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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再为我落泪好吗?
我自遇卿卿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与卿卿携手后,更觉两情相悦的动人心魂之美,荡气回肠之妙。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我想跟卿卿相伴生生世世。
然,匪患肆虐,民不聊生。先贤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衡虽一届文人,亦有拳拳报国之心。
荡平盗寇,四海一统,给有情人和子孙一个清平治世,是衡的心愿,亦是衡的理想。
倘若有一天,朱门酒肉香,路无冻死骨;广厦千万,大庇天下寒士;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这里面或许就有衡的一份功劳。如此,才不枉为男儿一世。
此去前途不明,亦不知归期几时。但我唯一能确定的是,我会好好保重自己,不会鲁莽行事,不教卿卿为我牵肠挂肚;也请卿卿珍重自身,好好吃饭,好好睡觉,照顾好自己和小宝贝,不要让我忧心。
我答应你,我一定会平安归来;你也需应承我,你要安安稳稳的。好吗?
巾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鹣鲽情深,离别酒苦,吾爱冰雪聪明,一定能体会我的一番苦心。
永安十三年正月三十夜四鼓,珵美手书。
☆、第七十七章
杜衡走后第二天, 平阳侯府出了件怪事——本应是花朝节后才开放的腊梅竟在一夕之间全部开花了!二月的京城尚属春寒料峭, 这些不起眼的淡黄色小花却能迎着寒风悠然绽放,为这个凛冽的早春送来沁人心脾的幽香。
林菀青照例带着两个丫鬟到合欢苑请安, 毫无悬念地与苏锦再次不期而遇。
她最近跑合欢苑似乎格外勤快呢,自己的正经婆婆不伺候,反倒天天围着隔房的伯母打转。知道的赞她一声识大体, 不知道的还以为小苏氏和魏氏不对付呢。
说起来林菀青挺佩服苏锦的,不是哪个女子经历了那样的事之后还能无事人般再次出现于人前。就算不狠心抹脖子, 也会一辈子羞愧难当, 惶惶然如过街老鼠, 不敢踏出屋子半步。
可她,就偏偏不。
虽然以那样不堪的形象重回公众视野,但她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而是想方设法为自己谋取更多利益,比如讨好小苏氏。
这样的韧性不由让林菀青想到外祖母水田庄子里的蚂蟥。她亲眼看到小小一只扁蚂蟥牢牢吸附在人体之上, 除非等它吸够血松口, 否则休想将它扯下来。扯下来以后摔不死, 踩不烂, 砸不扁,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从内往外翻过来穿到棍子上放到七月的毒日下暴晒。
唯有这样,才能保证它死得不能再死。
林菀青在观察苏锦的同时,苏锦也在悄悄打量着她。
她第一次在合欢苑碰到林菀青便被她惊人的美慑住了。她记得那天她穿件雪白色云锦斗篷,剪裁简单,唯一的装饰便是下摆处一枝绿梅, 枝干倨傲,色泽清冷,跟侯府里早早开放的腊梅遥相呼应。
虽弱不禁风,却又格外动人,活脱脱一个世外仙姝,直教人移不开眼睛。
第二天,她又碰到了林菀青。她穿件玫瑰红万字流云妆花小袄,搭配月白色百褶如意裙,脚上蹬着四方华锦掐金鞋。粉黛未施,只在头上戴了个赤金镶紫瑛石发箍。娇俏可人,妩媚旖旎。
第三天,她不死心地仍去了合欢苑,林菀青又换了一身衣裳。这次她穿的是正红色牡丹大袖襦裙,外罩玫瑰紫事事如意妆花褙子,脚上穿着茜色刻金兔绒莲花鞋。端庄大方,贵气逼人。
第四天,第五天……一连七天,她的衣裳就没有重样的!
她听说林菀青陪嫁的四季衣裳几年都穿不完;她还听说她那冷心冷肺的世子表哥把她宠得没边,新婚没几天就带着她到庄子上住了一个月;她又听说她有孕的消息传出来,她那端庄持重的小姑母激动地打赏了阖府下人一个月的赏钱……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布满薄茧的手。这双手也曾如柔夷、若凝脂,十指丹蔻,根根动人,但在碧云庵可恶的母秃驴眼里,却跟烧火的芦柴棒没什么区别。
其实她在蓝楹苑过得一点都不好。
魏氏极其不待见她,明嘲暗讽、指桑骂槐是家常便饭,她厌恶她到婆婆常用的立规矩手段都不屑一顾;晚上杜衍也不放过她,这么一个傻子,却对房事兴致奇高,家伙什儿都没有的死太监却能将她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她不得不向小苏氏寻求庇护,杜衡一走,她就迫不及待地跑来奉承她。
可这个小姑母实在令人失望,对娘家侄女不冷不热,反倒对一个外姓人亲热得要命,回回看到林菀青笑得那叫一个刺眼。
瞧,这就是世道。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凭什么她林菀青就该被人捧在手心里,而她只能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还有几天就是花朝节了,她今天是来约小苏氏到妙应寺上香的。正说着话的功夫,大丫鬟连翘掀帘子进来对小苏氏道:“夫人,奴婢刚从外面回来,远远瞧着大奶奶朝这边来了。”
“这孩子,她不知道今天倒春寒吗?这么冷的天,不在无竹居好好待着,请的哪门子安?”小苏氏撇下苏锦,一边抱怨着,一边急急迎了出去。
苏锦气得咬碎银牙,想了想,还是站在原地不动。
小苏氏关切的声音远远响起:“我的儿,你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