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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

      “两个铜环!”
    “也是练气的。”丁清华和庄乔便点头认定,继续八卦起别的来。
    叶斯丝毫没觉得自己被敷衍了,继续兴致勃勃的手撑着头听,时不时的打量一下鹤唳。
    昨夜鹤唳被发现时,从头到尾都蹲在他身后,结果他居然毫无所觉,待回头看她自身后站起时,几乎要炸毛,伺候便一直远远的躲着她,很是忌讳,但又很好奇,老是偷看她。
    鹤唳给他抛了个媚眼。
    叶斯:“……”
    正待再给个飞吻,青山把一个杯子拨到她面前:“喝水。”
    鹤唳:“……”
    书生坐在正对面,这一幕从头看到尾,见状不由笑了一声,旁边庄乔见他没动静,便自己又挑了一块地方介绍起来。
    相比大理,蜀地的形势就更复杂点,那儿仙山云集,低有青城道法,高有峨眉佛光,都是古来就有人供奉的大观大庙,里面隐士高人辈出,不少年轻人进去修行个一招半式,都很有进益,只是大多规模不大,尚还不成气候。
    倒是蜀中锦官门一手漂亮的飞镖功夫已经打出一片天下,与南疆药师所出的□□相辅相成,使得来自南宋西南边陲的侠客令人闻之色变,而南疆的花姑更不好惹,一手用蛊的功夫出神入化,不少少侠都曾在她们手上栽跟头。前阵子曾有传言有一苗疆人称绿眉姑姑的人到处勾搭年轻侠士,看上了便追着不放,标志就是一个清凉甜美的好嗓子和一手阴狠毒辣的蛊术,也是个让少侠们色变的狠角色。
    不知为什么庄乔在这儿说着,在场几个人都不由自主的瞥着鹤唳。
    鹤唳长得并不是文静讨喜的类型,微黑的皮肤和较普通人更深一些的轮廓使她看起来更像是异族的妹子,而同样是有点长得异域,青山那般就属于带点胡人的味道了,说是两兄妹,其实长相还是很有差别。
    看来他们晚上都担心过鹤唳就是那个绿眉姑姑……
    蜀中过来就是汉中,那儿曾有西安古都,人文自然更兴旺发达一点,大小门派林立,但也多打着宗教名号,如华山、终南山、崆峒山和嵩山皆在周边有不小的名望,不少有余力的人家都会送子弟上山学艺,前两还曾广发邀请函四面论剑,很是热闹了一阵,其中嵩山的少林寺鉴于北魏,历史久远,绵延至今已是一方泰斗,只不过去那若要学真本事还是得出家,还是很少有男孩纸愿意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至于因精通十八般兵器中某一个而发展处某一流派的家族性门派自然是更多了,叶斯家擅长长刀,他爷爷自创了三十六路刀法,于黄河边战金国骑兵成名,在中原也是小有名气。
    叶斯挺胸抬头。
    再过来往沿海走,尚武之风就不那么热烈了,大多数都是从商会镖局发展过来,也有学医制药的家族自己研发了一套强身健体的拳脚术,宣扬开来也有了一方威势,细数之下,还真有姑苏慕容氏和蓬莱仙门,都是以暗器和制药为主,很少见弟子行走江湖。
    有好的自然有坏的,有不少的门派其实大多是山匪和水匪发家,有些攒了钱便开门立派,有些趁着这战乱洗白了名声成了正派,当然也有舍不下老本行继续作恶多端的,自然不入正道的眼。
    至于最北边,曾经民风最剽悍之地,现在已经沦陷于金国之手,不知道有没有惨遭屠戮,多说也无益了。
    这一番八卦,最终因为回到了最初话题而打住。
    且不提面前这什么武举书生,什么叶氏三十六刀,什么双刃……无论清隽书生,阳光少年和阴沉青年,即使志同道合要去杀兀术,却也知道刺杀兀术有多无望,三人自己决定前便已经清楚,所以此时话题回到这里,他们也就沉默了。
    左颜在一旁心潮澎湃。
    不好意思啊少侠!兀术1148年才死呢!还要好多年啊!
    可她当然不可能说出来,只能在一旁假装贤良淑德的烧水,还被叫了好两声嫂子。
    鹤唳觉得自己听够了,起身端着破碗过来,不怀好意的低声问:“兀术被刺杀了?”
    “没,病死的。”左颜没好气。
    “哎呀呀,可惜。”鹤唳满脸遗憾,一转眼,和青山正对上眼,她一愣,却见青山了然的挑挑眉,随即面无表情的转过头,对正沉默的三人道:“我以为此行不妥。”
    左颜:“……”就知道!
    “哦?”
