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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陆秀没有注意到他表情的变化,因为此刻她已经激动得根本顾不上这些了。她强抑着内心的激动,低头翻动那叠杂志。虽然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这个时代的杂志精美程度跟后世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但在这个时代,像良友这样有着铜版纸印刷的彩色封面的杂志,绝对已经算得上是良心之作了。
    陆秀翻了一阵,从那叠杂志里翻出以华裔好莱坞女星黄柳霜为封面的那一册,递到老裁缝面前:“连这身也能?”
    封面上,黄柳霜一身利落的男装,对着镜头摆出总裁狂霸酷帅拽的表情。那虽然是男式的西服套装,但却有着迥异于男装的收腰设计。可以说既有男装的利落洒脱,也有女性的温柔妩媚。不同于赛马场上的骑装,这一身完全是西服正装的风格。
    老裁缝大概没想到陆秀会选一身男装,愣了片刻后才一脸笃定地点了点头:“当然能!”
    “太好了,那就照这身给我做一套!”到了这个世界就没穿过长裤,陆秀已经开始想念穿裤子的感觉了。
    “对了,六叔……”陆秀犹豫了一会儿之后,终于还是说出了自己的不情之请,“既然你连杂志上的衣服都能做出来,那么我能自己设计衣服吗?”
    这个时代离经叛道的富家千金多了去了,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丑到惊天地泣鬼神的个人设计婚纱了。老裁缝显然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请求,竟然并不意外。点点头,一脸淡定地道:“只要陆小姐你能够画得出图,我就能做得出来。”
    陆秀当即就热血沸腾了。要不是这个时代肯定无法接受,简直恨不得马上把自己后世的衣柜搬过来。
    “有纸笔吗?”居家出行不能那样穿,但登台表演却没那么多禁忌。当然,因为时代的局限性,照搬过来肯定是不行的老裁缝递过纸笔,陆秀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旁若无人地开始了她的设计。
    民国时期的服装风格深受西方影响。现在这个时候,被西方人自己称为“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的爵士时代才刚刚过去。虽然西方世界早已因为随之而来的大萧条没了昔日的繁华,但在遥远的东方,爵士时代的影响力却依旧没有退去。
    后世提到爵士时代,第一印象是纸醉金迷。这个时代的服装的风格精致华丽,梦幻又奢华,跟后世简约既是美的时尚法则简直南辕北辙。没有女人不爱美。陆秀曾经演过民国时代的歌女,简直爱死了那种妖娆华丽的风格。
    羽毛,流苏,亮片,皮草之类被后世当成土气标志的装饰元素在这个时代依然是前卫的象征,当东方碰到西方,当旗袍遇上爵士,成就了这个时代的民国女子风情万种,婀娜妖娆的独特审美意象。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拍摄民国时代的影视剧时总要加入一两个歌女舞女之类形象的原因,因为歌女舞女走在时尚的尖端,是这个时代时尚风格的集大成者。
    难得客串一下歌女,陆秀当然要好好享受一下这个时代的福利。她不仅画出了当初饰演民国歌女时最爱的一套装束,甚至还发挥想象,设计了好几套融合后世与爵士时代时尚风格的新设计。
    从陆秀手中接过设计图,老裁缝竟然愣了半晌。不知道是惊讶于陆秀的设计,还是大致猜出了她目前的职业。
    “能做吗?”
    “当然能。”老裁缝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笑着打起了哈哈,“这么多衣服里面竟然没有一身是旗袍,陆小姐,你不喜欢旗袍?”
