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176节

      好吃的就在眼前,但是又吃不到。
    鱼哥也不是没有起过歹念。
    就算是人类,也经常是人性和兽性互相拉扯。
    鱼哥作为一只单纯的野兽,压根没有人性这玩意。
    主要是不会脱她的衣服。
    人族的女子服饰过于繁琐,他摸索了好一会儿,解了许多扣子,那些布料依旧好好地覆在她身上。
    直接撕掉她的衣服,会惹她生气的吧。
    雌性生气的话,会拒绝雄性求偶的。
    银白色的美貌鲛人将躺在青石上的姑娘揽在怀里。
    他浮在水面上的时间太长了,头发都干得差不多了,于是便将头枕在她腰腹上,在她的气息中将自己完全放松下来。
    这是他的伴侣。
    易桢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被吓了一跳。
    鱼哥大半个身子都和她靠在一起,离开水太久,上半身都有点……软趴趴的了。
    她还没养过小动物,不会第一次养鱼就养死了吧!
    易桢一个激灵,直接坐了起来,把怀里抱着的绝世美人往湖里一沉。
    鱼哥也被她吓到了,以为有什么东西要来抢他的配偶,紧抓着她的腰身不松手。
    然后他们就一起沉到水面之下去了。
    易桢先是条件反射地憋气,随后想起来自己可以在水中自由呼吸,才慢慢睁开眼睛,有些好奇地打量水下的世界。
    鱼哥的银白色长发飘荡在海水中,因为水压,像海藻一样往上飘浮。
    水隔绝了杂音,外面的所有声音都变得遥远而渺小,她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银白色的鲛人抱着她,重新冒出了水面。
    他有些担心易桢会怪他,因为她已经说过不想被拉到水下。
    可是他双手在抱着她,没办法写字给她解释。
    于是他亲她了。
    语言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情绪,亲吻也可以表达自己的情绪。
    他的亲吻来势汹汹,易桢被他亲得晕头转向,一不小心舔到他的牙齿,锋利的锐齿瞬间就割破了她的舌头,让血腥味出现在了这个吻之间。
    野兽动情是很快的。
    因为它们时时处于危险之中,长时间的意动情迷很容易丢掉性命,必须要讲究效率。
    还有一件事,易桢作为一个见过许多腹肌胸肌的现代女性,可能还没有发觉。
    鱼哥没穿衣服。
    它是一条鱼。鱼当然不用穿衣服,但是它比易桢还高还壮,不穿衣服,有的时候就会很……显眼。
    反正易桢察觉到了。
    湖水超清澈的。
    易桢:“……”
    如果单凭触觉,她应该没有办法第一时间发现这个问题。
    但是光天化日之下,她用眼睛看,就很能看出问题了。
    不不不不是吧!
    在志怪小说界,有个由来已久的设定,叫龙性本淫。
    因为蛇和龙很像,所以蛇的一些生理特性也被挪到龙身上去用了,比如,蛇在繁殖上面的一些特异构造。
    可以理解,志怪小说当然要够“怪”啦。
    但是,鱼哥,你是一条鱼。
    总不能因为有个鲤鱼跃龙门的典故,就强行和龙关联在一起吧。
    大家物种都不一样啊!
    易桢脑子里恍恍惚惚的,她一上来就直接近距离目击,冲击有点大,现在脑子里各种志怪小说在到处乱飞。
    骗人的吧。
    你是鱼啊。
    怎么会那么凶残。
    那是,两、两……啊!
    你刚才还因为长时间脱水,整条鱼都瘪瘪的。
    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外吗。不能用人族的标准去衡量的人外吗。
    易桢用茫然的神色爬上了岸,假装自己什么也没看见,约好和他晚上再见。
    鱼哥完全没觉得不好意思,它对自己身上的每一块肉都平等对待,而且它也压根和人族的思维模式不一样。
    进食和繁衍都是最基础的生理需求,没什么好避讳的。
    这么久以来,它其他地方也都是一直裸着的啊。易桢从来没有觉得不对劲啊,所以她现在神色茫然一定不是因为这个。
    既然约好了晚上见,银白色的鲛人也需要去狩猎填饱肚子了,于是快活地钻到水下,和易桢告别了。
    易桢魂不守舍地忙到午时过了,才终于接受了“自己在院子里养了条鲛人”的客观事实。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这鲛人美得让人窒息,每天看着他的脸下饭也好,能多吃几碗。
    不知道鱼哥在这附近的河里能不能抓到足够的食物,易桢还专门去市场上买了几条活鱼,打算晚上送给他当夜宵吃。
    鉴于他是生吃,易桢希望他能到湖中心去吃,这样血就不会溅在湖边的青石上,她就不用打扫卫生了。
    沟通没什么问题,鱼哥很乖,让干什么干什么,讨好媳妇一把好手,骨子里就基因优秀、天赋巨高(不会讨好媳妇的鲛人都没有后代,直接灭绝了)。
    易桢尝试着教他人族的语言,教了大半个月,好不容易常规对话都可以了,不用伸手比划。
    结果某天早上一起来,这只又貌美又强大的鲛人直接把知识全还给了她,把学的东西都忘得一干二净。
    还好他依旧记得她。
    易桢最后放弃教他人类的语言了,反正教了也会忘记。
    他的记忆好像一本已经用完的笔记本,没办法再往上添了,记得的一切都是笔记本上的过去。
    就算很努力很努力地去记住新东西,总有一天又会全数忘记。
    易桢慢慢也习惯这一点了,毕竟这就意味着他永远只拥有几十年的记忆,永远保持着少年的心态,而且永远记得她。
    永远对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