    “方才说了,我自开封来,亲见忠义军壮烈。”他顿了顿,果然见着三人都眯起了眼直起身,“金兵确实兵强马壮,军阵严谨,令行禁止,此非兀术一人之功,若你等拼死杀入取其人头,也不过是逼金国启用新将领,且为了立威和报复,愈发残暴屠戮罢了。”
    “我们如何不知,只是意难平罢了。”丁清华苦笑,“不瞒你说,我有师兄妹六人已经分布在淮西各路,只待有金兵南犯,必不会束手旁观,就是粉身碎骨,也要让金国损兵折将。”
    “我表兄弟也是这样!”叶斯小脸紧绷,“说不定我们的兄弟还能碰上呢。”
    “有可能。”庄乔道,“聚贤厅不少游侠,不顾阻拦返宋抗金,不过是想尽一己之力而已。”
    “毕竟身后,就是大宋。”
    青山听着,平静的喝了一口水,垂眸沉默,场面一时寂静。
    “不知兄台师出何处?”丁清华率先回神,笑问,“昨夜鹤唳姑娘龟息功如此精湛,若不是曾有遇到,差点便混过去了。”
    “一般般啦,不是什么龟息功。”鹤唳正端饭过来,她把昨天猎的野猪也剁零落了,锅肉汤招待客人,谅他们也不敢嫌弃。
    可他们偏偏嫌弃了,除了庄乔面不改色干了一大碗,丁清华和叶斯只是好奇尝了尝,然后一脸微笑的放下碗,不再触碰。
    “你这样的功夫,我平生也只见过一回,那人说是龟息功。”丁清华笑着回忆,“这倒是我忘了,还有一个很老的门派,虽新近刚刚出现,追其根源,似乎远比少林还要久远,倒是值得关注一二。”
    “是什么呀?丁大哥。”相比鹤唳几个对于宋朝的武林两眼一抹黑,叶斯这类反而关注的多,他立刻迫不及待的问了出来。
    “墨门。”
    “哐!”左颜失手摔了锅,见其他人都看过去,她手忙脚乱的捡起碎片,“哎呀,太烫了,我听入迷了,真是,恩,很有意思……”
    她忍不住一脸抱歉的望向自己的“夫君”,却见“夫君”和“小姑”完全无动于衷的样子,一个给丁清华倒水,一个随意的点点头。
    “是啊,很有意思。”丁清华喝水的姿势优雅如品茗,他向鹤唳道了声谢,“他们擅机关和小技,若隐于暗处,亦是无迹可寻,刺杀兀术,若是他们出手,则胜算更大。“
    “那他们怎么不出手?”鹤唳一脸不忿,手指滑动着,一遍遍写着“们”字。
    “谁知道呢。”丁清华笑意不明,“或许他们觉得,追随着岳将军,更有益处吧。”
    作者有话要说:  宋朝好像还没玉米= =所以就不存在玉米面,。。。额……
    ☆、第104章 风声雨歇
    这么快就能在莽莽历史脉络中翻出目标的消息, 三人很是惊讶。
    从丁清华的口中,他们得知出现在岳飞身边的墨门门人是一男一女, 在岳飞前阵子北上收复开封的时候出现, 意图不明, 但是很受重用。
    岳飞虽然礼贤下士, 手下能人辈出, 但是他肩负重任, 并没有很多的精力去招待八方投奔的英雄侠客,所以有些呆得住的留下了, 有些感到有落差的还是离开了, 比如丁清华。
    “军旅生活并非如常人所想, 热血拼杀什么的, 亦有勾心斗角,大多数时间还枯燥无聊。”他道,“岳将军忙碌, 时常周旋于朝廷和敌人之间,分身乏术,纵使有一身奇谋诡道也没有机会进言施展, 更遑论在下不过一届书生莽夫,智计平庸见识短浅,强留着反而不美,还是走了好。”
    看来这位丁清华是在岳飞旗下的职场被斗败过的呀。
    ……会不会就是被墨门那两位?
    左颜心里一动,忍不住望向鹤唳,却见她和青山都兴趣泛泛的样子, 便忍不住道:“看来墨门的两位侠士一定天纵奇才了。”
    丁清华很假的笑了笑:“谁知道呢?”他看了看天色,沉吟:“不过,这兀术的大军怎的还没来?”
    “他真的会来吗?”
    “此处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虽然几经易手,但是放眼周边,再无更适合屯兵扎寨之处,若他要趁势南下,必会经过此地。”
    叶斯和庄乔都点头。
    左颜却还没放过方才的话题:“想问一下,那两位墨门的人是什么样的人?”
    丁清华眨眨眼:“为何夫人如此在意?”
    “因为……”左颜看看青山,按理她才是这个团队最具发言权的人,但是现在却总觉得底气不足,不由得有些懊悔,她摇摇头,“罢了。”
    “因为我和我哥就是墨门的。”鹤唳利落的接上,她态度很大方,“不好意思,问你们打听了那么久,其实就想知道那两个贱人什么下落。”
    ……贱人。
    丁清华不动声色:“可是有什么渊源?”