    “这么漂亮,怎么会不喜欢?旗袍最致命是不方便逃跑,要是遇上打劫,跑都跑不起来!”陆秀说的是实话,当初被打劫时留下的心理阴影到现在还没彻底消失。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这边挂的大部分都是旗袍,就算要做,也没必要画出来。这个时代的女性已经把旗袍这种服装款式的美发挥到了极致,比起后世那些千奇百怪的改良旗袍,在陆秀看来像现在这样原汁原味的才是最美的。
    “陆小姐真会说笑。”老裁缝哈哈大笑。
    打劫什么的,陆秀不过是开个玩笑,没想到竟一语成谶。
    第28章
    让老裁缝量了尺寸,又选定了喜欢的面料,陆秀跟杜雪怀起身告辞。
    老裁缝从衣架上拿下杜雪怀的西服外套,想要还给他,忽然发现了上面已经皱得不成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出于职业习惯,他竟然拦下了二人,一丝不苟地拿起熨斗烫了起来。一直到上面没有一丝褶皱,这才将衣服还了回来。
    外面实在太热了,杜雪怀接过外套,并没有穿上,只是随意地搭在了肩膀上。
    “我们还是慢慢走回去吧。”不想再重温之前屁股被颠成八瓣的糟糕经历,见杜雪怀推出自行车,陆秀连忙提议道。
    两人于是推着自行车慢慢走在了小巷的青石板路上。
    “你喊老裁缝六叔,你跟他很熟?”偷偷打量一眼杜雪怀的侧脸,确定他心情不错,陆秀终于还是忍不住八卦了一番。
    杜雪怀大概没料到她会问这个问题,顿了顿才答:“当年我初到上海,是六叔收留了我,给我一口饭吃,原本想让我当学徒,可惜我手脚太笨,不是吃这碗饭的料……”
    杜雪怀竟然当过裁缝铺的学徒!陆秀吃了一惊,她实在没办法把一方霸主跟手握针线的裁缝铺伙计联系到一起。估计是觉得这实在太有损他的形象了,所以后世的yy小说里从来没有人提到过这段经历。
    “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够穿上一身西服,常常趁六叔不注意偷偷拿客人的衣服试,每次被发现都是一顿打。”明明应该是不好的经历,杜雪怀说起的时候,嘴角却挂着一抹微笑。
    这就是他对西服如此执着的原因吗?陆秀忽然一阵心酸,这个时代好一点的羊毛呢西服,一两黄金才能做一两件,大部分裁缝铺的小伙计大概一辈子都没机会穿上自己亲手做的西服吧。
    “站住!打劫!”陆秀正脑补着杜雪怀拿着针线的模样,巷子的转角处忽然蹿出来一伙小混混。
    那帮家伙深色不善,看他们两人的目光仿佛在看两只到嘴的肥羊。跟水生大毛他们不同,这帮家伙应该都已经成年,看衣着打扮跟痞里痞气的模样,估计还是职业的。
    为首的男人头上有个癞疤,叼着牙签,冷笑着打量了二人一眼:“把值钱的东西都留下!哥几个今天心情好,就不劫色了!”
    虽然遭遇打劫,陆秀却一点都不害怕,她好不容易才忍住了想笑的冲动,偷偷打量杜雪怀脸上的表情。身为老大,却在自己的地盘上被几个小混混打劫,估计他也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冷着一张脸,脸色简直难看到了极点。
    “滚!”就像一头被老鼠挑衅的狮子,他连多说一个字都懒的。
    可惜,他那张跟书生一样的脸实在太缺乏威慑力了。那几个小混混根本就不买账,脸上的笑意反而更甚了,就仿佛正在捕猎的猫遇到了拼死反抗的老鼠。非但没有丝毫恐惧,反而兴致盎然。
    “小子!看你细皮嫩肉的,哥几个原本不想为难你,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哥几个就只好给你一点颜色看看了!”为首的那个癞疤男一口吐掉了嘴里的牙签,摩拳擦掌的就准备扑过来。
    听到了老大的话,他那帮小弟也杀气腾腾地围了过来。那帮家伙的动作很慢,比起真正的攻击,反而更像是在宣示武力。估计他们是想欣赏猎物跪地求饶的美好画面,这样的招数在平时应该很管用。可惜今天,他们注定要失望了。
    因为他们遇到的人是杜雪怀。
    “替我拿好了。”杜雪怀忽然把肩膀上的外套往陆秀怀里一塞,二话不说便朝那帮家伙扑了过去。
    果然不愧是纵横上海滩的牛人,杜雪怀的身手相当不错,不过一个罩面,便已将为首的癞疤男撂倒在了地上。
