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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好在他反应极快,立刻掐诀,从指尖弹出一个透明光罩,将这一片阴影区域罩在其中,继续粉饰太平。这便是结界,隐去了人的气息,同时也将一方天地划为自己的空间,如此一来,他反而不用再受拘束。
    于是一名身着黑色劲装,身形高挑挺拔的年轻男子从阴影处缓缓走了出来。精雕细琢的五官,亦被月色缓缓揭开,在明与暗的光线中,勾勒出一张俊美的面容。当他整个人都沐浴在月辉下时,一瞬间,似琼花开合,惊龙宛现,气势迫人。
    不得不说,在人人相貌不俗的修真界中,他的样貌也称得上是其中翘楚,单单用“俊美”已不足以形容,若以勾魂夺魄之色论,当是“祸国殃民”那般级别的妖孽。
    至美,则难免会有些妖,他却美得端正,眼角眉梢,举手投足之间,尽是阳刚之气。
    只是这样一来,似乎更容易教人沉沦。
    ……
    他走出阴影后,看着远处疑惑道:“暖冰?”
    声音清润悦耳,令人闻之忘俗。
    不过很快,他的语气转为肯定,低声道:“月刃,那女修佩带的,是我夏家的暖冰。”
    一个温和有礼的男子声音响起,说道:“少主,暖冰乃是夏氏的传家之宝,但是早在三千四百年前,便被家主赠与苍梧派传人了。”
    他身边再无其他人,出声的地方居然是他手腕处的一枚银环。
    但是细细一看,这哪里是什么银环,分明是一条银色小蛇,细细地缠在他左手手腕上,若不发声,恐怕不会有人看出这是一件活物。
    他眯着眼睛,遥遥打量了一下曲笙,神色冷冷,抱臂道:“苍梧派难道已沦落至此,居然把父亲的信物放在一个不过炼气后期的弟子身上?”
    “少主可以再行推演一番,若是少主与这女修有缘,那她便极有可能是苍梧后人。”月刃温声道,“总归这暖冰,天上地下,人间便仅此一枚。”
    当初下山之前,他便推演过一次,机缘指向了帘山,方来到此地。如今遇到到暖冰,其实不用月刃提醒,他已对这女修上了心。只是他刚下山没多久,对修真界情况不甚了解,世事多变迁,已过去了三千四百年,苍梧派是否还存在都不清楚,这暖冰说不准易了几手,现在的主人,难说是谁了。
    “我倒是希望她真的是苍梧后人,虽然十五岁便离家拜师,但我还记得父亲每每提及苍梧山一事,眉目间总有愧疚之色。月刃,咱们此次下山历练,若是能顺便扶助一下苍梧派,父亲想必会高兴。”
    他下定决心便不会更改,修长的手指按在眉心,引出一滴精血后,开始以秘法推演机缘。
    月刃在他手腕上甩了甩尾巴,像是在对他说,又像是自语,低声道:“我虽不曾亲眼见过当年那一场惨烈大劫,不过至今仍能从家主和主母口中感受到苍梧根之悲壮,希望苍梧后人……能等到这份福报。”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出场,有什么前因后果都会细细道来,这一对儿年纪都不大,路且长着呢~
    请大家多多呵护幼苗,感谢~
    第3章 访妖寻怪引鹤来(三)
    突然暴起的金色小麦鼠将那玉坠子抓住后,才发现不管它怎么扯,都没办法把坠子从曲笙颈间扯下来,瞬间感觉不对!
    它刚想逃,曲笙已经一把抓住它,手指按在它兽丹所在之处,冷笑道:“瞧不起人是吧?扮猪吃虎是吧?”
    她慢条斯理地从金色小鼠爪中将玉坠子夺回,再重新放回衣领内。
    她跟这小东西斗了许久,怎会相信它乖心依顺?所以麦鼠突袭,早在曲笙意料内,只是没想到这小东西眼光还真是好,她身上那堆破烂不要,直接抢她的掌门信物,这不是作死么?苍梧派再怎么穷,这从几千年前就传下来的掌门信物,也是用了高阶防御法器保护的,就算掌门陨落,它都能直接飞回门派道场,绝不会落入外人之手。
    一见失利,麦鼠又开始哭哭啼啼。
    “小畜错了,求仙姑别杀我,小畜给您做个契约兽可好?从此只听您的吩咐,绝无二话!”
