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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医生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了吗?
待肚子里舒服了一点了,她抬手抹了把脸,看见周围一圈的蓝裤子,绿胶鞋,上面裹着泥巴,还有一些锄头什么的。
然后她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只穿着一只鞋的人,他很突兀,因为他穿的黑裤子和皮鞋,另一只脚光着踩地上,脚下的地是湿的。
她略微抬头,见此人穿着白衬衣,一身湿哒哒的,头发挺长把眼睛都糊住了,叉着腰,微微低头看着她。
“快让让,林队长儿子来了!”
人群分开,一个穿着背心,光着膀子,皮肤晒得黢黑的汉子跑过来,一把把她提起来。
“音音,你没事吧?”
她下意识摇头,汉子说,“哥带你去卫生所,上来。”
看着汉子弓下身子,她还未动,周围的嫂子们已经自动上前把她推到汉子背上了。
汉子把她背起来,对着周围人说,“今儿谢谢各位乡亲帮忙了。”
周围人连忙说着谦虚话,又打着包票,“快带音妹子去卫生所吧,张知青我们一定会看牢了!”
汉子又谢过众人,背着她走了,她趴在汉子背上,慢慢想这是何年何月何日何地何事。
想起自己临死前反反复复做的一个梦,梦见一本小说里的情节,如今把结合脑子里原主的记忆,正好对上了——她穿书了。
这本书以七十年代的华夏国为背景,写了一个下乡的女知青和一个农村穷小子,两人相爱并共同致富的故事。
她成了一个女配,同名林妙音,原主是生产大队队长的女儿,她的丈夫孟远峥是个反派男,除了长得好看,一无是处。
孟远峥作为一个男知青,想逃避劳动,又想混公分,就娶了林妙音这个生产大队队长的女儿,托队长家的关系当上了乡里小学的老师。
但是他很讨厌原主,觉得她土里土气,没有共同语言,又脾气火爆,粗俗无比,让人倒胃口,而他自己自持风流公子,喜欢被姑娘们仰慕的感觉。
原主是家里的小女,很得宠,脑子却挺笨,被孟远峥花言巧语地骗了结了婚,当孟远峥露出了本来面目,她又只会一哭二闹,像一个泼妇,两个人经常吵架打架。
孟远峥嘴巴厉害,原主嘴巴笨,他在外面都说是因为原主脾气不好才吵架,他是受害者,别人看他一副斯文败类的样子,也就信了。
后来,孟远峥爱上了原文女主,想和原主离婚,原主觉得不是自己丈夫的错,是女主勾引他,所以一直找女主的麻烦。
时代变了以后,知青回城里了,孟远峥拍拍屁股走了,原主就惨遭抛弃。在后来当上了某个官之后的孟远峥,又给经商的男主女主各种使绊子。
反正孟远峥在书中的形象就是一个好吃懒做,自私好色,贪生怕死的人。
林妙音睁开眼,看着路边的稻田,绿油油的,头顶上的阳光也暖洋洋的,很真实,和她原来的世界一模一样。
自己怎么会摊上这种事,虽说穿书让她有了重生的机会,但是毕竟她是她,不是原主,她不会走原主的老路,珍爱生命才是对的。
而她也不可能和这反派丈夫过下去,想到原作中的下场她心底就凉凉的,得想办法离婚,远离渣男才行。
到了公社的卫生所,里面只有一个医生在,招呼着把她放在吱呀作响的病床上,简单检查了一番说,“没什么大事,救上来及时,就呛了几口水。”
汉子问,“你可得看清楚了,真没事了?”
医生低头拨弄器具,回复,“你不放心就再留下来观察下。”
林妙音仰面躺着,说道,“哥,我没事了。”
刚刚一路走来,身上的衣服都被晒干了,除了身上有点无力,她没什么问题了。
“行,那咱回家去,哦对了,你可得和哥说说,到底咋回事,刚听说你掉池塘里了,我锄头差点挖脚背上了。”
汉子说着过来背起她,谢过医生,往回走,林妙音有些拘谨道,“我自己能走,放我下来吧。”
“没事,哥有力气,背我亲妹子咋了?”
今天林父林母都进城办事去了,原主也是看准了这天父母不在才想把事闹大,以前她和林母说孟远峥的事,林母都是劝她忍忍,给她灌输些出嫁从夫的观念。
这年头,女人的思想还是挺封建的。
要不是原主实在忍受不了,也不会决定鱼死网破。
到了林家,汉子就回地里干活了,地里离不开人。
她自己去烧热水洗干净身上,找了件林母的旧衣服换上,回了出嫁前睡的屋子,也不管屋里很久没住人有薄灰在,倒下就睡了。
醒来时已经黄昏,霞光满屋,她坐起身,觉得已经好多了,刚巧大嫂崔芬进屋来看她的情况。
“音音醒了啊,渴不渴?”
她从开水瓶里倒了一杯热水端过来。
林妙音捧着搪瓷杯喝了一口,抿唇,“大嫂,我和大哥走后,其他人怎么样了?”