,竟然轻轻点了点头。
    反正他此生都不会再看见花颜,既然这样,不如试着忘记她。
    此刻两个女子撞在一起,却是分外尴尬。
    莲辛在哭,花颜却是面无表情的转过了身。
    一般来说,人们总是会同情看起来弱势的一方,但李琰却一眼也没有看莲辛。他死死握住拳头,心中漫上一种叫做绝望的情绪。
    他了解花颜,他知道她越是难过,越是面无表情。
    眼见她的脚微微移动,他的手已经伸出去,铁箍子一般反射性抓住了她。
    他的喉结不安的上下耸动着:“……你不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