    看到老大倒地,剩下的几个小混混顿时惊慌失措,还算他们有义气,并没有因此丧失斗志,纷纷挥着拳头扑上去准备替老大报仇。
    大概是觉得动起来的时候被脖子上的领带勒着很不舒服,杜雪怀一把扯掉了领带,朝陆秀所在的方向一丢,然后才接着继续他的战斗。
    如果连这几个小混混都镇不住,杜雪怀还不如趁早别混了。不过转瞬的工夫,又有两人步了老大的后尘被撂倒在了地上。一时之间惨叫声此起彼伏。
    研究证明,男人扯领带的动作对女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更别提眼前这样上一秒扯领带,下一秒强势横扫全场的画面了。接住杜雪怀丢来的领带,陆秀竟然忍不住呼吸一滞,心脏瞬间漏跳了半拍。
    她还没来得及收回一脸花痴的表情,杜雪怀那边已经结束了战斗,跟第一次见面时一样,以绝对的身高优势挡住了她眼前的光线。
    “很久没打架了,有点生疏了。”他一边说,一边拿回领带,旁若无人地重新打好。
    眼睁睁看着他以熟练的动作将领带打好,陆秀再度被秒了一次。谁说只有扯领带的动作性感的,打好领带把领结推上去的动作一样也性感的一塌糊涂,更别提后面下巴微扬调整领带松紧的动作了。
    虽然明知很不合时宜,陆秀的脑海中还是不由自主地冒出了制服诱惑这个词。
    算起来,面前这家伙的确是后世黑社会穿西装打领带的始祖。因为他对西装的执着,不仅他自己,连身边的小弟也必须西装笔挺。在这个不少男人还穿着长袍的年代,他们这帮兄弟的确是走在了潮流的最尖端。无怪乎沪上不少无知少女都被他们迷得死去活来。
    流氓其实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会做人又懂得包装,该狠的时候能狠,该装的时候能装,杜雪怀跟他的小弟们能够在沪上混得风生水起不是没道理的。
    打好领带,杜雪怀又从刚刚杀人不眨眼的黑道高手变回了温文尔雅的有为青年。要不是那帮倒霉撞到了枪口上的小混混还躺在地上哀嚎,陆秀几乎要以为刚刚发生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幻觉了。
    传说中为了保持形象,就算是夏天最热的时候,他也会把衬衫扣到最后一颗扣子,乖乖打上领带。这个时代又不像后世,到处都是空调。除了百乐门那样的特殊场合,很少有地方会装空调。这样的行为在陆秀看来,简直就是自虐,就跟某著名才女写诗前必焚香沐浴换上一袭白袍还矫情跟可笑。
    “你不热吗?”糟了,不小心问出口了。
    “心静自然凉。”答非所问啊,这等于是承认他自己在自虐了。
    陆秀避开他的目光,一阵偷笑。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闷骚了吧。自律又自恋到无可救药,忽然间觉得面前的家伙没那么高高在上了。
    杜雪怀又不是白痴,敏锐地感觉到自己好像被鄙视了,正想解释,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大哥!”是张汉声。
    陆秀之前的预感没错,这家伙果然一直偷偷躲在暗中偷窥。他的身旁还有几个陆秀不认识的人,看样子应该是杜雪怀的暗卫。也对,像他这样身份的人,就算自身武力值再逆天,也不可能没人保护。
    “大哥,这几个家伙你准备怎么办?”
    “几个不长眼的小瘪三而已。我已经教训过了,算了。”杜雪怀说完,推着自行车从那几个倒霉蛋身旁绕过去了。
    陆秀连忙疾步跟上。
    “大哥?声哥,你喊他大哥!”才走出没几步,癞疤男的声音便如杀猪般响了起来。仿佛刚刚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你管我喊他什么!几天不见,胆子肥了,连那位都敢打劫!”没想到张汉声竟然恼羞成怒了。
    “声哥,那位到底是谁啊?”
    “他是谁?他是谁?你还没资格知道!”
    “声哥,你真打啊!明明是你……”
    “你给我闭嘴!我打你怎么了?你个不长眼的东西!”张汉声不由自主提高了音调,分明是心虚。
    ……
    陆秀一阵窃笑。他还能表现得更明显一些吗?
