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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兰芝点点头,让老板把剩下半笼没吃过的小笼包和一只麻圆打包给提着椅子的少年,随后跟着沈寄言出了门,从头至尾都没再看过杨老五一眼。
    两人出门没多久,就有人议论道:
    “刚才那个是沈教授吧?他前不久来我们生产队帮我们指导过秧田,听说是省城来的,特别厉害,去年我们县城增产那么多,全是他的功劳。希望今年我们也能多产一些粮食,这样就不会挨饿了。”
    老板顺势接过话题说:“就是沈教授,他旁边那个就是刘兰芝,两个人都非常厉害。”
    “刘兰芝我也知道,就是一直没有见过真人,要不是她呀,我们生产队现在哪里能过得这么好!”
    “就是!心又好又大方,脑子又灵活,她前段时间还教她的两个兄弟媳妇做蘑菇卖,现在我们又找到一门新的生意,可别说,这蘑菇无论就这么担去卖还是买她们的炸蘑菇卖,都非常行销。”
    “她要是一直在这乡下呀,我们的日子能过得更好。”
    “人家是要做大事的人,就在我们这个穷乡僻壤,太埋没了。”
    “你说这么优秀的人,他前夫到底是多傻呀,长得这么漂亮,又这么聪明,还这么能干的女人不要。”
    “还好她前夫没有和刘兰芝在一起,人家刘兰芝这么漂亮,这么有钱,人又这么好,这样的男人哪里配得上她。你看人家刘兰芝现在认识了沈教授,和沈教授在一起和和美美的,走到哪里都是手牵着手,这样的人才般配。”
    “是呀!看沈教授和刘兰芝在一起呀,简直空气都散发着甜味儿。听说刘兰芝的前夫在城里傍了一个富婆,那富婆给她前夫在供销社找了一个工作,去年那男人还带着那个富婆回乡下想找刘兰芝要儿子。”
    “竟然还有这种事,真是丢男人的脸!”
    “可不是吗?人家刘兰芝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他还有脸来要!你可别说人家刘兰芝养的孩子,一个个都非常有礼貌,学习成绩也好。那个杨小梅,就是差点被她婆卖掉的那个孩子,成绩一直是班上的前茅,我闺女就跟她一个班。不过现在人家一家子都搬去了省城,今后可就更不一样了。”
    “说的也是,听说现在大学出来包分配工作,还是多读一点书好。”
    ……
    众人啰里八嗦地说着,没一会儿就把话题转移到读书上了。
    以前这家店还没什么生意,现在这附近的人都渐渐有钱了,每天来店里吃早餐的人也多。很多担东西去卖的人都嫌在家里做早饭麻烦,边花点钱在街上吃早点。
    说起来这家店的生意,也是刘兰芝阴差阳错带起来的。
    杨老五埋头喝着稀饭,黑着脸听众人对自己的评价,头都抬不起来。他也怕在街上遇上熟人,就赶紧让老板给他打包带走,他在这里简直一刻也待不下去了。
    没想到怕什么,还真来什么,老板刚将包子给他打包好,店门口还真走来几个熟人。
    “咦?这不是杨老五吗?你不是在城里上班吗?怎么回来了?”这几个熟人正好是滩口上的青年,问这话的正好是唐二。
    “今天我四姐过生,回来给她庆生。我有事,先走了,你们慢慢吃。”杨老五道。
    “唐二,现在又去哪里赚大钱了呀?我都好久没遇见你了。”店老板说。
    “赚什么大钱?就是糊个口而已,最近在县城买了一个小门市,打算搬去那里卖凉粉。”唐二说道,又给店老板介绍,“这个是我们生产队的杨老五,杨家的兄弟,你可能不认识,他就在县城工作。”
    杨家在县城工作的,经唐二这么一提醒,大家顿时都了悟了几分。
    有个不怕得罪人的就道:“哎呦,该不会就是那个抛妻弃子在城里傍富婆的杨老五吧?”
