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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啊,一个记性差的要人命,另一个机灵的简直不像是六岁孩童。同一个祖宗的后代,差别怎么就能有这么大?这祖宗也太偏心了些!
躺枪的沈瑾无辜地看着陈秀才,老实点头道:“回夫子,阿钰是我的族弟。”
好吧,可算是明白了沈家祖宗为什么会显灵了。陈秀才心说自己要是有这么个有天赋的后代,不也得像沈家祖先一样,就算死了也得想办法托梦帮衬一下?
得了个有天分的弟子,陈秀才很是兴奋,不过他这人严肃惯了,就算高兴,脸上也显不出什么。看得一旁的沈二川夫妻二人直犯嘀咕,生怕他发怒,不收自家孩子。
不收是不可能的。陈秀才又没疯,办学这么多年差点被不开窍的蠢蛋们给气死,好不容易才收到一个聪明学生,陈秀才还能把这学生往外推?这要是教好了,以后中个秀才,大胆一点,再中个举,自己不也得名扬整个新安县?要知道,整个新安县,已经有几十年没再出过举人老爷了。
陈秀才一不小心就想多了,对沈二川两人也客气了多,亲自领着沈钰进了内室,又将他安排在第一排的位置,这才矜持地冲着沈二川点了点下巴,示意他们回家去。
沈钰也笑着向自家爹娘挥了挥手,欢快地拿出课本坐好,认真地看着陈秀才,半点都没有要哭闹的迹象。
陈秀才和沈二川都放了心,李巧儿再不舍地看了儿子一眼,这才跟着沈二川往回走。
沈钰在学习上确实是有极高的天赋,头一天上学就给班上其他小伙伴带来了极大的阴影。
其他人简直都不敢相信,就这么个矮墩墩的胖团子,认起字儿来比他们这些大孩子还快。不仅如此,先生让他们背的文章,胖团子听了两遍就一字不差地复述了出来。就算是写字,人家拿着笔也写得有模有样,虽然手软没力气,谈不上什么风骨,但看着比班上几个皮猴子那一团黑墨点点就不知道高明到哪儿去了。
会写字,会背书,上课还特认真,休息时也在翻书。他头一天来上课,夫子眼里就看不到别人了。再一打听,嗬,害得大伙儿每天跪祖宗的也是这家伙!
世上怎么会这种人?样样都好,怎么都挑不出毛病,就连已经死了多年的祖宗也心疼他,自家爹娘一提起他就赞不绝口,恨不得把自己跟他换一换……
这人怎么就这么讨厌?有他在,其他人还能好好享受本该无忧无虑的孩童时光吗?
沈钰本人倒没感觉,他上辈子好歹是个学神,这辈子重新回到小学,虽然学的内容不一样,但吊打这帮平均年龄不到十岁的小孩子简直不要太正常。
比自己多学了几十年的人,自己目前比不过也就算了,要是还比不过一帮小屁孩,自己还能对得起学神这个称号?
全体小屁孩:万人血书求把那个讨厌鬼送走!那家伙生来就是给大伙带来心理阴影的QAQ
太优秀了
刚开蒙的内容极为简单,陈秀才认真教了沈钰磨墨和握笔后,教的都是上大人孔乙己七十二这类简单的字,别说沈钰上辈子是学神,就是个学渣穿过来,顶着个成年人的芯子,怎么也不能跪在这几个字面前吧?
沈钰上辈子也练过一段时间书法,握笔起笔藏锋回锋看着都像是那么回事儿。
陈秀才这辈子就没教过这么聪明的学生,不管教什么,都是一遍过。关键是,这学生还特踏实,半点傲气都没有,这么多学生里头,就他最认真,甭管这东西自己重复了几遍,人就跟头一回听似的,专注得不得了。
陈秀才都怀疑,自己就算把这孩子扔到喧嚣的集市上,这娃都能全神贯注地认真听自己讲课。
天分高还勤奋踏实,哪怕沈钰这还是第一天上学,陈秀才都能断定,这孩子日后必成大器。
有了这么个浑身都是闪光点的学生,陈秀才看着屋里其他想方设法躲懒的蠢蛋们,只觉得心口堵得慌。
平日里还没察觉出来,这帮皮猴子怎么就这么不开窍!
没天分还想着偷懒,这么不上进的家伙就该多写几张大字!
于是,沈钰头一天上学,就差点逼死同窗,成功地让他们的作业翻了一番。
下午回家时,沈瑾看着沈钰的眼神里都是怨念。沈钰都怀疑,自己要不是他族弟,他能趁着周围没人对自己下回黑手。
这年头的读书人本来就少,寻常人家供个读书人压力太大。天分好的二十多岁中秀才,家里也要供十几年年。像陈秀才那样快四十岁才中秀才的,家底都掏空了,就剩那座敞亮气派的院子。
中了秀才说着好听,实际上也就免了他自个儿的徭役,见官不跪罢了。真金白银的好处,其实比庄稼人种地多多少。就是日子过得轻省些,平日里教学生,给人润笔写书信啥的,加上家里的田地,在乡下算是比较富裕。
然而想想他以前往念书上里砸的银子,谁不心疼呢?
是以陈秀才这个私塾,送孩子过来念书的,都是想着孩子能认几个字儿,会算点账,识字算数都会了,日后去镇上的酒楼铺面里当个账房先生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真正坚持下去的,想走科举道路的,基本没有。
没办法,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