    “什么渊源啊,就是仇。”鹤唳耸肩,“我们不让出世的,他们偏要,那师父只有派我们出来弄死他们咯。”
    ……弄死……
    左颜深感无fuck说,这么大咧咧说出来真的好吗!刺客真的这么办事的吗?像怪盗基德一样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要干嘛!
    “既然有能力,为什么却不让出世,那所学又有何用。”丁清华反而维护起那两人来。
    “你喜欢他们吗?”鹤唳问。
    “……”怎么可能。
    “好的主人身边,让人喜欢的,那就是忠臣;不让人喜欢的,那就是奸臣。你现在告诉我,他们讨不讨人喜欢?”
    丁清华有些尴尬的咳了一声:“这,我个人的喜好,也有诸多因素在其中,若要说他们平素为人,风兄其实还是很有侠士风范的。“
    风!左颜竖起了耳朵。
    “你居然还觉得他英雄风范?我的天,他最会指使着雨歇做坏事了,两个人里就数他最坏!”鹤唳很自然的利用其了新到的消息,同时还摆出一脸不高兴,“不过两人的实力确实不错,大概是在门里被捧多了,觉得自己这么了不起不救国救民一下太可惜了吧。”
    丁清华表情并没什么变化,显然雨歇这个名字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于是左颜三人无需眼神交流便已经确定了这一次的目标。
    风声!雨歇!传说中最难缠的两人。
    难怪会做到这一步,逼得研究院不得不穿越到已经改动的历史前进行强行变更,现在虽然在一切发生之前到达了,可是听到是这两个人,即使完全不认得,但是想起过去看到的那些资料,她还是有些心悸。
    墨门十三刺客,鹤唳真的是最不起眼的一个,完成率不是最高,量也不是最大,综合之下完全不突出,相比之下,风声和雨歇就出色的多,一度是墨门对外业务的代言人。
    传闻风声一直是十三刺客中的最强,但最后成为新门主的却是雨歇,老门主不愿透露其中的任何细节,只是强调他们谁当门主都不掺水分。于是研究院一群文科生都开了脑洞,其中各种虐恋情深情比金坚患难与共……反正不管什么剧情,墨门一直扮演魔窟的角色,而勤勤恳恳为国家提供线索的老门主,自然是当仁不让的大反派了,就连鹤唳偶尔都还能客串一下当事人,做个童年悲惨心灵扭曲的小配角。
    也不怪他们脑洞大,墨门的人他们只接触过鹤唳和老门主两个人,老的老不正经,小的小神经病,怎么都不像好人,那么宁愿穿越时空到马桶都没有的地方也要离开墨门的其他刺客们该是遭受了多大的折磨,才会做出这样的牺牲啊。
    根据资料。风声和鹤唳是前后脚进的墨门,风声资质奇高,很快就蹿升到门中宝的地步,与其他天才比如雨歇雁鸣几个成为了一个梯队;鹤唳则一直缓步前进,不声不响,泯灭于众人。
    其实总的来说信息还是很贫瘠,因为这一波人已经将近十年没有见面了,差不多要超出了他们在门内相处的时间,突然召集他们内讧,和跟陌生人对战没什么两样。
    她已经偷看了鹤唳还有青山好几次,没有一次得到过丝毫回应,这次干脆不指望了,管自己咽着食物听八卦。
    她自然是看出了丁清华和叶斯对饭菜的嫌弃的,可她却奇异的并没觉得难吃,究其原因大概是心底里已经认定来古代就是吃苦的,所以只要能填饱肚子已经很满意,竟然无暇去纠结口味问题。
    丁清华并不愿意在墨门两人身上纠结很久,兀术不来,他们几人在此处逗留就没了意义,三人商量之下,决定再往开封去看看,杀不了兀术,打探下军情也好。
    叶斯对此格外赞同,站起来磨刀霍霍,问道:“你们也去吗?既然是墨门的,一定也很厉害啦!同去吧!闲着还可以切磋一下!”
    且不说他们有正事,现在青山带着伤,自然不可能跑去刺杀那个八年后才死的兀术。
    左颜心里有点沉重。
    这三个青年都这么优秀,却要做一件明显没有成功的事情,不知道会有什么下场,可若要阻止吧,她又完全没这个立场。
    鹤唳却没这个心理负担,她开心的站起来:“切磋?现在就行呀,来啊!”
    “咦,现在?”
    “对啊,要切磋就赶紧,这有什么好等的?”
    “我,我要养足精神去杀兀术啊。”
    “那你回不来怎么办?”
    “……”叶斯目瞪口呆,他甚至觉得自己听错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