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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沉沦_分节阅读_1

      《强制沉沦》作者:律时影[出书版]
    作者: 律时影
    出版社: 鲜欢
    出版年: 2013108
    定价: NT200
    装帧: 平装
    ISBN: 9789863400196
    内容简介
    帅气多情的花花大少不相信爱情,
    冷漠寡言的前地下拳王不想要爱情;
    陆沈云和朝黎,这看似与爱无缘的两个人,
    命运却让他们遇到了一起。
    朝黎精实挺拔的肉体勾起了陆沈云的征服欲,
    他夺走朝黎的自尊,
    胁迫高傲的男人在自己身下沉沦。
    而当朝黎的秘密与身体同时在他面前绽放,
    陆沈云渐渐发觉,
    他想要的,其实不只是肉体而已……
    《醉终一刻》更名《强制沉沦》兼出书通知。
    《醉终一刻》从去年三月中完稿投稿,经过一年半的时间终於要出书罗!
    真的很感谢鲜鲜和编辑给了我这个机会实现梦想,由於实体书方面的考量,上市书名会更改为《强制沉沦》,当初连载期间因为投稿事宜而停载,後来修稿的同时有全面翻修并增加不少内容,番外篇也是绝对少不了的,一定不会让读者们失望哦。
    目前上市的时间是暂订十月,届时会配合出书时间更新此文至完结。
    而等待审核的这段时间因为在写手边的新稿,加上私事比较忙碌,导致後期专栏更新不勤,却依然有孩子们愿意来支持与给予鼓励,我很感动,真的很谢谢你们,今後我也会继续努力写文。
    第一章
    陆沈云从没想过,自己会真的对那个男人产生兴趣。
    在他截止至今二十三年的放荡人生中,他不懂什麽叫做喜欢,更不屑去体会什麽又叫做爱情。历届收藏品或者战利品──陆沈云总是习惯如此称呼和他上过床的人,无论男女都得不到他的心,没有哪一个例外。
    或许,这和他从小就生长在一个可以拿钞票淹死人的家庭有那麽一点关系。
    当然,钱多钱少并非真正重点,陆沈云那对向来不和睦、却忙碌到没时间离婚的双亲,造就了他对爱情的基本概念。
    年轻时再怎麽谈情说爱,把情话说得天花乱坠,最後还不是会被无情的时光吞噬掉彼此经历过的一切?什麽一生一世、永不分离的诺言都是虚假的,不如打从一开始就双方约好仅是单纯发生肉体关系,这样不是更加轻松愉快吗?
    他厌恶负担,尤其是多馀的恋爱负担。
    以陆沈云最近新交的床伴来举例,不但长相和体格是他欣赏的类型,在床上又很配合与他漂亮外表极端不符的折磨手段,可以说是这几年来玩过最合他胃口的人。
    而这个人,仅仅是他在三个多月前,从街上一时兴起而搭讪回来的男人罢了,听说名叫绍约,其馀什麽资料都不清楚,正如同陆沈云也只给了对方一个名字般简单。
    他们每个星期滚一次床单,除此之外,又能有什麽细节比这些事情还重要?不过就是一段稍微持久的一夜情。
    然而,勾起陆沈云兴味的人并不是绍约,而是一个只要在他们同床共枕隔日,必定会出现在饭店楼下等候绍约的男人。
    就算偶尔他们不在饭店发生关系──这年头,情趣可是很关键的要点──总之,不管他们玩到哪,男人都能准时在隔天出现於附近,简直像是在绍约身上安装了追踪器似的离谱。
    他明明没见过绍约主动联系对方。
    按照陆沈云的性格,只要不是自己亲自挑上的人,即便每天出现在他面前都不可能引起他一丝好奇,但这男人的行事作风实在太奇怪了,让他从起先的不满变成好奇,最後,直到今日终於使他产生浓厚的兴趣。
    他从床上爬起的时候,闹钟还停留在清晨六点,那神秘男人早就在楼下等待绍约下去,从房间窗口往外瞧,正好可以把对方的身影看得一清二楚。
    陆沈云不得不说,纵然是他这样玩遍大街小巷、经验丰富的猎人,也很少碰见这麽出色的男人,他甚至会以极品来称呼,於是在掀开窗帘时又特地多欣赏几眼。
    男人倚靠在跑车车门外,看似慵懒却又随时警惕的身躯十足高大挺拔,就陆沈云的目测,他可能至少有一百八十七公分左右。不过高自己两公分就多了不少魄力,那张英俊、五官深刻的脸孔神情平淡,在早晨微光中仍散发出逼人的吸引力。
    这种条件去当模特儿或许都嫌浪费,有必要守在楼下做一条听话的忠犬吗?
    陆沈云还没开口问过绍约关於这个男人的事情,也不清楚他们之间究竟是何等关系,对於有意思的人事物,他向来只喜欢亲身去探索。
    也许,就在今天。
    他伸手拍拍还赖在床上不醒的绍约,昨晚他们太过疯狂,导致陆沈云放眼望去的肌肤全都布满乱七八糟的痕迹。
    起来,你的忠犬在下面等你了。他说,语气带有一丝嘲弄。
    绍约只是皱眉,低喃一句:叫他滚。而後又继续和棉被亲热去了。
    这不是首次绍约表明要叫那男人滚远点的声明,而往常经验证明,对方从来不会在确实接到人之前离去。先前发生相同情况的时候,陆沈云也只是由得绍约继续赖床,反正一条狗而已,想在底下等多久又与他何干?
    但今天有点不同,天晓得,或许真的是自己的心情特别好吧?陆沈云稍微梳洗一下,换掉那件皱折过多的衬衫,一脸清爽地下楼去了。
    他踏出饭店门口,一眼就和守在对街的男人视线相交,只不过那人还是维持一副不冷不热的神情和态度,好像天生没有情绪似的。
    陆沈云原本还假设过,这个家伙肯定是喜欢绍约,才坚持这麽长久又枯燥的接送工作,但对方深不见底的漆黑瞳孔,居然连一点吃醋的情绪都找不到。
    该不会这人其实只是基於司机或者保镳义务这般无聊的理由吧?
    真要这样,可就太过无趣了,更别说白白浪费他堂堂陆大少爷的罕见好奇心。
    早啊。他走到男人身边,俊美脸孔挑起一抹自信并绝对漂亮的笑容,你总是这麽准时。
    陆沈云的双亲皆相貌出色,他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除非他根本就是私生子。先天优势的俊俏总是让他得以男女通吃,再加上平时锻鍊的习惯,衬衫下的体格虽然比不上眼前的男人,却也不会输得太惨,因此,陆沈云很有把握这样的自己足够引起陌生人好感。
    只是他失算了。
    男人竟然仅是瞄了他一眼,视线又重新放回饭店门口,连个招呼都不肯施舍。
    这麽忠心耿耿?还是根本只是个哑巴?
    有些挫败的陆沈云又再度开口:你要不要进去等?绍约还要一段时间才会清醒。
    我知道。男人没有偏头,像是对空气说话一般道:你要是可以节制点,我会省下不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