    “那个臭小子!”张汉声跟他的那帮手下实在太菜了,关键时刻竟然说漏嘴。不仅陆秀,连杜雪怀也猜到了这是他的小动作,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
    不过,效果不错。英雄救美这样的戏码永远都不会过时,虽然连陆秀自己也不愿承认,但她的确被秒到了。不管他是同性恋还是性无能,那一刹那,她的确被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男性气概秒得渣都不剩。
    回去的路上,陆秀郁闷地发现自己竟然有些手足无措,就像小说里描写过的情窦初开的小女生一般。她虽然曾经跟不少男星演过感情戏,但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任何人,就连唯一的一次恋爱也是因为对方追得紧,勉为其难。
    这种从未体验过的奇异感觉把她吓了一跳,时而觉得自己像无知少女一样幼稚,时而又很庆幸终于知道自己不是爱无能了。想到对方很可能不是同性恋就是性无能,还有恋母情结,她又郁闷得恨不得一头撞死。幸亏杜雪怀走路的时候目不斜视,才没有注意到她的异样。
    杜雪怀一直绅士地把她送到门口。回到家,看到家里的两个小家伙,陆秀才终于稍稍冷静了一些。对现在的她来说,比起虚无缥缈的爱情,踏踏实实养大两个孩子才是正事。
    第29章
    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了奶粉,但两个孩子还太小,加上对这个时代的奶粉工艺没什么信心,陆秀实在不敢放弃母乳喂养。虽然家里有翠翠和张妈在,但因为要喂奶,去百乐门的时候依旧只能把两个孩子带上。
    杜雪怀效率不错,陆秀过去的时候,姜秀珠她们三个跟另外选出来的六人早已等在了那里。
    这帮女孩子都是舞女,经受过一定的形体训练,穿得又不错,三五成群地站在那里,莺莺燕燕,十分惹人眼目。
    陆秀略过姜秀珠她们三个,仔细打量了新来的六人一眼。不愧是精心挑选出来的,六人无论长相还是身材都是顶尖的。
    看到陆秀过来,一帮女孩子立刻停止了叽叽喳喳,不约而同地望向了她。她们应该都已经知道以后她是老大,但不知道是因为觉得陆秀的年龄太小,还是自以为比陆秀更加优秀,有几人的眼神分明带着不屑。
    漂亮的女孩子大都骄傲,陆秀并没有理会,直接摆出了老大的姿态:“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全明星舞团的成员了。身为你们的团长,我对你们没别的要求,只有一点,那就是听话。不想听我话的现在可以退出,回去继续当舞女。但如果留下了,还想在我手底下耍小动作,那就休怪我无情!”
    脑海中浮现出之前杜雪怀狠揍小混混时那令人不寒而栗的眼神,陆秀眼神一冷,杀气腾腾地扫视全场。目光落到那几个眼带不屑的女孩子身上的时候特意停留了几秒。不愧是从终极boss身上学来的眼神,效果不错,一眼过去,根本没人敢跟她对视。
    陆秀给的条件相当不错,当然不会有人退出。
    “很好!你们不会后悔你们今天的决定的!”陆秀满意地点了点头,“那么先来自我介绍一下。”
    九人分别是:姜秀珠,张小红,柳莺莺,周蕊,于青萍,蒋凌云,朱采薇,梁胜男,上官雨桐。
    陆秀原本还担心出现招弟之类的名字,听完介绍才发现大家的名字都还蛮好听的。除了张小红,几乎所有人的名字都可以直接拿来当艺名。仔细一想也对,她们既然是舞女,其中应该有不少本身就是艺名。
    “张小红,你的名字太普通了,我替你改一改。就叫思思,张思思。”
    “为什么是思思?”张思思长得其实还蛮漂亮的,歪着头问话的时候还有种特别的娇憨。
    “笨蛋!就是说你思想太单纯,让你多多思考!”姜秀珠果然冰雪聪明,一语中的。陆秀真是这么想的。
    “姜秀珠你个坏蛋,就知道欺负我!”
    全场一片哄笑,原本紧张的气氛瞬间缓和了下来。
    想到之前张思思怂恿柳莺莺抓住机会时的场面,陆秀连忙补充道:“对了,除了听话,全明星舞团还有最重要的一条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