    杨老五脸上火辣辣的,偏生他又是个没血性的人,受了别人这番侮辱,也只好拿着包子灰溜溜地走了。
    “欺负我们兰芝姐,真是活该,还有脸回来!”唐二对着那杨老五离去的背影唾了一口。
    第58章
    沈寄言和兰芝走到粮站的时候,围观的群众都已散去一半,或者说是根据地已经转移了,从门口转移到粮站里面。
    这个地方虽然小,但是粮站却很大。这倒也很好理解,毕竟在这个时代,粮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几乎每个乡镇上占地最广的都是粮站。
    所以在粮站的工作,吃的也是香饽饽,是很多人羡慕不来的。那赵大婆能在乡下作威作福,也是因为有个女婿在粮站工作,比起那些一辈子都在农村世代为农的乡下人,赵大婆很有优越感。
    这是从现在起,只怕这份优越感再也不会有了。
    赵大婆的儿子儿媳也来了,里面正骂得不可开交,就算隔着几十米,也能听见里面的骂声和哭声。
    兰芝站在粮站门口,等着沈寄言去把车开过来,听着那些不堪入耳的辱骂声,心中一片平静。
    那些作恶多端的人,现在总算是体会到了他们为别人种下恶果时,受害者的滋味。有时候生活就是这般喜剧,或许真的是人在做天在看吧!
    “在想什么呢?上车了。”沈寄言探头对兰芝说道。
    “嗯。”
    兰芝打开车门走上去坐好,沈寄言正要启动车子,却见前方几个青年匆匆朝他们这边走过来。
    “兰芝姐,沈教授,还好我赶上了。这是我去我姥爷家摘的樱桃,早上刚摘的,很新鲜。我原本说吃完早饭给你们送去的,结果刚刚在李二的店里听说你们刚走。正巧我也不用特地跑金沟村一趟了,你们拿着,路上慢慢吃。”唐二拎了一篮子鲜艳欲滴的新鲜樱桃,从车窗递给兰芝。
    兰芝接过手,“谢谢你了。”
    “兰芝姐不用和我们这么客气,要不是你教我做凉面凉粉,我现在还是个穷光蛋呢!”唐二爽朗的笑起来,他有两颗虎牙,笑起来时非常亲和,“最近我和穆五他们各自在城里买了一家小门市,到时候你到城里来,无论走到东南西北,都有人接待你。”
    他们这几个青年脑子灵光,而且很有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儿,现在手上有钱了,也不甘于就在这种穷乡僻壤安于享乐。
    兰芝点点头,鼓励道:“那你们好好做,这次时间不足,下次我回来教你们做点新鲜东西。”
    唐二一听,立马就来了兴致,“那我们等着你下次回来!”
    兰芝和唐二等人告别,沈寄言开着车离开了小乡镇。
    这个年代没有那么多农药,也没有那么多化肥,兰芝直接拿起樱桃就开始吃。
    这樱桃酸酸甜甜的,水分非常足,果肉细嫩,非常适合她现在的口味儿。
    “嗯,味道还不错,想吃吗?”兰芝问道。
    “我现在在开车,你喂我一颗。”
    兰芝挑了一颗大的,递到沈寄言的唇边,沈寄言张嘴,唇擦过兰芝的指尖。
    兰芝看着他微薄而不失性感的唇,莫名觉得这一幕暧昧得有些过头了。
    “再喂我一颗。”沈寄言说道。
    兰芝又递了一颗樱桃过去,沈寄言一口咬住她的指尖,算不上痛却有一些痒的感觉从指尖传来,兰芝“嘶”一声,赶紧抽出自己
    的手指,“你这是干嘛?”
    “酸,太酸了。”
    兰芝收回手,看着自己指尖上的淡淡牙印,“你酸咬我干什么?”
    说着她拾起一颗樱桃,放在嘴里尝了一下,“哪里酸了?还好吧,明明是酸甜的感觉。”
    “刚才那个和你说话的男人是谁?”沈寄言突然开口问。
    兰芝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原来这人并不是说樱桃酸,而是在吃醋呀!
    兰芝忽而笑了,“你不都已经猜到了,还问这话做什么?这是哪门子醋,你也吃!”
    “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沈寄言又问道。
    “你问我为什么,我哪里知道?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而且不管他怎么样都与我无关了。吃樱桃吧,想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做什么?”兰芝笑着说。
    这个沈寄言还真是有意思,平时看他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没想到竟然这么爱吃醋,而且这算哪门子醋呀!她和那个杨老五根本就是陌生人,只不过因为这具身体的关系,才有了一些狗血的瓜葛。
    连这种醋也要吃?
