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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农家乐_分节阅读_113

      一小锅冰糖雪梨被盛在透明量杯里,王曼如馋猫般地围在桌子边上,望着腾腾地热气,咂着口水泛起了难。
    “曼曼,出来接电话。”
    厨房内刷锅的父亲吆喝,百般不舍地离开桌前,来电话的是杜奇。
    “你怎么这时候打来,昨晚一过零点我就给你拜年啦。”
    “我们玩真心话大冒险,我输了,得给第一个给我拜年的人打电话。”
    王曼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喧闹声,杜奇声音中带着点尴尬:“曼曼,你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当然有,我现在太需要你了。”
    杜奇紧张起来:“你怎么了?”
    “我爸煮了一锅冰糖雪梨,味道特别好。但它现在是热的,我在想是现在吹着喝,去去这一满肚子油;还是晾凉了,等味道更好再去喝。”
    “这很简单。”
    听筒内传来杜奇的声音,空间里也透出元宝的呼喊:“这么简单你都不会。”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过年前咱们在你家厨房炸鱼,我顺手拿空玻璃瓶装白开水,给你冻了瓶冰块。现在时间还短,应该还能吃。”
    杜奇你果然是人类的好朋友,一生推:“哇,杜奇你是怎么想到的?”
    “不是你说自己最喜欢在下雪天吃冰淇淋,可惜冬天小卖部不卖,我就给你弄点简单的。不过女孩子吃太多凉的不好,你少放点,只要不烫口就行。”
    “知道啦,你们继续玩。”
    在那边的哄笑声中,王曼挂掉电话往院子外走,边走意识边问向元宝:“小蝴蝶,你有什么办法?”
    “你才小蝴蝶,你全家都小蝴蝶。”
    “我全家不也有你?到底什么办法,刚才你都不告诉我。”
    “还不是掺冰饮,曼曼你简直笨死了。系统商城里有冰棍,更有现成的冰糖雪梨,还有冰水。”
    王曼瞅了眼果然有,是她没想到,不过她绝不承认聪明的自己也有智拙的时候。
    “你也不看看那价格,竟然要十金币一瓶,怎么不去抢。十金币可以买三双袜子,我怎么舍得两口喝掉。”
    “别再为自己找借口。”
    进门开冰箱,果然在空闲地方用洗干净的广口玻璃瓶冰着两瓶水。顺手抓一瓶,她拿果皮刀伸进去将冰块捣碎,均匀地洒在冰糖雪梨里。
    喝一口汤,再吃一口雪梨。纯天然无添加剂的材料,被王继周一双巧手捯饬后,瞬间成了难得的美味。
    “爸,来尝一口。”
    “不错,你先喝吧。”
    王曼拿个小碗,分出一部分递给他:“对了爸,过了年初三邮局上班,咱们就能拿到亲子鉴定报告了是吧?”
    王继周摇头:“可能还得再慢点,过年医院虽然不休息,但肯定不能像正常上班那样快。”
    “这样,那爸你直接告诉我吧,那孩子究竟是谁的?”
    “我也只是猜测,并不确定。”
    “那你把猜测告诉我。”
    别的事都行,但在这事上,王继周却是守口如瓶:“这事你少问,下午尹鹏他们拜年该回来了,要不你出去玩会?”
    王曼耷拉下眼:“尹鹏回乡下过年,章磊去了他爷爷家,年初四前别想见到。爸,你不想告诉我就直说。”
    “这事我真不能跟你说。”
    王曼掩面而泣,爸你学会坏了,你竟然学会了补刀,这世界简直太不愉快。好喝的冰糖雪梨才不给你,我要全部喝光光。
    咕嘟咕嘟全喝完,王曼气愤地钻进屋里,敲门声响起,她气鼓鼓地说道:“我很生气,爸你现在就是要说我也不听。”
    “我最近看到一本不错的书,反正你没事,趁着寒假也看看,我给你放门口。”
    脚步声走远,继一口中一箭后,膝盖再中一箭的王曼扶墙打开房门,原先每次放衣服的地方现在放着本泛黄的书。
    翻开扉页,正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前世她看过几页,家族地三代后主人公的经历,多多少少与父亲有几分相近。
    于是在年初八前,写完寒假作业的王曼除了打理空间,其余大多数时间都用在了读这本书上。重新看一遍,里面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依然让她头晕。不过以成年人的灵魂再来阅读这本巨著,每天都能多一点收获。
    “元宝,你说苏明梅儿子的生父究竟是谁?”
    “不知道。”
    “那你想个办法知道,我快好奇死了。”
    “曼曼,容我提醒下,你要再不收拾东西,排练就迟到了。”
    “可我好想好想知道,元宝,你看你现在多漂亮,这不全是我拼命种田的功劳。我们是好搭档,你必须得帮我。”
    “挟恩图报非君子。”
    “你要不告诉我,我就罢工,你信不信?”
    杀手锏一出谁与争锋,元宝无奈:“我也没法未卜先知,等报告出来我去给你瞅一眼。”
    “早这么说不就行啦,快迟到了我们快点。”
    冲出房门外,拎上父亲给收拾好的装扮,王曼拔腿往实验小学走去。好在两处就是对门,抄近路过个小胡同就到,踩着点王曼到教室,却发现她来得不算晚。
    见到她尹鹏迎上来:“你裙子找好没?”
    指导老师跟在她后面进来,也关切地看着她手里的包。王曼也不卖关子,直接将衣裳拿出来。
    “我没找到合适的纱裙,就找了件旗袍。”
    嗤笑声响起,不用抬头王曼也知道是沈木子。出乎她意料,沈木子并没有如她想象中那般沮丧阴沉,她趾高气昂地秀了下自己的皮草披肩。
    皮草……这不对,皮草价格高昂,一般都是成人买来炫耀用。孩子长得快,穿不了几次就废了。以沈木子的家境,应该不至于奢侈地去给她买这么油光水滑的皮草披肩。
    可她记得李晶晶极为喜欢皮草,前世她曾骄傲地炫耀过,小时候她有一件熊猫连体衣,是用真熊猫皮做成。那时候大熊猫已经被列为国宝,送一对出去都是友谊象征,但她就是有这本事搞到熊猫皮做衣服。
    没等她想到一块,就听沈木子炫耀:“这是貂皮,是晶晶表姐送我的新年礼物。”
    果然是李晶晶,整天把动物尸体披身上有什么值得炫耀?在沈木子看好戏的眼神中,王曼抖开旗袍。
    正宗的中国红,不同于先前找得那件,这是元宝从商城庞大的库存中给她找来的新款。领口镶着三朵牡丹,双肩是简单的飞袖。稍微收腰的无胸设计,刚好适合她竹竿身材。
    “我觉得旗袍配中山装挺好看。”
    当然好看,指导老师一眼就相中了这件衣服。本来她还担心王曼撑不起领唱的气场,但只要有这衣服在,气场差点也没什么。
    “很好,很合适,这件肯定行。”
    领唱老师连用三个词夸奖,沈木子脸色很难看。年初一她就收到晶晶表姐电话,说她北京那边邻居怎么对王曼好,怎么夸她。这些夸奖和优待原先都属于李晶晶,如今被王曼分去,李晶晶都放话:此仇不共戴天。
    她本以为今天又能搜集点王曼糗事,告诉李晶晶后,指不定她能得个皮草大衣。
    听到旗袍时她更是十拿九稳,那种封建时代妇女穿的土衣裳,怎么能跟洋装蓬蓬裙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