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分卷阅读149

      ,却有些犹豫地在阿玛拉的房门前站定,抬手咬破了食指,在门扉上画了一个代表“守”字诀的言咒。

    做完这些,她才飞快地跟上了已经走远的艾薇和哈里森,看着他们离开了旅馆,一点点地隐入了夜色里。

    “要跟着吗?”林夕询问叶青的建议,“你任务的关键可能在这里。”

    叶青点点头,两人就顺着艾薇和哈里森的方向摸索了过去。也不知道是不是环境的原因,还是这片土地上的特殊地貌,小镇的夜晚居然起了雾,将整个小镇都笼罩在迷雾之中。这种情况下,人们很容易在夜晚迷失反向,夜游的车子也容易出车祸,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一个人提醒他们这些游客。

    林夕和叶青借着迷雾的蔽体,紧紧地缀在艾薇和哈里森的身后,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走出了小镇,钻进了树林里。

    林夕对树林有点心理阴影,但是她没有犹豫太久,还是一咬牙继续追了上去。长痛不如短痛,不管如何,总之完成叶青的任务才是重中之重。

    艾薇和哈里森进入森林之后,行动的速度就快了三倍不止。林夕看着两人逐渐在迷雾中朦胧的背影,冷哼一声,伸出手将叶青往自己怀里一带。下一秒,两人脚底下漆黑的影子突然如同活物一般蠕动了起来。墨水一样的影子突然从地上冲起,将林夕和叶青团团一裹,便化作流水一样的阴影潜行而去。

    这是林夕当初为了抓捕鬼怪和妖魔专门去修习出来的小法术,拿来赶路或者跟踪人,效果简直不要太好。

    林夕也不知道那两个人跑了多久,等到林夕撤去跟随的状态,从影子幻化的水流中走出来时,她才发现他们居然已经走到了森林的尽头。

    艾薇和哈里森不见了踪影,饶是林夕拥有灵能,也不清楚这两人是怎么逃脱自己的追踪的。

    林夕牵着叶青的手走出了树林,看到眼前的景象时,她忍不住微微一愣。

    “……怎么走回原地?”

    出现在两人面前的景象,分明是他们最初走进森林里的入口,唯一不同的就是原本绿草茵茵的地面上多出了一条林间的小道,蜿蜒地通往未知的地方。

    林夕抬头望去,却发现小镇上空的迷雾不知道何时散去了,只留下黑沉沉的天空,看不见月亮与星辰。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小镇内却点满了灯笼,一盏盏通红的灯笼挂在人们行走时必经的路上,热闹得几乎像是还未散去余温的夜市。

    林夕眯了眯眼,再次伸手往自己眼睛上一抹,这一次,她看见了草地上长满青苔的石碑,上面用她看不懂的文字写了什么东西。

    石碑的两侧,做工精致到恐怖的陶瓷人偶睁着被颜料渲染得通红的眼睛,朝着林夕的方向露出一个凝固不变的笑。

    作者有话要说:  啊……感觉身体被掏空……(口吐白沫)

    总算,把时间掰正了。

    第七十三章 骨瓷小镇(7)

    林夕的眼睛洞穿阴阳,往往能看见一些常人看不见的东西,这些东西不一定拥有实体,但是一定是最深的意念的产物,就如同叶青的意识体一样。

    石碑是怨念的聚合物吗?林夕神色凝重地注视着那一排精致诡异的偶人,偶人都是女子,穿着华丽的服饰,眼睛的部位都被人用蔻丹红涂上了眼珠子,看上去诡异万分。如果修习过阴阳两道的人就会清楚这一点,似人之物不可久养,因为人是万物灵长,养久了,似人之物就会诞生灵智,拥有自我的意识。特别是在阴气深重的地方,似人之物会成为一个完美的“躯”,一切邪恶鬼祟的东西都会往里面钻,最后形成比厉鬼还要凶煞的死灵。

    而这个地方阴气浓重得堪比阴山的养魂之地,如果不是无意之中造成了这样的结果,那很可能有人特意在养这些东西。

    ……不,或许,并不仅仅只是某个人。

    林夕和叶青跨过了石碑,走进了小镇,借着小镇入口两侧高悬的红灯笼,林夕看见了白天他们走过的那条长街。长街堪称灯火辉煌,颇有几分灯火阑珊的韵味。可是街道上安静极了,夜风卷来一丝烟火的气息,却连风声都无法灌入耳中,如果不是还能听见叶青的呼吸,林夕几乎要以为自己聋了。

    小镇安静得像是一座死城,家家户户门户大开,就好像华国儒家畅想的理想乡——“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的大同社会。

    空荡荡的长街,灯火高悬,恍惚间竟横生了几分烟火凉熄的孤寂,就像那红枫山坡上璀璨艳丽却哀凉的风景。

    林夕和叶青经过一户人家,她无意间扫去一眼,却看见了四个人。在灯火的映照下,那四个人影显得朦胧不清,但是还是能勉强的分辨出是两个成年人和两个小孩。成年人是一男一女,坐在一张软塌上,而两个小孩一个正站在软塌的边上,一个正趴在其中一个成年人的腿上,像是一家人。

    四个人影久坐不动,像是一张画卷,或者说是被暂停了时间。

    林夕在门外站了一会儿,确定他们从始至终都没有动弹过,才轻轻叩了叩门扉,朝着里面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