    曲笙一脸嫌弃道:“养一只麦鼠,我疯了不成?浪费粮食。”
    绿皮小荷包已经敞开了口,那便是用来装兽类的灵兽袋了。
    金毛小鼠终于急了,它知道一旦进去准没好儿,这女修穷嗖嗖的,身上除了那坠子也没个值钱东西,她绝对会把它卖掉!
    与其卖给连见都不曾见过的人,还不如……
    它尖声道:“仙姑慢来,慢来!人家才不是麦鼠,人家不是的啊!”它在曲笙手里一个劲儿的挣扎,“我可以翻肚皮给你看!”
    曲笙终于震惊了,这妖兽还能这么没下限?
    “肚皮舞?本座可不好这口。”
    小鼠气得鼻尖都红了,不再装可怜,大怒道:“你招子放亮仔细看看,老子怎么可能是麦鼠那种低阶的东西!老子是元宝鼠,修真界最擅聚财的妖兽,要不是跟族里失散,老子何至于装麦鼠偷粮食!”
    曲笙手中的动作停住了,此时小鼠的鼻头距离灵兽袋口也就只差半寸。
    她看着它,目色深沉了许多,少女的容貌美丽而精致,可那双突然沉下来的眼眸,竟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吓得小鼠缩了缩。
    她又祭出一张符纸,贴在金毛小鼠的头顶,然后将它身体翻过来,一只手捏着它的前爪,另一只手捏着后爪,对着月光那么一扥。
    “吱!”你轻点儿!
    曲笙果然在它浅色干净的肚腹毛皮上,发现了一个形似元宝的印记,是典籍中所记载的元宝鼠最明显特征,但这印记长得十分隐秘,不被逮在手上,也只有高阶修士能以神识查探到了。
    元宝鼠跟麦鼠一样稀有,不过麦鼠那是自己为非作歹闹的,元宝鼠却是真的稀罕,因为这小东西能聚财,在各种记载中传得神乎其神,什么坐拥一国之富,什么半壁江山……凡人倒是趋之若鹜,但修士却不太把它当回事。因为归根结底,修真界的生存法则还是以实力、机缘来说话,有了这两样,便不愁手上没灵石,所以一只元宝鼠,大概还不如一个低阶的寻宝灵兽来得值钱。
    曲笙点头道:“果然是元宝鼠,那么,你的族人准备用多少灵石把你赎回去?”
    元宝鼠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道:“你这是绑架!勒索!”
    曲笙笑得很温厚纯良:“非也,糟蹋粮食要不要罚?意图强取本座的传家宝要不要罚?所以此乃罚银,内里还包含本座的差旅费和劳苦费,你若是配合,本座给你个优惠,算你八千八百八十八块灵石好了。”
    元宝鼠一口老血:“都说了我跟族人失散,穷得要装麦鼠偷粮食……算了,要不你还是卖了我吧,求你了!”它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往灵兽袋里钻。
    曲笙把它拉出来,好声好气道:“那本座换个说法,你还有多少家底儿?”
    这是一副要把它洗劫一空的架势啊!
    元宝鼠这会儿才明白,自己这是遇到空手套白狼的对手了。
    要说这元宝鼠,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特性,就是抠门。它敛财可以,但是除非它认定的主人,否则谁也别想从它爪缝儿里抠出半个子儿!可常言道“英雄末路”,不过如是,此时它被人用符镇住,想活命,只能发卖或是投诚。
    它撂下爪,浑身的毛都耷拉下来,有些垂头丧气地道:“为了补偿鲁家村,我愿还一倍粮食,但你也该知道,没有主人的元宝鼠终身只有二阶修为,我手上的凡俗金银你必是看不上,不如咱们契约,我奉你为主,替你赚钱赎身。望仙姑饶过我,我还想攒够了路费寻族人呢……”说到后面,小眼珠挤出两滴泪,吧嗒掉在了曲笙的手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