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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节

      “嫂子,祝你新年快乐!万事如意,身体健康!”
    沈半夏瞧着她那乐呵劲儿就知道她是收着红包了,笑着回应说:“新年快乐,希望你新的一年能考上理想的大学,事事顺意,平平安安。”
    “谢谢嫂子。”
    田百合走过去,拥着她们入座,“好了,开饭了。”
    大过年的,自然免不了要喝酒的,喝酒的自然是他们两个大老爷们,酒过三巡,霍荣誉就喝得差不多了,嚷嚷着不喝了,要吃点饭。
    霍嘉城去给他盛了饭,收了酒杯。
    “爸,您爱吃的红烧肉。”
    他夹菜给霍荣誉,那样子,明摆着是个孝顺的孩子。
    可霍荣誉却态度淡淡地,放在碗里的红烧肉,也迟迟没有动筷子。
    沈半夏自缢自己做的红烧肉味道还算可以,着实不理解他怎么不吃,更何况霍嘉城还说那是他最爱吃的。
    坐在她对面的田百合瞧出了她的疑惑,瞧瞧地在她耳边说:“是你那早逝的堂哥爱吃红烧肉。”
    沈半夏颔首,原来如此。
    因为过世的儿子喜欢吃,所以家里就常常做那道菜,就让霍嘉城以为是父亲喜欢吃,其实不然。
    这大过年的,又看到红烧肉,老人家心里难免会想起那可怜的儿子,迟迟不动筷子也是情有可原。
    沈半夏一下子就释怀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吃过饭后,霍荣誉说是酒喝多了,要回家歇息,刘芳梅带着孙子也回去了。
    霍嘉城跟霍思思的关系不错,兄妹俩在屋子里聊天。
    沈半夏洗完碗后,进屋看到他们两人不知道在聊些什么,霍思思很兴奋的样子。
    她沏了茶走过去,“思思,你跟堂弟在聊什么呢?这么高兴。”
    霍思思晃了晃手中的一支钢笔,“瞧,这是嘉城哥送我,好看吧!”
    她的笔都是铅笔圆珠笔,从来没用过钢笔,可沈半夏却是早就用过了。
    当初霍思思看到林雨彤也有钢笔的时候就羡慕极了,在跟霍嘉城聊天的时候无意间透露出自己也想要一支钢笔的事,谁知这次过年回来,他真的送了她一支。
    而且那支笔还不是他买的,是他在学校得奖活得的奖品。
    沈半夏微微一笑,“挺好看的。”
    她看出那钢笔的牌子,价格不菲,看霍嘉城不像是能买得起的样子,但这并非她关系的。
    有了新钢笔,霍思思自然是开心的。
    “对了,嫂子你怎么喊嘉城哥的堂弟呀,他可比你还大呢。”
    沈半夏表示无奈,“我嫁给你哥,自然随他喊,他比堂弟大,我自然要喊堂弟。”
    霍思思嘟着嘴,“可我听着总觉得怪怪的。”
    一旁的霍嘉城突然说:“你若不介意的话,可以喊我城哥哥。”
    沈半夏嘴角抽搐了一下,“咳……这不太好吧。如果你们觉得怪,那我喊名字总可以了吧?”
    霍嘉城意味深长地说:“喊嘉城吧。”
    沈半夏深知在计较就显得有些小题大做了,“行。”
    霍思思捧着钢笔正高兴着,沈半夏放下茶壶就走了,身后霍嘉城看着她的背影,眼神中闪过一抹难以言说的深色。
    沈半夏忙了这么久,早就累了,沾床就睡着了。
    天色渐渐黑了,就在快用晚餐的时候,她刚醒不久,就听到外面有人敲门的声音。
    “谁呀!”
    “是我。”霍嘉城回应,“夏妹子,我要回去了,来跟你打声招呼。”
    沈半夏穿好衣服,连忙去开门,“怎么不多玩一会儿?要不然吃过晚饭再回去吧。”
    她也只是客气地一说,谁知那人当真了。
    “你很希望我留下来用晚餐吗?”
    “额……”沈半夏不知道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中午的饭菜还有好多没吃完,你留下来吃饭,正好帮我们消菜啊。”
    霍嘉城佯装失落的神色,“原来是这个原因才留我吃饭啊。”
    沈半夏:“……”所以你走还是不走?
    见她不说话,霍嘉城突然抬手往她的头上伸来。
    沈半夏下意识闪躲开,可还是被他触碰到了。
    她脸色一怒,“你干什么?”
    第174章:劳烦喊我一声堂嫂!(八更)
    霍嘉城好笑地甩了甩手中的东西,“你头发上沾了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