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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将最后几个鹌鹑蛋捞起来吃完,把服务员叫过来结了帐。从火锅店里出来,沈凌翻出手机,发现时间还早,才七点多钟。也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夜市,沈凌边想边走。
身后忽然传来一道特别有磁性的声音,“美女,冒昧问一下这附近有大型的超市吗?”
这道声音成功吸引了沈凌的注意力,她回头一看,路灯的照耀下,高个子男人双手插兜,脸上含笑的看向她,等着她的回答。
“有,前面南行一百米,遇十字路口左拐走几步就到了。”沈凌言简意赅的说完,便接着往前走。
周凯紧追几步,“我看你也是往南走,不如一起做个伴吧!”
沈凌转头看了一眼他,不明白这个人忽然为什么对她这么热情,一脸狐疑的看着他。
周凯很快读懂了她的表情,“我是想着大家邻居一场,多认识总没有坏处。”
原来是这样,沈凌并不是那种很小气的人,既然对方抛出了橄榄枝,自己总不好一脸高冷,就淡淡笑道:“我想要找找附近有没有夜市,并不是去超市,可能没办法跟你作伴。”
周凯笑道:“没关系,我只是闲逛一下,去哪里都行。”
两人走到街道的尽头处,问了附近便利店的店员,才找到一个规模比较小的夜市。
夜市规模虽小,但是摊上的东西种类却很多。沈凌看中了其中几个陶瓷碗碟,正想掏钱买下,就见周凯抢着把钱付了。
他将摊主递过来的碗碟交给沈凌,笑道:“这个就当做是我这个邻居送你的乔迁礼物。”
几个碗碟,不过几十块钱,沈凌也就大大方方收下,“那我就不客气了。”
周凯见她收下,脸上的笑容就多了些,问道,“你买这些碗碟做什么,不会在家自己做饭吧!”
沈凌点头道:“嗯,我喜欢自己做饭。虽然偶尔也去外面吃,但是大多数时候还是在家吃。”
周凯就夸她:“如今像你这样勤快的女孩可不多见了,你男朋友真有口福啊!”
沈凌笑了笑,没有说话。
两人继续在夜市逛了一会儿,便结伴回了小区。
作者有话要说: 讲真,渣作者当初写小说的时候,就比较费劲。
大一整整抄了一年的资料,那时候网上还没有现在这么多的内容。像首饰,服饰,布料,瓷器,家具,园林,住宅,渣作者都是从图书馆的书上一本本搜集过来的。当时攒了满满两个笔记本。
大二才开始写,但是多数写到三万字就卡。记得有一次好容易写到十万字,才找了家网站发表,点击少得可怜。好在编辑垂怜,肯让我签约,但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没签约。
后来毕业工作了以后,才开始在这里试水。起先写的不好,都没编辑搭理我。直到后来写仙侠,才有编辑加我。但是知道怎么写了,却没时间了。后来工作,结婚生子,占据了很多的时间。
好吧,废话说了一大堆。要义只有一个,渣作者自认不是那种天才型作者,所以女主成神的过程不会太简单。
第49章
一个月以后, 沈凌每天晚上泡的药浴初见成效, 皮肤比以前洁白不少,现在走在大学的校园上,也终于有回头率了。
不过和药浴相比, 小说这边却没有多大进步。沈凌从前认为自己既然能写好八股,那么写小说应该不难才对。但是写了以后才发现,八股文和小说完全是两回事。
八股文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一般控制在六七百字以内, 而且它有固定的格式。破题写几句话,承题写几句话,都有要求。
而小说却不同于有诸多要求的八股文。首先, 它没有字数限制,全凭作者自己心情,想写多少写多少。可是想写多少是一回事,能不能写出来又是另一回事。其次, 写小说尤其是写连载, 最重要的便是情节。情节这个东西,完全需要作者自己编织, 并不像八股那样,给你划定了一个范围,就是四书五经。
不过沈凌觉得虽然自己没有多少进步, 但好歹写完了一本五万字的小说。这五万字,以她这个资深读者来看,简直粗糙的可以, 但是也不全是垃圾。在她细细的筛选之下,还是能找出一部分可以看的内容的。这些内容,被她另外复制到了一个文档里,以便将来用到。
这些内容整理好之后,沈凌就开始构思第二本小说。
这本小说她打算仍写穿越的题材,只不过不是穿越到大户人家,而是穿越到农家。她准备将自己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写成小说,虽然现在还不流行种田文,但是沈凌记得再过几年,种田文也会火一阵子。所以她可以现在先写出来,等以后拿出来修改一遍再发表。
沈凌将题材确定好以后,就开始列大纲。上一本小说只写了五万字,归根结底是没有大纲,写到哪里算哪里,写着写着就不知道写什么了。这次沈凌打算挑战一下自己,写一本十万字的小说,所以她将大纲写的特别详细,比如这本小说一共有多少章,每章所要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