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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间,林妙音的声音登时噎在喉咙里。
萧承煜看了她一眼,眼底似有笑意一闪而逝:“多少钱?”
“一两银子。”
萧承煜解下腰间钱袋,摸出银子。
“公子,别。”林妙音按住他的手腕,低声在他耳边道,“一两银子太贵了。”
一两银子都够寻常百姓家几个月的生活费了,纵使再有钱,也不是这般当冤大头的,林妙音拔下发间簪子,放回原地:“我们不要了。”
“价钱好商量嘛。”摊主见萧承煜是个有钱的主,满脸堆笑,“夫人不仅貌美,还会持家,公子可真是有福气。”
摊主是个精明的,一下子就看出,林妙音纵使不是萧承煜的夫人,也是萧承煜想追求的,便没有改口,还顺道夸了林妙音。
萧承煜取出银子,搁在摊子上,又拿起发簪,插回林妙音的发间。
他虽然没说话,眼神却告诉了林妙音,她没有拒绝的份。
谢飞鸾将两人的反应尽收眼底,挑了下眉头,从袖中取出一幅画像,展开,问道:“见过这个人吗?”
摊主刚收了钱,眼睛一眯,看了一眼画上的男人,尽职尽责地回想了一遍:“想起来了!我见过这个人,那天他在对面买了一份糖炒栗子。”
谢飞鸾与萧承煜对视一眼,又问:“后来呢?”
“后来就没再见过了。他也不是本地人,看起来行色匆匆的,估摸着是走了吧。”
谢飞鸾将画像合起,叠得整整齐齐,收回袖中。
三人从摊子前离开。
谢飞鸾道:“看来探子的情报没错,冯志耀确实来过这里。”
林妙音跟在二人身后,抬手将簪子拔下,放在眼前端详了一遍。萧承煜送她发簪是假,借着买簪子与摊主套近乎打探情报是真。
摸清萧承煜的心思,林妙音一下子松口气,将簪子翻来覆去看了一遍。
这支簪子做工精致,牡丹花跟真的似的,虽然一两银子有点贵,但是她挺喜欢的,算起来,她白赚了一根簪子。
林妙音想通萧承煜的目的,便再无心理负担,将簪子插回发间。
萧承煜不动声色地瞄了她一眼。
接下来,萧承煜又借着给林妙音买东西,问了其他人,一路走下来,消息没打探出多少,林妙音白得了不少东西,吃的穿的用的,应有尽有。
不得不说,萧承煜挑起女人的东西,眼光很不错。林妙音最喜欢那件烟霞色曳地留仙裙,等她下次和温柔性格的萧承煜私会时,就穿这件。
既没问出什么消息,三人决定先回客栈,再做打算。
谢飞鸾帮林妙音提着东西,林妙音心里打着如意算盘,打开一盒刚买回来的糕点,经过一家药铺的时候,一名少年从药铺的台阶上被人推了下来,一下子撞到她身上。
一盒糕点就这样被打翻了。
“没钱看什么病,快滚!”医馆里的童子拿着扫帚,狠狠扫了两下,口中骂骂咧咧。
糕点泼了林妙音一身,林妙音也不恼,好脾气地扶起少年,轻声问道:“你没事吧?”
少年抬起头来,瞪大了眼睛,又惊又喜,抓紧她的袖子,唤道:“二小姐!”
林妙音看清少年的脸,震惊:“知了,怎么是你!”
知了是林漠的贴身小厮,一般林漠在哪里,知了就在哪里。林妙音连忙问道:“你怎么在此处?林漠呢?”
“大少爷他……他不大好。”知了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二小姐请随我来,大少爷要是看到二小姐,一定会很高兴的!”
林妙音等人跟着知了,穿过一条幽深的小巷。
少年衣衫破破烂烂,身形比从前清瘦了许多,脸颊也凹陷下去,看得出来吃了很多的苦。
他冲林妙音微微一笑,口中絮絮叨叨:“能在这里见到二小姐,真的是太好了,大少爷他……快撑不住了。”
“什么意思?林漠他怎么了?”林妙音心神一紧。
“一个月前,大少爷在月出山被一只虫子叮了一口,没过多久就生了怪病。为了治这个怪病,我们花光了所有盘缠,寄出去的家书也杳无音信,镇上的医馆都被我们佘了账,现在只要一看到我们就会赶我们走,还算老天有眼,叫我们在此处碰到了二小姐。”
林家这两年做了点小生意,林漠平时也会跟着商队跑。这次他和知了千里迢迢来到月出山附近,是想打探这边的市场,看能不能把生意做到这里,谁料天降横祸,差点连命都丢在此处。
林漠和知了住的是一栋荒废的宅院,宅院的主人几年前就已经搬走。两人花光身上的钱后,被赶出了客栈,知了背着林漠,找到这间荒宅,虽破败肮脏了点,好歹能有个片瓦遮风挡雨。
知了推开屋门,年久失修的屋门发出“嘎”的一声。满目的断壁残垣,看得林妙音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
林漠是林家的独子,从小到大养尊处优,除了被诬陷入狱的那次,几乎没吃过什么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