    “嗯,看来我们搬离这里去省城是对的,不然这种无关紧要的人总是出现在面前也是烦心。”沈寄言一本正经的说道。
    兰芝还很少看他这样讽刺过谁,不禁觉得好笑。
    “你说的对,我也觉得很烦心。来,吃樱桃,别咬我的手……”
    “这次我没有咬你的手。”沈寄言说。
    兰芝:……但我也没有让你舔我的手呀!
    没想到这个看似正经的沈教授,也有无赖的时候。
    有唐二送的一大筐樱桃,兰芝一路都在吃,或许是因为怀孕的缘故,她现在不太喜欢吃太过油腻的东西,这种酸酸甜甜的水果倒是正和她的意。
    两人路上闲聊了很多,但大部分内容还是围绕着他们所学的专业知识,沈寄言非常喜欢听兰芝讲后世的发展,而且无论兰芝讲什么,他好像都听不腻。
    回到省城的时候,那一大筐樱桃没剩多少了。好在水果市场也有卖樱桃的,兰芝和沈寄言去买了一些水果,一同回了家。
    在乡下那些日子,几乎都没有多少水果吃,主要是因为街上卖水果的人太少了,算下来还是在城里方便。
    三个孩子听到兰芝和沈寄言回来,都赶紧从屋里跑出来迎接。沈寄言怕他们撞到兰芝,赶紧将兰芝护在身后,“这是给你们买的水果,快拿进去洗了吃。”
    小梅和小英接过水果,赶紧去水龙头处清洗。
    沈莉从厨房出来,笑着说道:“哥嫂,你们可算回来了,小梅他们天天问我,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生怕你们走丢了不回来。”
    “这些天辛苦你了。”沈寄言道。
    “只是嘴上说说,都不见你们有点什么表示,这算哪门子感谢呀!”沈莉玩笑道,“嫂嫂还没给我改口费呢!”
    “去你的!你嫂嫂给你的东西还算少了?!”沈寄言假义敲了敲她的头。
    兰芝见状笑道:“那明天我们一起去逛街吧,你想买什么衣服都可以,正好我也想买衣服,一起买了。”
    她现在有了身孕,要穿一些宽松的衣服。不过这个年代流行的衣裤款式实在太少,的确良和喇叭裤
    是最流行的。兰芝更喜欢纯棉的衣服,穿上身比较舒适,只可惜现在的棉衣大部分不好看。
    “好啊,正好明天我有一次宴会,我还没想好穿什么衣服呢。嫂嫂,你帮我参考参考,到时候我带你一起去,有很多帅哥靓女,绝对好玩。”沈莉道。
    沈寄言一听立马反驳,“你嫂嫂没兴趣,要玩你一个人玩去。”
    沈莉是他们沈家最叛逆的一个,明明是个女孩,性格却最野,还特别迷恋摇滚。沈家也算是书香世家,从上到下都是知识分子,沈莉则是其中一个特例,从小学习成绩就不好,勉强上了一个大学,结果也没好好学,反而在外面组建了什么乐队。
    兰芝说:“我倒觉得出去看看也挺不错,我来省城这么久了,还没出去好好玩过。”
    “就是!你不去也就算了,还不许嫂嫂和我一起去。嫂嫂,就这么说定了,赶紧先进来吃饭,今天晚上我也不回去了,明天早上好一起去买衣服。可惜小梅小英他们要上课,不然可以把他们一起叫上。”沈莉满怀期待的说,拉着兰芝进了屋。
    因为今天开了一天的车,三个孩子也知道沈寄言很辛苦,就没有缠着沈寄言给他们讲故事,乖乖做完作业上床睡了。
    沈寄言洗漱完,上床搂着兰芝,将手放在她的腹部,“明天我同你们一起去。”
    “去哪里?”
    “逛街。”
    兰芝奇道:“你明天不是还有一个重要会议吗?”
    “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而且还有莉莉一起,你有什么不放心的?我现在的身体已经调养得很好了,没有那么脆弱。”兰芝道,她现在的身体反应确实没有以前那么强烈,而且也不会动不动就感到累。
    “就是有那丫头和你一起,我才不放心。她玩得太疯了,你别和他一起去,她想拉你去的地方太吵了。”沈寄言以前也和沈莉一起去玩过一次,后来他就再没去过,他们组建的乐队经常去酒吧夜总会等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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